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永住許可~永住權~
(PS看起來很像澎醬的在留卡吔!哈~)
上個星期二拿到了熱騰騰的在留資格寫著"永住者"的新的在留卡後,在回程的電車裡因為心情很激動於是不小心眼淚直流(汗)
為了感謝小猫君在我申請永住時幫了我許多忙,當晚請小猫君去吃他喜歡的拉麺慶祝~
將來嫁給日本人(當然是適合自己的日本人)然後住在日本擁有永住權這個堅持了將近20年的夢想在上個星期二那天全部達成了!感謝我的家人從未反對過我的夢想反而還給予無限支持,更感謝我的日本好友越智太太和富澤太太總是給我許多過來人的經驗談,更感謝以前那些說我是叛國賊的人及看衰我的人。想到自己的努力及堅持,應該是我這人生裡唯一能拿來自傲的事吧!
以前跟大家分享過日本人配偶者的在留申請及更新,永住申請是不是比那更麻煩更難取得呢?在這裡介紹一下也提供給將來要取得永住的朋友們參考~
跟日本人結婚滿三年並在日本住滿三年就有申請永住許可的資格。TOMOTOMO去年5月就可以申請了只是因為暑假作業總是拖到快開學的前一個星期才寫的我想說反正上次的在留更新拿到了5年所以不急,沒想到小猫君也好台灣的家人也好都說能申請就快去申請,於是去年從台灣回來後開始準備所需資料,11月中左右交出接下來就是等通知(入管局的人說大約要等3個月至半年)
上網查了一下有人等了半年也有人等了9個多月,也聽說有人接到了入管局打來詢問一些類似簡單身家調查的電話,幸運的是TOMOTOMO只等了4個月也沒有接到電話就取得了~~~!!!!!!!!!!!(我們家很少郵件幾乎都是廣告傳單所以頂多一個星期才會去樓下的信箱確認一次,但是通知明信片不知道什麼時候會來,怕會錯過領件時間,所以變成幾乎是每兩天就去確認一次)
關於永住權
*沒有在留期間的限制,只需在在留卡的有效期7年時更新在留卡(在在留卡到期的兩個月前更新)
*如果離婚了依然保有永住資格
*如果離開日本兩年就會被取消永住資格,這一點要注意喔!
*即使擁有永住權還是沒有日本的選挙投票權
對於嫁或娶日本人的外國人來說即使離了婚還能保有永住資格這點是最好的了!!!至少不會因為離婚必須離職或是被迫在期間內提著行李離開日本
關於申請永住所需資料
*永住許可申請書一份
*相片一張(3個月內新拍的)
*戶籍謄本一份
*家族世帶全員記載住民票一份
*在職證明書一份(先生的)
*住民稅的課稅或非課稅證明書一份
*納稅證明書(1年間的總所得及納稅狀況記載)一份
*身元保證書一份
*護照(現場核對後歸還)
*在留卡(現場核對後歸還)
(其實能申請永住想必對辦這些手續都駕輕就熟啦~跟辦理在留申請在留更新大同小異,只是多了先生的在職證明書)
取得永住後整個心情都輕鬆啦~~~接下來要為了我的其它小小夢想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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