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4 18:01:03李季鴻

中古屋8處漏水 賣家裝傻拒賠

中古屋8處漏水 賣家裝傻拒賠

辯事前不知 屋主氣罵太惡劣

  
房地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在建物滲漏水項目勾否(紅框處),但卻漏水。

桃園一對夫婦透過住商不動產桃園藝文加盟中心,花費逾千萬購買一棟透天中古屋,交屋後連日大雨出現8處漏水,但詹姓前屋主卻不理會,仲介也未妥善處理,夫婦倆氣罵太惡劣!對此,住商不動產表示,會協助調解。前屋主聲稱事先不知情,暫不賠償。律師指出,無論賣方是否知情,仍須依《民法》瑕疵擔保責任負責,仲介須協助處理。
報導.攝影╱孫崇軒

去年11月張先生與妻子透過住商桃園藝文加盟店,以1180萬購入龜山鄉大湖一路一棟5層樓透天厝,今年2月初交屋入住後,才發現屋內樓梯及地面多處瓷磚空心或隆起,尤其經過農曆春節的連日大雨,屋內多處竟開始漏水。 

契約載明未滲漏水

張先生察看交易契約,房地產標的現況說明書載明無滲漏水,但他反映後賣方卻否認事先知情,聲稱交屋時看不出漏水,不願負責。
張先生在今年2月底及3月中,2度透過龜山鄉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詹姓前屋主均未到場,而他發出存證信函,至今對方未回應,最近適逢梅雨季節,他氣憤地說:「外頭下大雨,屋內就跟著下小雨,得四處拿水桶接水,這房子怎麼住人。」
對此,賣方陳姓代理人聲稱,事先不知房屋漏水,目前已協助修復一處漏水,暫不打算賠償,若買方還有所主張,可循法律途徑解決。住商不動產總公司表示,會協助加盟店及買賣雙方協調。桃園藝文加盟店江姓店長解釋,在看屋過程及點交時看不出房屋有漏水情況,不曉得為何交屋後會漏水,目前已協助雙方協調。 

半年內可解約退款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表示,無論是否知情或隱匿,根據《民法》,房屋若有瑕疵,交易後半年內買方皆有權向賣方要求履行瑕疵擔保責任,主張減少房屋價款或解約退款,若已透過第三公證單位協調不成,可提告具體求償。 

【買到瑕疵房屋處理方式】

˙尋求專業鑑定證明為建物瑕疵
˙遇糾紛無法排除,以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向消保官申訴
˙申訴未果,向法院提告爭取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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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觀點:

不嚕嗦,自己看:

淺論不動產買賣瑕疵擔保責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