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2 12:58:35李季鴻

政府擄人勒贖?黃勇義遭收押!

以下紅字為筆者所寫,餘為轉載之新聞:

一切的開始,其實是來自這個議員喬這個案子不成功而來的,

當然,再加上新聞媒體一直報房價高漲(其實只有台北市或大台北地區)

所以要求所謂的「居住正義」聲浪襲來,

年輕人說,我們買不起房子,所以這些因素加起來,

又到了選舉,就有了這個驚天動地的案子了!!

勇哥苛扣佣金 仲介群起檢舉

作者: 王莫昀╱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12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鍾小平說,「向我檢舉的,幾乎檯面上主流加盟體系都有。」這些人不滿的是黃勇義苛扣佣金。另外,還有一件檢舉案源自一位投資人向勇哥購買北市博愛路土地,因勇哥貸款行設定時估價較高,導致這位投資人付訂後,才發現買貴了,交易價超過巿場行情約達一億。他想解除交易,但勇哥不願退還千萬訂金,引發糾紛,這位投資人才向他提出檢舉。

投資大咖、「三黃一劉」中的黃家進表示,他也聽過勇哥相關佣金糾紛。仲介為了完成交易,談出的成交價低於勇哥要求,經不起仲介不斷糾纏,勇哥雖答應,但要求降佣金,引發配合的仲介不滿,才會出面檢舉。

逃漏稅11.5億 蒐證9個月收網

作者: 沈婉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12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今年三月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向檢調單位及台北市國稅局檢舉大咖投資客「勇哥」,歷經九個多月蒐證調查,昨日檢調正式展開搜索,並約談黃勇義等。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蕭樹村說,支持國稅局「該查就查、該補就補、該罰就罰」。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說,「檢調若無證據,會約談嗎?」因國稅局沒有搜索權,調查人頭戶難度頗高,所以目前調查是以檢調單位為主,並提供檢方相關證據資料。目前要釐清重點在於,是否為人頭炒房,且究竟是黃勇義名下的天義公司炒房,還是黃勇義本人炒房。

稅務官員解釋,若是天義公司炒房,就涉嫌逃漏五%營業稅及二十五%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另加徵十%,後續還會有股東綜所稅問題;若是黃勇義個人炒房,因個人年售六戶以上房屋視為營利行為,一樣涉及逃漏五%營業稅及綜所稅最高稅率四十%。

至於出借人頭的黃勇義親友,若因擔任人頭而獲得報酬,屬於「佣金」等其他所得,也涉及逃漏綜所稅,還會因協助黃勇義逃漏稅,面臨刑責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國稅局官員指出,部分投資客會鑽稅法漏洞,以個人名義買賣房地來規避稅負,因個人買賣房地產免課土地交易所得稅,房屋交易雖要課稅,但房屋價格通常被從低計算,或按房屋評定現值比例計算,導致「財產交易所得」偏低。若認定為「營利所得」,則要依實際獲利計算所得,稅額較高。

涉炒房逃稅 黃勇義送複訊

中央社 – 2011127日 下午10:5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投資客「勇哥」黃勇義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今天兵分27路搜索,並傳喚黃勇義等13名被告。黃勇義晚間被移送北檢複訊,全程用外套蓋頭,面對媒體提問不願回應。

黃勇義於晚間10時,被移送北檢,他全程用黑色運動外套蓋頭,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是被冤枉逃漏稅?他低頭不願回應。

檢方指出,黃勇義等人意圖逃漏鉅額稅捐,涉嫌利用人頭分散所得,隱匿不動產的實際交易金額、營利所得及個人綜合所得,並填具虛偽不實的營利事業申報書等資料,逃漏稅捐。

檢調表示,黃勇義等人自民國95年迄今,已買賣交易完成的不動產,估計近千筆房產,逃漏稅高達11.5億元,嚴重影響國庫收入,更是推波助瀾造成大台北地區中古屋房價屢創新高、居高不下的因素。

經長期縝密調查後,北檢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帶領鄧媛等7名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處、北機站、中機站、嘉義市調查站,協同台北市國稅局稅務員,同步發動搜索黃勇義及相關公司、代書事務所及購屋人頭住居地,共計27處,並約談13名被告到案。1001207

看到了嗎?動用了七名檢察官,如同特偵組出動一般的,

完全是當作陳水扁案的等級一樣的偵辦,

稅金到底欠了多少?

到底轉手買賣的房子是多少?

其中有多少是所謂的利用人頭?

什麼是利用人頭?

涉炒房逃漏稅 黃勇義聲押

中央社 – 2011128日 上午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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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炒房逃漏稅 黃勇義聲押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房市投資客「勇哥」黃勇義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昨兵分多路搜索,並傳喚黃勇義等13名被告。黃勇義否認逃漏稅,檢方漏夜將他聲請羈押禁見,今天早上召開聲押庭。

黃勇義到案時否認利用人頭逃漏稅,強調相關稅金都依法申報;檢察官經漏夜複訊後,認定他有串供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押禁見。

檢方表示,黃勇義案目前朝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偵辦,若查出被告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勇義昨晚被移送北檢,面對媒體詢問,他低頭不願回應。1001208

這個賺錢的絕招要是真的這麼好賺,那不就是人人來賺?

買房子是要本錢的,裝潢是要班底的,

好的團隊不會平白無故跟著你!

「天地壁」絕招 勇哥花10萬賺200萬!

TVBS 2011128日 上午11:05

「天地壁」可是勇哥轉賣必殺術,能讓滿屋的「壁癌」煥然一新,所謂天、地、壁指的就是天花板、地板、牆壁,只要粉刷加噴漆「天花板」和「牆壁」,地板改鋪上有厚度的「拋光石英磚」,工程只需要10萬元,就可以加價200萬脫手賣,而且勇哥最喜歡老公寓高樓層,像是4樓和5樓,但不能有頂樓加蓋,因為多了這大陽台就能談都更,1坪從50萬,都更後暴漲到100萬,又賺一倍。

Sway:「直接等『都更』就好,這邊的馬路非常寬敞。」

面大馬路更好,即使沒賣出去,還能出租廣告牆,1個月能收2萬,或是租給基地台,每個月也有5000元收入。記者(2011.12.7):「大家都在節稅,你被抓是因為逃漏稅嗎?」

從銀行超額貸款後,找親朋好友30多個人頭分散買屋,逃避營業稅和所得稅,成交金額再由房仲轉回勇哥公司戶頭,10年來身價累積上看50億,即使小心翼翼,這位「房地產界郭台銘」還是栽在檢調手裡。

炒房最大咖??說實在的,最大咖絕不是他!!

參閱拙作:炒房者,政府也!

一年全台的所有權變動約為40~45萬戶(含新、中古、贈與、信託等)

黃如果都在同一年,也不算是大比例,何況分成這麼多年,

再者,我價格開在那裡,如果沒人接受,那怎麼會成交呢??

政府的一些大計畫,都沒有建商和投客進入要怎麼實行?

炒房最大咖 60億身價看不出

作者: 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12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炒房A卡「勇哥」黃勇義,因涉嫌逃漏稅十餘億元,在檢調查辦前即已被國稅局盯上,再加上政府祭出「奢侈稅」打房,黃的房屋交易被急凍。據了解,他仍有一百多件不動產未脫手,大半資金已被套牢。

被視為炒房大戶「三黃一劉」中最大咖的黃勇義,住的並非豪宅,而是社子葫蘆街某社區大樓。用來炒房的「天義國際」就在住家樓下,外觀沒有店招,實在看不出有外傳的五、六十億身價。

至於當「勇哥」炒房人頭的大批親友,調查局發現他們家境都稱不上好,甚至有人貧病交加。其中,黃勇義的老父罹患肝癌、老母中風、弟弟得腦瘤。黃雖利用親友人頭進出房市炒作,但他給的薪酬並不多,每次只三、四千元;但他日前花了廿多萬元招待親友人頭出國旅遊。

調查局昨天搜索「天義」,發現公司陳設相當簡單,看不出是炒房總部。黃妻郭枝芳面對調查局大動作搜索,向調查人員抱怨,黃是被同業中傷。

在國內各式各樣的投資工具當中,

炒股致富的,可以出書、可以寫部落格、可以演講,處處受人歡迎,

股票的稅是固定的,也不高,證交的單位也還有稅負的優惠,

炒房致富的,卻不是,可能被收押、卻可能人人喊打,

平常有房屋稅、地價稅、轉手有仲介費、增值稅,仲介還有營業稅、營所稅,

沒任何稅負優惠,現在二年內賣掉卻還有奢侈稅!

放空股市的會被叫禿鷹,放空房市的都是教授或大師,

股市一跌人人喊救,四大基金、保險的閒置資金,

房市一跌?銀行的呆帳?泠清的房仲、代銷、設計、搬家、傢俱、家電一海票,

同樣是投資工具,為何買房轉賣就是炒作?

今天若是這個價格不被人家接受,就是開在那裡,

賣不出去成本一樣要付,人家接受了買上去了,就被說是「炒作」!!

固然,偽造文書是不對,但銀行內部有沒有共犯呢?

利用人頭?今天我覺得有隻股票不錯,告訴我的親朋好友,

如果沒有涉及證交法第22 條的內線交易,根本沒事,有沒有利用人頭?

怎麼區分??

為何告訴我的親朋好友買房子,卻有利用人頭的風險?

逃漏稅,如果上述的方法是合法的,怎麼有逃或漏的問題?

利用法律的節稅空間節稅就是逃漏?

那富人過世沒有遺產稅就是「節稅成功」的標的?

有錢人稅繳得少就是合法節稅??

這到底是何解呢?

等著失業率上昇吧!!

cheny10 2012-01-04 12:36:52

炒房比貪污還可恥

版主回應
那炒股票呢?? 2012-01-04 15:00:32
cheny10 2012-01-04 12:35:32

鑽法律漏洞比違法還可惡

版主回應
這個範圍相對比較太大了^^不可不察啊^^ 2012-01-04 15:01:20
李季鴻 2011-12-13 12:21:22

只能留下讓人針對性辦案的感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