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8 21:14:00Jessie-Jie
單身公害
單身公害
「沒人疼,沒人愛,小心單身是公害。」
單身,在這個鼓勵生育的國家中,連政府也不疼不愛。
「所有的統計數字,在統計學上來說,都是例外。」
對於單身的定義是不是應該更狹隘一些。
不是不成家就是單身。
異性戀,相愛,不婚,因為不認為那紙婚約是感情的保證書。
同性戀,相愛,不婚,因為法律沒有賦予他們「這種人」權利。
而我就是「這種人」。
單身,無愛,因為沒有對的人,不願意為了遠離孤單而戀愛。
有能力的人多一點付出,回饋社會,這樣的說法很正義,
當然我也絕對同意這樣的做法。
但是這樣說話的方式是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單身容易產生精神上的疾病,造成健保的負擔。
只要身在台灣的人,都很清楚台灣健保財務危機問題的根本,
因為台灣人濫用醫療資源,而不是太多的精神病,
更別提是我們這些「精神病潛伏期的患者」。
二代健保,青年購屋,
單身者請快把自己推銷出去。
同性戀者請快點找個煙霧彈結束不婚的人生。
這樣我們才能享有權利,
這樣我們才像個公民。
記得,多生幾個孩子,
這樣我們才對國家有所回饋。
我一直都不知道,
原來,生在台灣,單身是一種罪。
政府會用政策來懲罰你的不婚。
是喔...權益有受損這麼大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