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9 08:22:59黃藥師
每日亮光-C83:再談保險
●●每日亮光只是輔助的材料,不能取代自己有問題向神、傳道人及肢體的求助與求救,也不能取代教會生活(教會的崇拜等聚會及與肢體互相的禱告扶持),更不能取代自己每天讀經禱告與神親近的時間。●●
再談保險
我最近找到了一個保險公司的工作,一直都在學習當中,但我爸爸說保險是沒有用的東西,只要依靠神就不會生病,不會出什麽事情,即使生病了也不用去醫院,神都會醫治的,所以我們都不需要保險,什麽醫療養老都不需要!我並沒有懷疑或是不相信神,只是我覺得信仰和工作應該不是衝突的啊!我覺得保險也是一種福音,是爲人們送去保障,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很多國家都有著非常完善的保障體系,真的是病有所依,老有所養。可是在中國呢?十個人中可能就一兩個有保險,而且也很不完善,一旦生個什麽病,很多就是很嚴重的災難了!很多老人也沒有養老金,給自己家庭和社會都造成不好的影響! 我們信仰上帝是對的是必須的,可我也覺得保險也沒有衝突啊 這也是上帝賜給我們最實在最經濟的禮物啊!您說對不對?我真的很想做一份對社會有益的工作!
我的回答如下:
關於保險業的事,我以為令尊的考慮,其出發點是對的,不過他對於保險及聖經的真理教導並沒有全面的了解;但是就妳的部分,我不知道妳是否對於保險及聖經的真理教導有全面性的了解?這並不是絕對的對或錯的問題,而是出發點與動機的問題。有幾點供妳思考:
關於保險和信仰的相合與衝突之處:
1.相合:簡單地說,保險觀念是建立在互助的基本精神,希望透過「數大法則」來幫助少數人或意外狀況發生的需要。這點是完全符合聖經的教導,在舊約,神也設立一些類似的制度要求以色列人全民一同來照顧弱勢族群,安息年的制度也與此有關。
2.衝突:保險業的商業化發展,已漸漸失去原本的精神,業者以牟利為目的,並不以幫助弱勢為目的,連在以基督教信仰立國的美國,保險業早已盡失保險的互助精神。對於消費者而言,保險固然提供了對不能預期的未來及意外的保險保障,但是是否消費者是處於恐懼及不安的情況投保的呢?是否買了保險也沒有真正的平安呢?又有什麼保險能帶給人真正的平安呢?人能用錢買到真正的平安與保障嗎?這點令尊的顧慮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人不是將信心建立在神身上,人是不能得到真正的平安的。如果人以為花錢就可以買到保障,人就不會覺得需要神了。關鍵在於買保險人的動機及與神的關係和對人的信心。如果缺少這些,保險的確很容易會使人靠保險而不靠神。那麼你要賣保險,你是要幫助人建立信心在保險上呢?還是在神身上呢?如果你沒有弄清楚,你就會和絕大多數保險業者一樣,只是促使人將信心建立在保險上。
如果從正確的信仰角度來看保險業:
1.人對神的信心,也不是不能透過神所造的萬物來得到幫助;就好像對神有信心的人,也要靠著神去工作,而不是什麼都不作,憑信心等神來給飯吃。神透過我們的責任,別人(醫生,政府或教會等等)及萬物(如藥物、空氣、保險制度及現代科技)來幫助我們過好現在的生活,這些東西,可以使我們更加體會並信靠神的作為,也可以使我們倚靠這些東西而不倚靠神。所以重要的是人的信心與動機,而不是「使用這些人、事、物」就代表「有」或「沒有」信心的問題。
2.如果妳很認識神,也覺得神要使用你在保險業來向人傳福音作見證,那是一件很好也很艱難的事。因為如果你幫助一個人明白保險不會帶給人真正的平安與保障,那麼他就算買保險,也應該只會買最基本的,那是否與妳的業績衝突呢?如果你要追求業績,是否要使人對未來恐慌擔心而訴求保險的保障而不是神而來的平安呢?我覺得這是很難的。因為一般而言,信靠神與倚靠保險是衝突的,除非你能幫助人以信靠神的心來買保險,那麼你就得將業績交在神手中,而不能和其他保險業者那樣的作法了。
以上是我的領受,供妳作參考;最重要的還是,你能清楚神是否要妳從事這個行業,能清楚你能如何在這個行業為主作見證。若這真是出於神,你就知道怎麼去工作了,你也知道如何去面對現在的困難了。
再談保險
我最近找到了一個保險公司的工作,一直都在學習當中,但我爸爸說保險是沒有用的東西,只要依靠神就不會生病,不會出什麽事情,即使生病了也不用去醫院,神都會醫治的,所以我們都不需要保險,什麽醫療養老都不需要!我並沒有懷疑或是不相信神,只是我覺得信仰和工作應該不是衝突的啊!我覺得保險也是一種福音,是爲人們送去保障,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很多國家都有著非常完善的保障體系,真的是病有所依,老有所養。可是在中國呢?十個人中可能就一兩個有保險,而且也很不完善,一旦生個什麽病,很多就是很嚴重的災難了!很多老人也沒有養老金,給自己家庭和社會都造成不好的影響! 我們信仰上帝是對的是必須的,可我也覺得保險也沒有衝突啊 這也是上帝賜給我們最實在最經濟的禮物啊!您說對不對?我真的很想做一份對社會有益的工作!
我的回答如下:
關於保險業的事,我以為令尊的考慮,其出發點是對的,不過他對於保險及聖經的真理教導並沒有全面的了解;但是就妳的部分,我不知道妳是否對於保險及聖經的真理教導有全面性的了解?這並不是絕對的對或錯的問題,而是出發點與動機的問題。有幾點供妳思考:
關於保險和信仰的相合與衝突之處:
1.相合:簡單地說,保險觀念是建立在互助的基本精神,希望透過「數大法則」來幫助少數人或意外狀況發生的需要。這點是完全符合聖經的教導,在舊約,神也設立一些類似的制度要求以色列人全民一同來照顧弱勢族群,安息年的制度也與此有關。
2.衝突:保險業的商業化發展,已漸漸失去原本的精神,業者以牟利為目的,並不以幫助弱勢為目的,連在以基督教信仰立國的美國,保險業早已盡失保險的互助精神。對於消費者而言,保險固然提供了對不能預期的未來及意外的保險保障,但是是否消費者是處於恐懼及不安的情況投保的呢?是否買了保險也沒有真正的平安呢?又有什麼保險能帶給人真正的平安呢?人能用錢買到真正的平安與保障嗎?這點令尊的顧慮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人不是將信心建立在神身上,人是不能得到真正的平安的。如果人以為花錢就可以買到保障,人就不會覺得需要神了。關鍵在於買保險人的動機及與神的關係和對人的信心。如果缺少這些,保險的確很容易會使人靠保險而不靠神。那麼你要賣保險,你是要幫助人建立信心在保險上呢?還是在神身上呢?如果你沒有弄清楚,你就會和絕大多數保險業者一樣,只是促使人將信心建立在保險上。
如果從正確的信仰角度來看保險業:
1.人對神的信心,也不是不能透過神所造的萬物來得到幫助;就好像對神有信心的人,也要靠著神去工作,而不是什麼都不作,憑信心等神來給飯吃。神透過我們的責任,別人(醫生,政府或教會等等)及萬物(如藥物、空氣、保險制度及現代科技)來幫助我們過好現在的生活,這些東西,可以使我們更加體會並信靠神的作為,也可以使我們倚靠這些東西而不倚靠神。所以重要的是人的信心與動機,而不是「使用這些人、事、物」就代表「有」或「沒有」信心的問題。
2.如果妳很認識神,也覺得神要使用你在保險業來向人傳福音作見證,那是一件很好也很艱難的事。因為如果你幫助一個人明白保險不會帶給人真正的平安與保障,那麼他就算買保險,也應該只會買最基本的,那是否與妳的業績衝突呢?如果你要追求業績,是否要使人對未來恐慌擔心而訴求保險的保障而不是神而來的平安呢?我覺得這是很難的。因為一般而言,信靠神與倚靠保險是衝突的,除非你能幫助人以信靠神的心來買保險,那麼你就得將業績交在神手中,而不能和其他保險業者那樣的作法了。
以上是我的領受,供妳作參考;最重要的還是,你能清楚神是否要妳從事這個行業,能清楚你能如何在這個行業為主作見證。若這真是出於神,你就知道怎麼去工作了,你也知道如何去面對現在的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