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1 12:42:38dd
「國防部包庇圖利秦孝儀」
轉載:李敖笑傲江湖又來了http://creazywang.bookse.net/
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95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1分、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1分
(三十九)本院李委員敖,為國防部包庇圖利秦孝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民黨大員前故宮博物院院長秦孝儀,居住位於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1段138巷7號房屋所坐落之基地(士林區福林段2小段11之2地號),於1966年由該土地管理機關—陸軍總司令部撥交建屋使用。上一事實在前委員謝聰敏追問下,業經行政院對謝委員確認在案。(編號:30404014272號、關係文書號: 3040401427)
二、復經謝委員再追問後,行政院再答覆以「秦院長現居住房屋之土地(坐落士林鎮林子口段林子口小段,地號28之2號),係於1961年6月24日因放領移轉登記為『所有權人:中華民國政府;管理機關:陸軍總司令部』,並發有所有權狀士林字第33957號,有台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民國五十年之土地登記總簿在卷可稽。該土地於1961年即由陸軍總司令部負責管理,確實無誤」在案。(編號:30429041572號、關係文書號:3042904157)
三、 1998年3月10日復經陸軍總部提出「秦孝儀先生現住房舍坐落陸軍經管土地案說明資料」給謝委員,確認「該地為本軍於民國五十年間徵購取得,登記日期: 50.6.24,其房舍門牌號碼為士林區至善路一段一三八巷七號登記於許海平(秦孝儀之妻)名下。」並告以「本案經調閱早年案卷資料,……並無直接憑證可資佐證秦院長房舍為何坐落本軍經管土地」,「該地已納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計畫依法處理,其與本軍確無任何租賃之對價關係」云云。
四、查秦孝儀並非軍人身分,竟在陸軍總司令部土地上非法占用公有土地,陸軍總部包庇圖利國民黨大員,不但置而不問,反以眷村福利護航之,其瀆職自應查究。在謝委員追問下,國防部長蔣仲苓已承諾處理,此一承諾早見於1998年4月7日中國時報。
五、如今八年已過,蔣仲苓已下台,一切承諾全部放空。特此由本委員提出質詢,追查國防部以下包庇圖利國民黨大員秦孝儀達四十五年懸案,別以為再可矇混過關,李敖可不是好惹的也。
j補記:秦孝儀(1921年2月11日-2007年1月5日)
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95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1分、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1分
(三十九)本院李委員敖,為國防部包庇圖利秦孝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民黨大員前故宮博物院院長秦孝儀,居住位於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1段138巷7號房屋所坐落之基地(士林區福林段2小段11之2地號),於1966年由該土地管理機關—陸軍總司令部撥交建屋使用。上一事實在前委員謝聰敏追問下,業經行政院對謝委員確認在案。(編號:30404014272號、關係文書號: 3040401427)
二、復經謝委員再追問後,行政院再答覆以「秦院長現居住房屋之土地(坐落士林鎮林子口段林子口小段,地號28之2號),係於1961年6月24日因放領移轉登記為『所有權人:中華民國政府;管理機關:陸軍總司令部』,並發有所有權狀士林字第33957號,有台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民國五十年之土地登記總簿在卷可稽。該土地於1961年即由陸軍總司令部負責管理,確實無誤」在案。(編號:30429041572號、關係文書號:3042904157)
三、 1998年3月10日復經陸軍總部提出「秦孝儀先生現住房舍坐落陸軍經管土地案說明資料」給謝委員,確認「該地為本軍於民國五十年間徵購取得,登記日期: 50.6.24,其房舍門牌號碼為士林區至善路一段一三八巷七號登記於許海平(秦孝儀之妻)名下。」並告以「本案經調閱早年案卷資料,……並無直接憑證可資佐證秦院長房舍為何坐落本軍經管土地」,「該地已納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計畫依法處理,其與本軍確無任何租賃之對價關係」云云。
四、查秦孝儀並非軍人身分,竟在陸軍總司令部土地上非法占用公有土地,陸軍總部包庇圖利國民黨大員,不但置而不問,反以眷村福利護航之,其瀆職自應查究。在謝委員追問下,國防部長蔣仲苓已承諾處理,此一承諾早見於1998年4月7日中國時報。
五、如今八年已過,蔣仲苓已下台,一切承諾全部放空。特此由本委員提出質詢,追查國防部以下包庇圖利國民黨大員秦孝儀達四十五年懸案,別以為再可矇混過關,李敖可不是好惹的也。
j補記:秦孝儀(1921年2月11日-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