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的....."空間正義"...???...
空間正義
- 給了誰?
台北市政府將成立「都市設計中心」它的口號是「台北五十年計畫開跑」。好漂亮但也好空洞。都市計劃目標至少五十年,都市設計內容、五到十年變動乙一次。這個漂亮的口號「設計中心」目標到底是要推動什麼?
每一次新人上任就會有新政策,每一次新官提出自己的新思維都會讓人心驚膽跳。不知道這次瞎子摸象又摸到什麼?許多投機的官員在三日京兆的心態都不會提出利民的長期政策,只會迎合社運或名嘴(因為他們聲音特別大)在空中畫畫完全缺乏對於政策應有前瞻性與延續性的職業道德。
「長治久安」拆開來看,就是要有「長治」的政策社會才能「久安」。許多政府換了新腦袋,都希望有一番不同於前朝的作為,但是對於「有利於衆人」的政策仍要延續,而且要執行得更好更完善。如果提出新點子那就要避開過去不利一般民眾的行為,千萬不要只有換口號仍然「鋤弱扶富(強)」。
都市空間的正義是扶助居住環境較不舒適的居家改善其外在空間,並非拆除其僅有的陋屋,驅離市中心。陋屋的改善是使用者個人的事不需要政府去煩惱。政府執行「都市更新」十年來政府自己劃定應該更新地區幾無成就,反而讓不需要更新、而且現在已成型的鄰里親朋對立、甚至反目成仇。都市空間尚未得到改善鄰里關係已先行崩潰。為了外在外表的好看(訂政策者自己的眼光、大部分人確不認同)有權力拆散鄰里社區及平民百姓的頼以遮雨避風的家嗎?
普通住宅公寓(七層樓以下)絶不會是鄙陋宅、三十年的公寓更不是鄙陋屋。它是一般平民頼以維生的「家」,在都市中最好生存的「居家」,無需一堆無謂的支出與負擔。現在蓋了一堆超高層便宜住宅(政府說的)將來我的薪水都付不起管理費、設備維護費、稅捐⋯⋯等等,各位決策者、狩獵土地的建商都心知肚明,這些房子不是變成高級(豪)宅、就是淪為克難住宅。在都市更新不正義的年代,被圍毆圈地者有一句簡單的話可以提供參考反醒,「我們不要住豪宅或高層公寓大樓,因為我住不起也養不一起。現在的生活旣習慣又平安,為什麼要利用這個制度強迫我們離開這住了幾十年的家,讓給另外一批有錢人住呢?『居住正義』到底在那裏?」、「不要再拿『都市再造』、『都市更新』、『空間正義』⋯⋯等這些大帽子來欺負善良的一般民眾可以嗎?」。聽了這些讓我們做都市規劃與都市設計的人真得要好好深思與慚愧。
維護「空間正義」的第一步就是保障「居住正義」也就是憲法保障居住的自由,別管我的房子好不好看、能否遮風蔽雨,因為陋室也是「家」。只要是合法房屋誰都無權干涉。利用「金錢」價格交換來評估所有人的房子與土地。剝奪所有人的其他價值及生存權及生活權。這種「強制徵收」技巧在都市更新中建商跟政府相互合作利用「權利變換」手段發揮到極致。只要財團給錢政府會協助大刺刺把人家的房子拆掉、土地取走、把人逼走。推動一個「都市更新」政策傷害了多少家庭破碎了多少鄰里關係。推動都市更新的觀念並沒錯但手段、方法卻不合乎「居住正義」。希望台北市政府推動下一個「都市設計中心」「台北50年計劃開跑」時由衷的希望千萬不要再拿「公寓」為標的再玩一次獵取土地毀人家園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