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7 22:05:00寶晶汽車旅館

清水舊稱「牛罵頭」~~高美溼(濕)地

清水舊稱「牛罵頭」~~高美溼(濕)地

 

高美地區位居於清水鎮的最西北之區域,緊鄰大甲溪與台灣海峽,高美古早叫做高密,依據清朝道光十二年(1832)彰化縣志的記載,高美原稱高密,因為這一地區的海灘深度能將撐船的竹竿整支吞沒下去,而在台語發音上,高與竹竿的竿發音同,密則有淹沒的意思,故稱高密。而「高美」一名係於日治時期所改的稱呼。高美地區範圍包括今日的高美、高東、高西、高南及高北等五里,早在漢人未入高美地區屯墾,此地大部份是大甲溪的河床地,至今我們仍可從高美地區農民以石頭為材料就地堆築田埂,便可略窺一二。

 

 

 

 

 

清乾隆四年(1739),楊、蕭、王、趙等四姓家族至大甲溪的南岸開墾高密庄一帶,開啟漢人開墾高密庄的熱潮,在高美地區至今仍然保留許多完整的聚落,如趙厝、董厝、魚寮、田中央仔、舊庄、五分仔、竹圍、許厝及溪頭仔等傳統聚落,同時也為這個社區留下許多傳統聚落與三合院建築等珍貴的文化資產,這些傳統三合院至今保存仍然十分完好。

 

 



近來高美地區在文建會、台中縣政府、清水鎮公所及民間團體協助之下,極力推動社區營造及觀光產業等相關工作,期待未來可以透過居民共同參與,結合在地特有文化、生態、宗教及產業等資源,發展社區特有的農業休閒及觀光產業。

 

 

 

 

 

 

濕地是指陸地與水域間全年或間歇地被水淹沒的土地,其定義及分類方式繁多,濕地長久以來被視為不重要且沒有實用價值的地區,國內相關法規中迄今對於濕地仍未有明確的定義。根據國際拉姆薩公約(Ramsar Conventon,1971),濕地廣泛的定義,是指「不論天然或人為、永久或暫時、淡水或鹹水、由泥沼、泥澤、泥煤地或水域所構成之地區。包括低潮時水深六公尺以內之海域。」顯然地此一定義包括甚廣,包括了內陸濕地沿海濕地

 

 

 

沿海濕地包括海岸沼澤、泥質灘地及紅樹林沼澤等,是隨著海洋潮汐運動而存在的濕地生態體系。內陸濕地則是因為雨水、地下水、伏流水、非感潮河段或溪流、湖泊及池塘所形成的濕地生態系統,包括淡水沼澤、淡水池塘、灌木沼澤、低地闊葉林、木本森林沼澤等。

 

 

日據時期的高美,日人除了設立學校也開闢高美海水浴場,當時昭和巴士早已在清水的高美路上來回馳騁,1967年高美燈塔的建立,增添一處地標景觀,使高美海水浴場的遊客熱潮,達到巔峰。這即是高美濕地的前身。197610月台中港正式完工啟用,海水浴場泥沙日漸淤積,遊客稀少,終告關閉。沉寂了二十幾年的高美海水浴場(高美濕地)以豐富的生態資源及種類繁多的候鳥在此棲息,再度吸引人們的重視與關懷。

 



  位於台中縣清水鎮大甲溪南岸的高美溼地,每年秋冬之際都會有大批的候鳥抵達,無論是短暫的過境或一季的渡冬,總是為這一塊人們以為無用的寶地,憑聽無數的生趣。「高美溼地」在中央研究院動物研究所、東海大學生物系、台中縣政府農業局、高美地區民眾及牛罵頭文化協進會等保育團體與單位努力之下,歷經十五年(1990-2004),2005929日正式由台中縣政府公告劃設,所劃設面積約為701.3公頃,「高美溼地」的生態特色終於得到了定位,未來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進行相關的經營管理與保育研究等計劃,期待可為高美地區帶來無限的生態旅遊與觀光產業之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