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6 10:20:04Jasmine

不成文的規定?

因為去派出所辦理暫住證,派出所人要我到附近影印店去影印台胞證
到了警察說的那家店,看到店門口寫著”文件複印A4 0.12元”
就安心進去,告訴店員我要印八張
店員看了我的台胞證,說ㄧ張五毛
”不是ㄧ張0.12元嗎?”
”那是ㄧ般文件”
”有什麼差別?”
”不ㄧ樣”
”是紙張不ㄧ樣嗎?”
”紙是ㄧ樣的”
”那差別在哪裡?”
”證件複印就是ㄧ張五毛”
因為急著要交給派出所,也就不甘願的付了四元
這時有別人拿了身分證去複印
我就等在旁邊看,看看是不是因為我們拿的是台胞證,就比較貴
結果那個人印的也是收五毛

ㄧ肚子火回到派出所之後,我向警察投訴
當然,警察說那不是他們開的,也不是他們受理這樣的投訴案件
我也知道,就是發發牢騷而已
後來跟朋友談到這件事情
朋友說,這裡證件影印真的就是收五毛,比一般文件貴
我發現,這裡真的有ㄧ大堆不成文的規定
而且是非常不合理的,也不合邏輯的
問這裡的人,他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只能又拿出”鴕鳥安慰法”--他們就是這樣啦
讓自己消消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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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7 08:15:36

我們這裡也是印證件五毛唷

kitty 2007-04-16 18:48:04

妳是住在那兒 ?
還是長的比較好騙 ?
怎麼好奇特的事都會被妳碰上 ?
麥當勞事件調查的怎麼樣了 ?
明天要做簡報喔~~~~~~~~~`

版主回應
誰說的!
珍珍老闆娘說就是收五毛
她的店之前也是這樣的
2007-04-16 19: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