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台灣的改革,為何原地踏步呢? (2014/05/09)
台灣社會的進步,在阿輝伯主政12年推動政治制度的民主化之後,整個社會就這樣子原地踏步,2000年民進黨執政8年,2008至今馬總統執政6年,再來的2年應該也是差不多就是這個樣子,所以,我們可預計台灣社會應該就是這樣子混水摸魚過了16年,至於說2016再選出新的總統,不論是誰要當家,要有什麼改革的可能性應該不大,筆者甚至於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預測之,大概也就是現在這個樣子,繼續原地踏步下去,應該不會再有任何絲毫的改革,若不要如馬總統這樣越改越是不公不義,那就已經是阿彌陀佛了!而為何我們台灣在阿輝伯推動政治制度民主化之後,整個社會會如此裹足不前呢?應該是有以下這五個主要原因,其一,論改革,沒有人願意當「壞人」,握有最高權力者也不敢一刀揮下,把既得利益者吞下肚的利益再催討吐出來,這些既得利益者不跟你拼命那才奇怪,譬如說如現在的年金改革,請問有誰當了總統敢廢除現今的所有年金制度,改採全民統一就是一種年金制度而已?不要說國民黨執政的馬總統不敢,不願意當「壞人」,就是民進黨執政的總統也不敢,面對既得利益者也是不願當「壞人」的啦!這就是中國人最壞的特性之一,大家都嘛很鄉愿,都要當好好先生,沒人要當「壞人」。
其二,那就是整個社會,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的推動改革之動力,那些所謂的公民社運團體,搞政治的則完全都陷入在兩岸統獨意識型態之爭,無法自拔,包括民進黨在內,也因此被馬總統玩弄於股掌之間而不自知,而那些非政治訴求的公民團體組織,也沒有任何針對「體制制度」的改革之訴求,有時候甚至於還違法抗爭淪為亂民,如那大埔農地拆遷案,苗栗縣政府依法行政徵收土地,何來搞抗爭那麼多年呢?也就是這個樣子無理取鬧,而此正是執政者求之不得者,整個社會完全沒有任何的力量要求鏟除中國國民黨政府在台灣所建立的那些不公不義之「體制制度」,這掌權的執政者當然一點兒壓力也沒有,怎麼有可能當「壞人」進行改革呢?更為惡劣的就是我們的馬總統,竟然假改革之名把整個台灣的「體制制度」改到更為不公不義,隨便舉個例子,那遺產稅怎麼降得這麼多啊!只有10%,這未免太誇張了吧!
其三,媒體第四權的淪喪,台灣的媒體,除了沒有扮演社會知識思考的角色之外,竟然也自甘墮落,完全失了客觀公正的立場,幾乎所有的媒體都是選邊站,有的是選擇綠色這一邊,有的則選擇藍色,有的是逢馬必反,以批馬為樂,就如先前逢扁必反一樣,而說也很奇怪那個NCC幾乎是完全放任這些媒體這樣在干政,這跟先前黨政軍控制媒體不大一樣,現在應該是沒有黨政軍在操弄媒體,而是媒體主動在干政,例如有的所謂的政論節目,那主持人很明顯就是為某一邊立場者,根本就沒有資格當主持人,應該只有資格當名嘴,而這些政論節目邀請名嘴評論,當有所平衡,怎麼老是找那幾個,有的政論節目竟然就只有找那些逢馬必反者,整個政論節目就淪為批馬大會,這那是政論節目啊!更好笑的就是,還有這樣的一個電視新聞主播,就自己一個人代表這一個新聞台,這一個人假主播之名當起名嘴評論時事政論,這像話嗎?而NCC也不糾正之,蠻奇怪的?而名嘴上節目,很多根本就是隨便胡扯瞎扯,完全沒有深入研究問題,思考問題,就在那裡隨性大鳴大放,太不可思議了!
其四,司法無法主持社會的公與義,這個說該怎麼辦呢?這個就好比一場球賽,這裁判從頭到尾就是在旁呼呼大睡,也不管球賽發生了什麼事,完全讓球賽變成無政府狀態,不然就是這些裁判素質太差,阿明明就是有人犯規在賽球竟然都看不出來,判案則隨便亂亂判,還真的是靠著自由心證在判案,完全看自己喜歡那一隊就判給那一隊發球權,甚至於這些裁判老早就被買通了,請問這球賽要怎麼賽得下去呢?這就是我們台灣現在的司法,完全無法守護司法的正義,這司法也是我們台灣之所以原地踏步的主要理由之一,司法判案完全不依法論法,判案也都不講法律的「道理」,說什麼這是法律見解之不同,真的是胡扯了!更好笑的是那判決書還寫一大堆「道德」的譴責,司法就是司法,不能引以為道德之審判也,這是基本常識。而當司法遇到政治事件,竟然也選邊站,不然就是不敢判案,才會搞出那種模稜兩可的所謂大法官解釋,司法一遇上民粹也是把司法正義擺一邊,臣服於民粹,這樣的司法,我們台灣當然只有原地踏步了,社會不可能再有任何的進步。
其五,那個立法院,在一個真正法治的國家社會,真正重要的是社會運行的規則,再以球賽比喻之,司法就是裁判,而立法就是訂定比賽規則的人,我們台灣所訂的這些比賽規則,可說是漏洞百出,或者就是法條訂得模稜兩可語焉不詳,留給掌權者有很大的操弄空間,這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可大可小,這種法條遊戲規則,唉!就是隨便掌權者要怎麼解釋都可以,可充份發揮人治之奧妙,總之,我們的立法水準很低下,這還真的難為了司法了,用這樣的法條說要怎麼判案呢?當然就是自由心證隨便判案了,還怕你咧!至於說立委為何會被說成「利委」,這當然是嘲諷的話,立委就是搞利益的為正職,制定有公有義的遊戲規則,此乃立委之副業也,所以,很多法律都是隨便亂訂,完全沒有深入研究問題,所以所訂的法律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是越弄越糟糕,也有其所訂之法律都跟不上時代,也就是這樣為非作歹作奸犯科者常常是無法可管,而執法單位也就隨便引用法條亂抓人了。
基於以上這五個理由,我們大概可百分之一百的預測,台灣社會大概也就是現在這個樣子,不會有任何一點點再進步的可能,不要退步就已經可謝天謝地了,以上雖然說有五個主要的理由,但我們還是可以綜合再深入論之,我們台灣社會的運行之遊戲規則,可說是完全不公不義,也就是中國國民民黨在我們台灣所設立的「體制制度」完全都是不公不義,很難找到那有公有義的典章制度,而整個社會有識之識所謂的社會菁英賢達也都正在坐享其成,成為既得利益者,這當然就是國民黨很厲害的地方,打不贏你沒關係,就把你同化之,看你還有什麼鬥志?這也是為何那些所謂的公民團體,竟然都沒有針對國民黨所建立的那些不公不義的「體制制度」在抗爭,原來也都是中國國民黨這些不公不義「體制制度」的受益者,當然不會拿刀子抗爭自己囉!在此就先下個結論,台灣任誰來執政,應該就是現在這個樣子,原地踏步而已,不可能再有絲絲毫毫的進步!阿輝伯推動的政治制度民主化,也只是改革的第一步而已,往後的九十九步呢?台灣卻是原地踏步14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