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4 15:49:37Joan

【同門文章】「器官捐贈」釋疑

文/舞自在

一位在醫院工作的朋友,跟我談到「器官捐贈」的事情,問我以密教的立場會不會認同這項行為?當下我立刻反應:「當然贊成!」

  我告訴朋友,密教有一種重要的修法觀行名為「捨身法」,就類似「器官捐贈」的行為,甚至發心更為廣大。

  在修法中,密教行者必須觀想,自己的頭跟身體變成一座就是須彌山,自己的右眼飛出去,變成太陽;自己的左眼飛出去,變成月亮;自己的手所結的定印,變成地獄鐵圍山;把自己的皮,分布成為大地;把自己的血,分布在大地之中,成為河流跟香水海;把自己的一切肉供養給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跟所有的眾生。

  密教「捨身法」的觀想是在訓練行者要發「廣大菩提心」,把自己的身體全部佈施給眾生,利益眾生。因此若以密教的立場來看是贊成「器官捐贈」。

  據保守估計一位腦死的器官捐贈者,他身上的臟器、眼角膜與骨骼,最多能幫助五十個可能已生命垂危的病患,讓亡者以另一種方式延續生續生命,讓受惠家庭重拾幸福。

  「不過有的顯教佛教徒不太贊成『器官捐贈』,她們認為會影響亡者神識往生淨土,這點密教又是怎麼看呢?」朋友接著問。

  有關神識往生淨土的觀點,不管是顯教或是密教都認為人在臨終八小時內,最好不要隨意移動,因為這時候臨終者的神識,正處於地水火風四大分散的關鍵時刻,隨意移動或碰觸,會引起亡者貪嗔癡惡念,由於臨終一念決定亡者去處,很可能亡者因此就墮入惡道,此時應該在旁邊幫助亡者提起正念,或念佛號不斷,或施以密教中陰聞教救度法,引導亡者往生善處。

  如此說來豈不是和「器官捐贈」相違背嗎?「器官捐贈」為了讓器官能順利移植,通常都是分秒必爭,在醫師宣佈腦死之後,立刻就送進手術房將器官摘下,這時如果亡者的神識尚未離開,那豈不是「痛死了」?

  反對器官捐贈的人,也多持這種看法,認為到時候痛苦,想反悔都來不及;反對器官捐贈的人認為「器官捐贈」推動團體,沒有讓捐贈人知道死後的真相。她們認為,同意「器官捐贈」者,一定要修行修得很好,定力很足,至少已經證得八地菩薩果位,才能在臨終的剎那,不受任何外干擾,順利往生淨土。如果對往生沒有把握,最好還是不要同意器官捐贈。

  其實這樣的講法,不符合大乘菩薩行的觀點,反而是小乘佛教以利己為主的看法了。佛陀曾在《無量義經》中說他自己在往昔修行中「頭目髓腦悉施人」,另外還有「捨身餵虎」、「割肉餵鷹」的佛陀本生故事,在在都反應出,以大乘佛教的觀點是鼓勵讚嘆「器官捐贈」的菩薩行為。另外,亡者行大乘菩提心的善因,卻得到墮入惡道的惡果,這也和因果法則不合。

  同時,在西藏佛教也有「天葬」的儀式,顯示出密教認為不應執著肉體,應該佈施給一切眾生的觀念。

  「器官捐贈」這個課題在佛教界討論已久,雙方各執一詞,相較不下。

  有人請問蓮生活佛有關「器官捐贈」的問題,活佛回答,在祂的觀察之下了解到,發心「器官捐贈」者,在他人生的最後一刻,發菩提心做最後的身佈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是一種白業,因此在他臨命終時,諸佛菩薩都會來放光加持這位亡者,讓他的痛苦消失,甚至接引他往生淨土。

  因此密教是贊成「器官捐贈」的。

  宗教問題最後還是由宗教方式解決,至於活佛的說法,信或不信,就看個人智慧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