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12:00:00台中捷成記帳士事務所

購買二手屋時應注意該屋是否有行號設籍,以免被國稅局核定租賃所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