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0 12:21:50Mr.chung

湖畔樓中樓室內設計(高雄林設計師作品)

在寧靜的晨曦中,微微的透過挑高落地鋁門窗,不客氣的灑進客廳,湖畔的大樓濛濛霧中忽隱忽現,好一個風和日麗的南台灣.
入口玄關處利用上方凸出一角平台,作為玄關的空間界定,而夾層的扶手採木作配合崁入設計師先前收藏的窗櫺,感覺上較為厚實,倚靠在扶手上也較有安全感,在夾層上這一角可放置簡單的桌椅聽著輕柔的音樂享受悠閒的下午茶時光.
陽台外180度的湖畔景觀也只有面環湖的高樓層建築才可以輕易的隨時感受.
在透空鋼構木地板樓梯下規劃為儲藏室,因為樓梯在級高的部分是透空的,樓梯下的儲藏室在通風換氣上不成問題,且不致累積濕氣,甚至可以藉樓梯的照明來採光.
入口玄關空間不只是利用上方凸出平台來界定,也利用地板的高低差及不同的材質來表現加強空間的界定,梯間下的儲藏室門扇則是設計採用隱藏門,加上擺設古意的CD櫃及關公銅像來轉移視覺焦點,使儲藏室的隱藏門適度的被忽略,這也是一種設計手法.(剩下其他的設計細節部分就等待由林設計師上來留言及回應了)
Mr. Chung 2006-05-03 15:12:16

林設計師:
有關高雄市建築物使用相關法規已於日昨skype上提供給你,今查閱建築技術規則解釋函令彙編(建築設計施工編)內政部營建署編定之函令,其中關於騎樓.無遮簷人行道一節,文示如下:
內政部函66.5.10.台內營字第七三五三六二號
正本:台灣省政府建設廳
主旨:關於騎樓地面可否設置台階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廳66.3.23.建四字第二五一九零號函.
  二.按騎樓地坪表面應平整,不得裝置台階或阻礙物,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技術設計施工篇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已有明定(二.騎樓地面應與人行道齊平,無人行道者,應高於道路邊界處十公分至二十公分,表面鋪裝應平整,不得裝置任何台階或阻礙物<例如小水景>,並應向道路境界線作成四十分之一瀉水坡度).惟建築基地如因地勢關係,非設置台階不能解決其困難者,得依建築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建築物設有騎樓者,其地面不得與鄰接之騎樓地坪面高低不平.但因地勢關係,經直轄市,縣(市)(局)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經該管主管建築機關之核准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