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5 17:03:21卡打車

《論文生涯》《轉貼》立委怎麼是社會公正人士?

近日,公共電視第四屆董事會將進行補提名審查作業,依公視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事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行政院提名的董事候選人。直到現在,立法院、新聞局和媒體皆未正式公開審查委員名單,但令人驚訝的是,檢視這份不想見光的審查委員名單,依法應由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竟有四位現任立委列名其中,這比去年十一月的公視董事提名審查作業,更為荒腔走板、變本加厲了。

先不論現任立委是否能公正超然審查公視董事候選人,立院依政黨比例推舉現任立委擔任公視董事審查委員會委員,已經明顯違反公視法的立法意旨,甚至已有違法、甚至違憲之虞。上次審查委員包括兩位現任立委已備受各界質疑,沒想到這次又如法炮製,若現任立委算是『社會公正人士』,又何必繞圈?直接由立院審查即可。在未修改公視法第十三條之前,執政黨立委違法自肥擴權,不僅完全違反馬總統上台後宣示的「不干預媒體」,而且意圖將政治的手直接伸進法定應超然中立的公共電視,應受全體國民譴責。

首先,立法委員絕不是社會公正人士;如果立委也算社會公正人士,那麼政府官員、政黨黨工豈不也都算?立法院大可推舉能代表社會多元領域(性別、教育、藝文、傳播、學術、原住民)產生等具代表性之專業人士,而非由立委自己擔任,企圖操控公視人事到了吃相難看的地步,委實有失國會議員的堂堂風度。猶記七年前,公視第二屆董事提名審查作業時,當時新黨推舉黨籍立委謝啟大,輿論譁然,民進黨和親民黨皆表反對,咸表立委並非社會公正人士,不應擔任公視董事審查委員。更讓人感到失望的是,當年堅持大是大非、反對立委謝啟大擔任審查委員的立委,這次竟然也接受國民黨推舉為公視董事審查委員會委員。

其次,立院不敢在第一時間對外公開這份審查委員名單,亦有逃避社會公評的嫌疑。立法院和新聞局遲遲不敢公布審查委員名單,背後真正的原因,恐怕是因為這份名單經不起公開檢驗,除了有四位現任立委之外,其他依政黨比例推舉的委員也不少藍綠色彩鮮明者,絕對不符合「社會公正人士」的資格。這種藍綠立場鮮明的審查委員會,沒有資格接受國民託付審查公視董事候選人的重責大任。

政黨輪替前,對於行政院主導、立法院配合的去年公視董事提名與審查過程,社會各界已表達無法接受的立場。沒想到政黨輪替後,宣稱不干預媒體的馬政府,居然變本接厲,毫不尊重公共電視受法律保障的獨立自主空間,毫不避嫌地安插、放任四名黨籍立委進入公視董事審查委員會,企圖影響公視人事。攸關我國社會與傳播環境發展至鉅的公視董事會組成,立法院和行政院新聞局竟如此兒戲地處理,如此不透明地操作,全體國民應予強烈譴責。

(作者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媒改社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