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1 20:36:58Maxine S.

[ 我的出櫃日 ]

2007-01-10 21:12:44


其實這篇文 印象中 
我早在不知道多久以前就看過了
今天 又被我找到它

和妳/你們分享
以下。





我的出櫃日 【陳克華】【2006/05/22 聯合報】

他們要報導一件恐嚇勒財的故事請便,但媒體憑什麼拿我的性取向來增加它的閱報率?我有必要還是義務這樣配合演出嗎?

我嚷嚷得還不夠?

2004年的6月某個星期日清晨六時許,我起身坐在書桌旁,此刻電話鈴響了,我職業性地直覺以為,是住院醫師打來的,在這擾人清夢的時刻撥打電話,只有醫院裡的重要或緊急事件。

「請問你是陳醫師嗎?」

聲音出乎意料是我全然陌生的男聲。我當下卻毫無思索地回答:「我是。」

對方似乎也吃了一驚而停頓了一下,又再確認了一次,我回答得很乾脆:「我就是。有什麼事請說。」

然後,一場近乎鬧劇的日常社會版新聞充斥的「恐嚇勒財」案件,就此展開了兩個星期。

對方確認是我,立刻一改口氣,變成惡狠狠的台灣國語(當然,只要是黑道就得講台灣國語),自稱是竹聯幫(當然,在台灣只要是黑道就一定是竹聯幫)──比較特別的一點是,對方威脅的是要在醫院裡公開我的同志身分。

我當下怔了一怔,第一個感受是五味雜陳,哭笑不得:我同志文章寫了這麼多年,別說是文壇,醫院同事之間還有人不知道我是同志?竟然還有人以為可以用這威脅我?如果怕人知道,我又何必寫?

當下我立即有些悲哀起來:這二十幾年來難道都真的白嚷嚷了?所有為同志人權努力寫作、落淚發聲,甚至寫文章罵人(從呂秀蓮、王世堅罵到何懷碩)的種種,突然在這被威脅的一剎那,都全部歸零、不再算數?

一股齒冷接著泛起:還是我真的嚷嚷得還不夠?

待他掛了電話,我在第一時間內二話不說,拿起電話打給了我一連串警官朋友,他們原都是我的病人。

我有必要配合演出嗎?

兩個禮拜又一天,「案子」就破了。可是好戲在後頭。由於是公訴罪,在大約又過了一年半後檢察官正式的起訴書出爐當天,那群蠅蚋禿鷹般守在法院四處尋找腐臭血肉消息的《蘋果日報》記者打電話來,說:「那我們該怎麼寫?我們記者都是很好心的啦!放心好了,我們一定會寫你不是同志的……」

我突然在此刻猶豫了。

我真的要在這個新聞的颱風眼上再添風暴嗎?雖然所有的八卦,也都僅止於茶杯裡的風暴。

我腦際突然快閃過一個十分實際而全然無可辯駁的疑問:他們要報導一件恐嚇勒財的故事請便,但媒體憑什麼拿我的性取向來增加它的閱報率?

我有必要還是義務這樣配合演出嗎?

這又不是名人在賣他的自傳,背後還有筆交易可以談。

我在電話上突然緘默了幾秒鐘。

是否我還可以選擇?

我想起了我在哈佛醫學院念書時的校園活動「出櫃日」(Out Day)。之前兩個禮拜就已經是海報和伊媚兒滿天飛,「出櫃日當天請向你身邊的六個人出櫃!」似乎有不少同學滿心期待哈佛校園裡當天會有很多很多人暈倒。

是的,時機。一切都是時機。時機對了,就名無不正,言無不順,事無不成。

只是,我從廿五年前聯副「新人月」到現在,號稱得獎無數的文學獎「得獎專家」,書也出版了超過二十本,其中描寫同志情慾的詩文(已多到數不清)不算,光為同志人權及愛滋病患而寫的文章和專欄(《幼獅文藝》),就結集在近年出版的好幾本散文集裡(《顛覆之煙》、《哈佛,雷特》及《夢中稿》)──我,算不算早就已經出櫃?

而出櫃的方式和時機,除了對素昧平生的記者在電話中(他們寫新聞甚至不必見到當事人)說:是的,我是──之外,是否我還有可以自己選擇的方式?

有人選擇一生躲在衣櫃裡,有人選擇「甸甸吃三大碗公」,有人選擇唯恐天下不知地到處大聲嚷嚷。

重點在於是自己的選擇。

這其中若有任何一點勉強,就是暴力。

而曾幾何時,台灣的社會和媒體和人心,已經對暴力習以為常至麻木!

某些同志時刻……

當佛洛依德和楊格在書信往返間發展出亦師亦友亦同志關係的時刻。

當屈原思念懷王至投向汨羅自盡之際。

當李白和杜甫同居在魯度過「醉眠秋共被,攜手日同行」的十八個月的時候。

當李叔同落髮前為夏丏尊寫下「願他年同生安養共圓種智」的時候。

當賈寶玉為蔣玉函流下情淚的時候。

當羅蘭巴特流連在巴黎男妓院和傅柯擦身而過的時候。

當漢哀帝怕驚醒睡中董賢而割斷自己的袖子的時候。

當魏爾崙對藍波十五歲的詩文驚為天人的時刻。

當米開朗基羅和達文奇在文藝復興的義大利各自追逐著他們的男模特兒的時刻。

當三島由紀夫和川端康成魚雁繾綣的時分。

當蘇格拉底和柏拉圖和他們俊美的學生們練習摔角的時候。

當梵谷為高更割下一隻耳朵的時刻。

當王爾德牽著一隻螃蟹招搖過市的時候。

他們各自超塵拔俗或悲慘絕倫的同志一生,卻有一個共同點至少是當今台灣同志羨慕的:他們不必忍受八卦媒體的騷擾。

我的出櫃權

於是我選擇了這樣一個安靜的方式,在事件過去了幾近三年後,寫下這篇短短文字,算是對那些知道這件事而不吝以言語或沉默支持我的,認識與不相識的朋友說聲謝謝。而對那些我原本就不必理會的指責我「公然否認自己是同志」的認識與不相識的朋友,這些文字怕也無法澄清什麼,更不奢望導致什麼理解與同情。

至於媒體,我至今還清晰記得那位《蘋果日報》江中明主編在報紙出刊的前一晚和我通電話時,那種自信、和藹而感覺自己方才完成一件極重大而極有意義的美事的語氣。朋友說媒體待久了有時候人會變得很可悲,嗜血到六親不認,即使是事情發生在自己父母兄弟。

我記得當時我對他的抗議是:你的媒體剝奪了我自由出櫃的權利。

今日我在這裡鄭重地,清晰地,美好地,奪回了我的出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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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epued/3/1270132084/2006061123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