2009-02-06 09:55:57子路

從新光續約到文化決策

擾攘多時,終有消息指新光戲院將獲續約三年,但租金卻較現時的昂貴。新光戲院是現時香港碩果僅存的商營粵劇劇院,「睇大戲,去新光」早已成為不少戲迷的共識。粵劇界之所以極力爭取保留新光,其一原因是租場的手續遠較政府的場地方便靈活。此外,粵劇作為一個行業,新光的演出為從業員提供了足夠的工作機會,事實上香港亦是商業性粵劇演出最為頻繁的地區。


消息指,是次續約的洽談,民政事務局、中聯辦都有出面介入,曾德成局長亦多次在媒體談及有關問題,但翻來覆去,也似乎沒有好消息。八和主席汪明荃等近幾月來多次提出擔憂,恐怕一旦新光結業,不論是對行業、甚至對粵劇的承傳也會造成打擊。


一直以來,香港都沒有專門的決策局負責文化發展,文化藝術政策從來都沒有提升到獨立的地位,而只是民政事務局轄下眾多的工作範疇之一,跟賓館發牌、遊戲機中心牌照事務地位等同。可以想見,政府對於文化、對於藝術,究竟有多重視。


有人會認為,文化藝術只是消閒娛樂,不值得耗用公共資源去專門發展,況且香港不是有很多表演場地嗎?藝團想演出、藝術家想搞展覽,不是已有足夠的渠道了嗎?須知道文化藝術之空間,不是以量化的場地為指標,而是究竟政策上有沒有為文化藝術創造足夠的氛圍,以及給藝術家創作的空間及自由。香港的文化藝術資源,直接間接都在政府手上,不論是直接資助藝團、抑或藉藝發局資助藝術家、甚至場地營運及管理,皆鉅細無遺的由官僚系統負責及統籌,欠缺靈活及彈性,早已為人詬病。


新光續租的問題,某程度上揭示了文化決策欠定位所衍生的問題,去年年底當傳出新光業主決不續租的消息時,業界其實都也「打定輸數」,原因之一是政府始終不願出手相助,每當業界提出要求,政府只以油麻地戲院、以至西九文化區推搪,以此指出政府對粵劇發展不無承擔。


早年的由董建華成立的文化委員會,曾在諮詢文件提到:「多年來,香港欠缺宏觀和長遠的文化政策。」這句話,似乎仍然合於評論今天的境況。文化藝術是豐富市民生活,提高人文素養的重要環節,因此海內外不少地方,文化決策皆由獨立的高層次機構負責,遠的不說,就在一水之隔的澳門,就有設立文化局,專注文化事務,雖然香港亦有康文署,但其兼管康樂體育,文化並沒有獨立受到關注。


政府矢志將香港發展成為國際大都會,文化藝術就更應受到重視,由新光續約的波折,政府願意在文化決策上改變思維嗎?

(本文獲刊於《蘋果日報.論壇》,200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