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31 22:42:34鄭秀娟

烏龍變退稿

看到中時的時論廣場中某立委員的文章。一時氣不過回應了下面這篇文章。
寫啊寫,寫了三四個小時,修成他們規定的六百字。看了看自己寫好的文章,覺得沒有枉費念了這麼多年的聖賢書,得意了一下。寄出電子郵件後,就出門和朋友喝咖啡去了。

隔天,看報紙,咦?怎麼沒有我的文章呢?
我寫的也不比這些報紙上的人差啊。
等了三天,只好安慰自己:這些選文章的人不是伯樂。
開始喪氣的當兒,接到聯合報的退稿通知。


》親愛的讀者,您好:

》惠賜大作,至為感謝!
》惟囿於版面篇幅,未能刊出,深感歉然!敬祈 鑒諒,
》並請繼續指教和支持。
》耑此奉覆,敬頌

》時 祺


》             聯合報民意論壇 敬上






咦?
我寄的不是中國時報嗎
怎麼會是聯合報來退我的稿呢
後來才知道,根本是我自己笨。
把馮京當馬涼
寄錯了地方了
難怪中時沒有登出我的文章
我還真是錯怪了中時呢


﹣﹣﹣﹣﹣善用網路不必上國圖﹣﹣﹣﹣﹣﹣﹣
一般人都知道國家圖書館(以下稱國圖)和其它的圖書館的功能是不同的。除了提供一般民眾查詢資料之外,國圖還具有典藏國家文書等的功能。不論國籍,只要是年滿十九歲以上的人就可以進入國圖查閱資料。貴報小社論的論點似乎是認為十九歲的門檻太高。延續這樣的觀點何敏豪委員的大作就讓人無法理解了。為了準備辯論比賽的高中生們可以查詢到國圖的館址;難道就沒有注意到要查詢入館者的資格限制而徒勞往返。其實現在台灣國內的館際合作下,只要利用公共圖書館全國連鎖服務,館際互借或是傳遞文獻都非常方便,上網也可閱覽部分碩士論文的電子全文,或者是利用「遠距圖書服務」,坐在家中就可以拿到國圖寄來或是傳真來的影印雜誌論文,並不需要風塵僕僕北上。如果因為研究上必須使用到國圖的絕版書籍。也可以透過所屬單位提出申請到館內查閱。
和日本的國會圖書館相比,台灣的國圖來得開放許多。日本的國會圖書館除了參考資料之外,沒有開架功能。要借閱一定要申請。一次只能借閱二至三本書,還了才能再借。一天只能請館方影印五次且每次不可超過八十張。在保護國家文書的大前提下,使用者必須忍受種種的不便。所以會到國會圖書館的都是衝著館藏中的特殊資料。
我絕不認為我們一定要效顰才能和其它國家並駕齊驅,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社會文化背景,他山之石不一定可以攻錯。我想重申的是國圖的功能和地位絕對要和其它公立圖書館區隔清楚。它並不需要負起一般公立圖書館的便民功能。只要善用網路不一定要到國圖才能找到資料,而且以國圖的使用現況,我個人認為十九歲的年齡是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