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9 02:03:01J.B. 丸子

你...有沒有常識

水果日報報導了一則在百貨公司發生的一件慘案。

有一隻小狗的腳被電扶梯的夾縫夾住,斷了幾個腳指。報導的旁邊附上一張相片,那位狗主人坐在地上,抱著他心愛的小狗,低頭難過。
百貨公司業者表示,他們有誠意賠償小狗受傷的醫藥費,希望下次這種類似的事件不要再發生。並且解釋說他們有在百貨公司的大門口上貼示:「不得帶寵物入內」的告示,不過他們仍會賠償這位狗主人的損失。

狗主人表示,當時他搭乘電扶梯的時候並沒有工作人員前來勸阻,所以他並不知道不能讓狗狗「站在」電扶梯上。如果當時候有人告知他,他想,這件事也許也不會發生。


唉……我真替那隻狗感到難過,因為他遇到了一個沒知識又沒常識還沒有公德心的主人。狗和人之間的差異,難道他不知道嗎?有的時候人使用的器材,對一些動物而言,是很陌生也很危險的。這麼粗心又自大的人類,竟然無視於別人的告示,反而還怪罪別人沒有事先告知他,我想,那隻狗往後或許還會遇到更多更悲慘的事情吧。

在我以前的工作環境就遇過很多無理且自以為是的顧客。他們總是自以為自己對寵物的行動無所拘束,任由牠們自由自在的在店家裡頭自由的奔跑,不但嚇到其他在店裡選購的顧客,甚至還讓牠們隨地大小便,讓我們這些疲於奔命的工作人員是敢怒不敢言。

拜託,你想讓你的寵物自由的飛馳奔跑,也要看場地吧。

如果就如同那位「受害」夠兒的主人所說,要是當時有人告訴他就好了。那我想,那時肯定會遭到他的白眼伺候。因為你都不在乎你的狗是否已經造成別人的不便了,怎麼還聽的下別人對你的建議呢?別笑死人了。

現在很多台灣人都是如此。
大家老是強調自己是有教養有水準的台灣人,可是怎麼都沒有拿出台灣人該有常識的水準呢?反而是一大堆自以為是、喜歡把所有錯誤通通都推給別人的人滿街跑。

套一句電視常聽的話:
拜託?!你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也要常看電視!

圖片來源:http://www.best-dog-photos.com/Dog-Traini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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