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5 13:16:25文紋蚊

胡塗一點更快樂




結婚的婚,婚姻的婚,注意這個主角“婚”字,不過就是女字加一個昏字。
如此看來,女人是昏了頭才一頭撞進婚姻裡去的。仔細想想,是不是這麼一回事?


  




杜拉斯不也說過那句著名的話:男人,除非女人很愛他,否則,很難忍受。婚姻也需“難得糊塗” 。


  


我是越來越深有同感了。大作家說得沒錯,男人真是泥做的玩意兒,粗糙渾濁。


如果沒有一點曾經積累的愛,真的是讓人越來越厭倦,難以忍受。



  



看看我身邊這個男人,下班一回家就到處搜尋遙控器看電視,然後把自己像屍體一樣長長地擺在沙發上,只有眼睛間或轉一下,表示自己是個活物。


人家硬是能把那些播過無數次的武打電視劇不厭其煩地播一遍看一遍。


要不就是軍旅題材電視劇,一邊看一邊回憶自己當年的英雄生涯。


實在忍無可忍,我數落他:幾歲了,先生?還以為自己小啊?







  



這麼長時間了,我怎麼才發現這個男人有這麼多發現不完的壞毛病!


還胸無大志,整天機械地上完了班就知道守著電視看那些無聊透頂的肥皂劇。


把當初花了幾千塊錢買來的專業書冷落到書架上,全當是展覽品。


  




我終於明白了一個優秀端莊的女子是怎麼變成嘮叨的管家婆,全都是給這些男人逼的。


我再一次忍無可忍地指責他,不講衛生,不看書,不文雅,越來越粗俗不堪。
人家竟然不服,奮起反駁。


就這樣,雞毛蒜皮引發的家庭大戰爆發了,瑣碎的小事“成功”地升級到事關人格道德的大事,鬧到越來越難以收拾的地步。


 
 





真的,真的無數次就想索性離了算了,眼不見為淨!但若是再找一個,就一定比他好,再沒有這些毛病?


天下烏鴉一般黑,難道天下的男人能例外?


難啊。我再不能發昏了,一次已足夠。







  



回頭再來看看他,這才發現其實他也有許多的優點呀!


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花心,每天基本準時回家,做飯洗衣樣樣能來。
最重要,他對我,幾年如一日的好。


雖然讓我起膩,但深知這樣對我好的男人,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找一個的。


  這樣一想,怎麼又覺得這個男人不錯。
只是相處得久了,不免自覺不自覺地拿了放大鏡看他,把缺點放大了。


  既然當初是因為昏了頭才結婚的,那麼想保持婚姻,絕不能太清醒,得繼續一如婚前,只看著他那些優點,忽略缺點,才能快快樂樂地把日子一如既往地過下去。


  人無完人,金無足赤。在於你用什麼眼光和態度去看。





有些事情,無關原則的小事,關係各人喜好習慣的事,也許不對你的胃口。
但婚姻畢竟是兩個人的,不是你一個人的。







適當的時候,你要學會糊塗,當沒看見當不知道,那豈不省心省力,豈不天天快樂?

*~阿妹~* 2008-08-06 11:06:35

哇.....

版主回應
嘿..... 2008-08-06 11:31:11
J 2008-08-06 02:48:34

會洗衣做飯的男人是瀕臨絕種生物
妳哪天瘋了想脫手
會被他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搶走..
這種優質男人
要鎖在保險櫃好好收藏

版主回應
他喔~~~趕也趕不走ㄉ.....

只能說我眼光好.....
2008-08-06 10:20:59
微風涼 2008-08-05 22:29:00

這個優點要拿放大鏡看
缺點要拿老花眼看啦^_^

版主回應
記下了~~~~~^^ 2008-08-06 10: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