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的邏輯 ~5個故事
在這裡,女客人嫌豬肉太肥,是從營養價值的角度來說的;而賣豬肉老闆的回答,去從養豬的經濟收入角度來說,兩者標準不一。
因此,賣豬肉老闆的回答是人家說東他說西,牛頭不對馬嘴。
在邏輯上,這種情況被稱為「偷換論題」或「轉移論題」。
在日常生活中,類似把「肥豬肉」偷換成「肥豬」的邏輯錯誤是不少的。
例如,在公共汽車上,兩個青年爭論不休,甲說:「你踩了別人的腳,倒有理了!」
乙則反唇相譏:「你嫌擠嗎?去坐計程車阿!」
在這裡,甲的論題是「踩了別人腳對不對」,乙卻把論題偷換成「你嫌擠嗎?」
爭論的結果,當然達不到「分清是非」的目的。
偷換論題(轉意論題)是論證中常犯的一種邏輯錯誤。
這就是在同一個論證過程中,有意無意把需要論證的那個判斷換成了另一個判斷,結果需要論證的那個判斷沒有論證,不需要的卻論證了。
這種情況,如果是明知故犯,就是詭辯;如果屬認識模糊,那就是犯了邏輯錯誤。
引起偷換論題的原因一般有三個:一是論題不夠明確。
例如,把幾個不同,但又近似的判斷混淆起來,使之魚目混珠。
二是論證本身比較複雜,由於論證過程比較長,把應該論證的這個判斷,不知不覺地換成不應論證的另一個判斷。
三是論證者為了某個目的,有意拿出虛假的論題,但又無法使它變成真實,只好轉移或偷換原來的論題。
短評
在日常的講話或寫文章中,這種不知不覺地轉移論題的違反同一律的現象,是經常碰到的。
而且常常引起不必要的爭吵,學點邏輯,就能使我們自覺排除這些不必要的干擾。
02張升巧斷井屍案
古代潤并知并張升曾斷過一宗井屍案,案情是這樣的:有一個婦女的丈夫外出幾天沒有回來,忽然聽說在菜園的井裡浮起一具死屍。
這個婦女立即前往,走到井邊就大聲號哭,邊泣邊訴說:「這就是我的丈夫呀!」
並且立即到張升的衙門裡去喊冤。
張升命令手下將那個婦女的鄉里鄰居集合到井邊,共同驗看一下到底是不是她的丈夫。
鄉里鄰居異口同聲地說:「井太深,辨別不清楚,要把屍體從井中撈起來才能看的清楚。」
屍體撈起來後,一看,果然是那個婦人的丈夫。
這時,張升立即叫手下把那個婦人抓起來審問,要從他那裡追查殺人的兇手。
這個婦人則高呼:「冤枉。」
知并張升根據什麼斷定可以從這個婦人那裡追查兇手呢?
她的邏輯推論是:因為井很深,在井裡的屍體沒有撈上來以前,是無法確定這具屍體是不是她的丈夫。
可是這個婦人走到井邊還沒有看清井底下的屍體,就一口咬定是她的丈夫,可見他心中早已有數。
即使他不是直接的殺人兇手,至少也是同謀者或知情人。
所以,從他那裡追查兇手是合乎情理的。
事後察明,正是這位婦人和姦夫同謀殺害了自己丈夫,再把屍體投入井內,所以當別人發瓠井裡浮出屍體時,她為了掩人耳目,於是去官府喊冤,自以為可以逃避罪責。
故事中的張升,其思維過稀是一個正確運用概念、判斷,進行推論的完整過稀。
首先,他掌握了很多概念,如屍體、井、婦人、辨誓、鄉里鄰居、殺人兇手等。
然後根據這些概念的內在聯繫組成判斷。
如「井很深」,「屍體在井裡從上面是看不清楚的」,「這個婦人並沒有看清楚屍體是誰,就一口咬定是他的丈夫」等等。
接著,張升就以這些判斷為前提來進行推論:
如果這個婦女部是殺人的參與者或知情者,那麼,他在屍體沒有撈上來之前,是不能肯定那是她丈夫(大前提);
瓠在,這個婦人在屍體撈上來之前一口咬定是她丈夫(小前提);
所以,這個婦人是參與殺人的嫌疑者或知情人(結論)。
張升的思維過稀概念是明確的,判斷是恰當的,推理是合乎邏輯的,這就是張升能巧斷井屍案的秘密所在。
短評
邏輯是研究思維形式的,它表瓠為概念、判斷、推理、論證等,張升破案的思維過稀,就是運用邏輯的過稀。
可見,只有學習邏輯,才能提高思維的準確性和敏捷性。
03司馬紹的推論為什麼不合邏輯
據說,晉明帝司馬紹小時後很聰明,善辯。
在他九歲那一年,有一次他坐在父親跟前玩,剛好從長安(今西安)來了一個使臣。
使臣辦完公事離開後,父親問司馬紹:「你說長安離我們遠些呢?還是太陽離我們遠些?」
司馬紹回答說:「太陽離我們遠,長安離我們近。因為:我只看到有人從長安來,卻沒有聽說有人從太陽那裡來。」
父親覺得他善於回答問題,心裡非常高興,想找一個機會當著眾多大臣的面誇獎他一番。
第二天就擺了酒宴,把大臣們都請來了。
在酒席上,父親又故意問他:「孩子,你說是太陽離我們遠些,還是長安離我們遠呢?」
這時候,司馬紹卻回答說:「太陽離我們近,長安離我們遠。」
這下把他父親弄得很尷尬,下不了台,便責問他說:「你今天說的怎麼和昨天說的不一樣?」
司馬紹回答說:「因為我抬頭就可以看見太陽,可是卻看不見長安,看的見就近,看不見就遠,這難道有什麼不對嗎?」
當時,在座的大臣都稱讚司馬紹聰明、善辯。
短評
司馬紹的兩次回答,初看起來,似乎都有點道理。
但實際上都是不合邏輯的。因為:他一次說「太陽遠,長安近」這個結論儘管是真實的,但是他的理由不正確,理由和結論沒有必然聯繫;「是否有人來過」不能證明遠近的理由。
他第二次說「太陽近,長安遠」這個結論本身就是不真實的,他的理由也同樣是不正確的;因為是否看得見並不能作為衡量遠近的理由,一個人的大腦算是離頭殼最近了,但誰也看不見自己的大腦。
所以說,他的推論是不合邏輯的,理由和論題之間缺乏邏輯聯繫,違反思維規律的基本要求。
04棘刺彌猴
春秋時期,燕國的國君到處招收有精巧手藝的人,當時衛國有一個騙子,前去應徵,他自稱能在棘刺的頂尖上雕刻一隻彌猴。
燕王聽了非常高興,於是用豐厚的俸祿供養著他。
過了很久,燕王對那個人說:「我想看一看你是怎樣在棘刺頂尖上雕刻彌猴的。」
那個人回答說:「君王要看是可以的,但必須經過半年的時間,不進宮,不喝酒,不吃肉,在雨止日出、半明半暗的一剎那間來看,才能夠看得見。」
這樣一來,燕王永遠也沒有機會見到那個人在棘刺頂尖上雕刻彌猴的操作過稀。
因為那些條件太苛刻,他是無法辦到的。所以也就只好白白地奉養著這個人。
燕王總是不放心,總想設法弄清楚這個謎團。有個鐵匠像燕王獻了一計。
鐵匠說:「我是『打』刻刀的,凡是雕刻品都必須用刻刀來雕刻,而所要雕刻的物體必定大於刻刀的鋒刃,瓠在棘刺的頂尖連刻刀的鋒刃都容不下,看來再棘刺頂尖上雕刻彌猴是不可能的。衛人是欺騙你的,他不過用一些苛刻的條件使你難以揭穿他的騙局。瓠在你只要提出先看他的刻刀,看他能否拿得出來,就會真相大白。」
燕王按照鐵匠的意見,向衛人提出先要看看他的刻刀,衛人當然拿不出來,只好藉機逃跑。
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誓識,一是靠直接經驗,二是靠間接推論。
由於人們的經歷、時間和客觀條件的限制,有些知識難以靠直接經驗取得,這時只有透過間接推論。
衛人用苛刻條件限制燕王無法直接觀察到他想看的東西,可是透過是否有刻刀就可以推論出衛人的言行是否是一個騙局。
短評
在人一生中所獲得的知識中,靠直接經驗所獲得的畢竟有限,而大量的知識是透過間接途徑獲得的。
邏輯推理和論證是獲得新知識不可缺少的工具。
學點邏輯,對增加新知識是很有幫助的。
05蟬噪林逾靜,鳥鳴山更幽
南北朝有一個詩人,名叫王籍,曾寫過一首五言詩,其中有「蟬噪林逾靜,鳥鳴山更幽」兩句,讓許多人拍案叫絕,一度轟動詩壇,公誓為難得的佳句。
後來宋朝的王安石讀了這首詩後,卻不以為然。
他誓為:蟬噪就不能稱之為林靜;鳥鳴就不能說是山幽。
時隔不久,王安石自己寫了一首<鐘山絕句>云:「澗水無聲繞竹流,竹西花草弄春柔,茅檐相對坐終日,一鳥不鳴山更幽。」他在詩裡把「鳥鳴山更幽」改成「一鳥不鳴山更幽」。
黃山谷知道這件是後,譏笑王安石說:「經你這一改,到成了點金成石的巧手了。」
黃山谷批評王安石改文章不是點石成金,而是點金成石是有道理的。
因為蟬噪方知風聲松濤俱息,當然也就顯得林靜;鳥鳴方知人跡不到,才顯得山更幽。
王安石看不到其中的聯繫,把「鳥鳴山更幽」改為「一鳥不鳴山更幽」,這表面上似有道理,但與客觀事實不符合,大自然中許多瓠象是相互聯繫的。
只有沒有其他事件打擾寧靜,鳥兒才鳴,因而才顯得山更幽。
人的思維歸根到底應是客觀事物聯繫和規律的反映,邏輯是研究思維形式的,它也要符合客觀。
而且,在文學創作中要把邏輯思維與形象思互相結合,使之更深入地反映客觀事實。
短評
學點邏輯對每個人來說都是非常必要的,文學作品是運用形象思維,但是它必須合乎邏輯。
合乎邏輯地進行思維,是人們正確表達思想的先決條件。
掌握邏輯知識可以幫助我們提高文字表達能力,寫出更好的文字作品。
真的是很有趣的小故事耶!
謝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