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7 21:15:12捷思敏

他的過去 我的過去


數著他離去的日子,我們都不知道下次見面的日子,不過,心理對跟他牽手一輩子的念頭,有慢慢成形的想法。他是很疼很疼我的,只不過,有時我心裏總會有一點點懷疑,他對我的感覺,到底是一時的,還是一世的?

會這樣想當然是有原因,可憐的林,在過往的愛情裏總是義無反顧,他的心是沒有那麼容易開啟的,只不過一旦開了,攔阻的水流就像洩洪一樣源源不絕,氣勢強勁,如果水沒枯竭,門是怎樣都關不起來。

記得他說過,從前幾段刻骨銘心的愛情,聽他的詳述,失敗的原因,有時是女方的強勢與不溫柔,有時是時機的不對,也有因為跟對方的邏輯南轅北轍,壓根沒可能說在一起;有對方苦苦哀求得來的戀情,有自己陷入感情的旋渦,有日日陪伴的,也有從開頭到結束都在兩地的。但歸結一句話,愛情是盲目的在林身上絕對適用,大概可以刻在他的墓誌銘上那樣的深入他的骨髓。

我不是那種能一試再試試不成,再試一下的人,也不是那種一定要把路走絕走死的鐵娘子。雖然也痛過,但是回想過去的戀情,快樂的時候總有十分之九。我太清楚自己,如果兩個人在一起的快樂,不如自己一個人的消遙,那對不起,我不是修行者,沒有受難的天性。再說戀情不該是美麗的嗎?就是有點不如意,也該淒美得像首詩。

白話點說吧,人生那麼短,可以遇到的人那麼多,如果感覺是對的,再一點點努力就可成功,那當然不要輕易放手;可是如果已經明明知道是死路一條,卻還堅持磕頭磕腦、頭破血流地走下去,那真是不太聰明,不太上算的一件事。

別說我無情,並不是我對戀情放任不努力。如果一段戀情裏,一點點你都不肯相讓,那你在談的,不過是別人的戀愛。但是讓步的前提是早早設定了底限,不要真得到退無可退才放手。

在戀情往來的拉鋸戰裏,傷口是一條條一道道添上的,初時淺淺的傷口不過讓人有點癢,嘴俯在皮膚上輕輕地吸吮,還可以帶一點自憐自傷的美感;再久一點那傷就要留疤,即使情已逝,對著鏡中看,都還可以看得到微微鼔起的凹凸不平,就勉強算是生命留下的烙印好吧?再大一點的口子,再深一點的傷痕,是經年累月,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癒合,什麼時候才可以再恢復愛的能力。我愛惜自己,那種刀深入骨的自殺式戀愛,我很怕,可能很小的時候嚮往過那種轟轟烈烈,不過大了,多了閱歷,才知道,不懂得愛自己的人,又如何懂得愛別人?

林跟我比起來,就是個愛自己沒有那麼多的人。雖然談起戀愛來,也並不是真的瘋狂到不可救藥,不過他的容忍度與我相比,是大得很多。可能也是固執的天性,愛上了人,他就像鬥牛場上勇於朝著紅旗衝的公牛,無視於背上被戳了幾劍的那種。

我愛人是習於舒適自在的,不想在玫瑰色的夢裏見到斑駁的血痕,常常在掛上他的電話時,反覆的思考。林真的愛我,我知道,不過我滿身的缺點,他看到了嗎?我強勢、任性、還愛搞怪,傳播站的天性讓我的世界裏幾乎是沒有隱私的,喜歡把自己埋起來的蝎子,可以忍受陽光的曝曬嗎?還是他又任由瑰麗的想像矇蔽了他的眼睛?我們的距離是那麼遙遠,面對面他都可以朦朧,那隔著好幾個時區,他的眼睛還是張著的嗎?

一連串一連串的問號,滿滿的在我的心中尋找出口,感性的我很想現在就把自己賣出,理性的我告訴自己還早呢,你怎麼知道就是這個人?今天點頭明天搖頭的日子一天天的過,直到,你可以說是我胡言亂語,也可以說我怪力亂神,但直到我看到了預兆,我才真正的下了決心!(對,你沒看錯,我說的是”預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