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31 16:11:20精靈

2011今年起兒童節全國放假一天

2011-03-21 11:12 AM 民政司
今年起兒童節全國放假一天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是社會的公共財,國家有責任義務去維護及強化兒童的照顧與福祉。總統社福政見主張建構優質生育養育環境,使兒童快樂平安,並藉由放假慶祝活動,凸顯對兒童主體的重視。本部為推動紀念日及節日法制化並落實總統政見,於97年至99年間多次邀集政府機關及婦女、工商團體等會商,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在多次會商上開草案過程中,與會代表認為如訂定婦幼節類似節日或婦女節與兒童節合併放假,有強化婦女傳統照顧角色刻板印象的疑慮,為避免失去婦女節原始意義,爰決定維持婦女節、兒童節分列,並明定4月4日兒童節全國放假1天,除凸顯對兒童主體之重視,有利親子互動外,如與清明節相接亦可形成連續假期,便利民眾安排返鄉掃墓;本部已將上開草案報經行政院於99年5月24日核轉立法院審議。

另基於兒童節全國放假一天為行政院既定政策,各界亦有共識,為利各界及早規劃100年之作息,不受「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立法時程影響,本部亦同步於99年7月起著手辦理修正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相關作業,並於99年11月2日修正發布上開辦法,增訂兒童節全國放假1 天,自100年起實施。

今年兒童節是辦法修正後的第1次放假,且適逢週一,恰巧接續週六、週日及清明節形成4天的連續假期,父母親可利用假期安排各種親子活動,亦可帶著小朋友一起返鄉祭祖,教導他們瞭解慎終追遠的意義。讓大家珍惜親子互動的時光,多陪伴孩子,給孩子快樂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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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禮制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