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7 22:30:10東籬老圃

愛自己?愛公司?

有時候會有一種突然有一種不想上班的念頭,這種想法往往會在心中掙扎許久,
但通常最後還是屈服於各種現實與所謂道德的原因之下,還是乖乖的待在工作崗位上。

某一天起床時,不要去上班的念頭盤旋在腦海,但答應同事要趕出一篇新聞稿給他,所以還是奮力走進辦公室。寫完新聞稿後,同樣的念頭再次浮現,所以..下午請假!!主管問我為何請假,我回答了一句「沒有理由,就是不想上班」,她愣了一下,但是還是在請假單上蓋了章。

但我也只做過這一次,之後常就因為「工作未完成」、「請假扣薪水」、「沒有責任感」等等的理由,把請假給擠了回去,甚至有些人連重感冒時都還是得撐著病體在上班。這是一種「責任感」嗎?還是所謂的「使命感」?亦或是純粹跟「錢」有關係?有太多人因為這些的名詞而得到憂鬱症、過勞死,這時候公司的「責任感」、「使命感」又在那裡?

多愛自己一點?還是多愛公司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