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5 21:02:04阿染

公告:投稿

恩,我將一些詩投稿了,
所以有先告知知道我網站的兩個人
對於家綺,我說的比較嚴厲,因為她不懂
至於賴桑,只要說一點就通了,沒必要留一大串
我不喜歡被人家纏著詢問,像之前
有關xx的事,我被連續追問了3。4天
簡直煩死了,因為是我和家綺兩個人的事
所以她講出去了我一直被追問只是覺得非常不耐煩,但是沒有責怪
但是這次我把[我的規則]講清楚了,我是很明白的一個人
除非你白目,不然就是完全天真無邪到不知道我再說什麼
硬要去踩炸彈,我不予置評,但是別想要我諒解你
我作風一向很強硬,不過我有說清楚
所以,我希望我信任的兩個人,都不要踩到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