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就是這樣縱容逃漏稅的!(2013/05/01)
筆者在本站於2011年的4月19日就有「<社會議論>逃漏稅天堂,台灣。(2011/04/19) 」這樣的一篇,當然關於台灣逃漏稅的論說還有「<社會議論>中華民國萬萬稅,但完全縱容逃漏稅。(2012/02/08) 」與「<社會議論>王建煊主張加稅,應該是抓逃漏稅吧!(2012/02/10) 」和「<社會議論>曼都遭檢舉涉嫌逃漏稅,請追究財政部失職。(2012/10/23) 」這四篇,若再加上現在這一篇就有5篇了,其實若卯起來認真要寫的話,也許寫個100篇都可以,絕不會怕說沒有素材,因為在台灣的逃漏稅,我們大概可以這樣說,只有那些受薪階級絕不會有逃漏稅的可能,一整年下來從公司領多少錢也就是多少,到了報稅的時候若有不小心漏報,不管金額多少,一定會接到那國稅局的糾正並追繳該繳的稅金,一毛錢都逃不了,說真的好像那國稅局就只會把這些受薪的上班族看得死死的,而其他那些逃漏稅的就是視而不見,尤其是那些大咖的富有者,千方百計就是游走在法律邊緣美其名說是節稅避稅,其實也就是在逃漏稅啊!難到這些國稅局的掌管者都看不出來嗎?就說這次被爆出的用公司的名義買豪宅或超跑,然後用之把妹或是什麼其他私人之用途,你中華民國政府就這樣放任其逃漏稅嗎?這其中是否有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呢?還是說這其中有一大堆見不得人的勾當?亦或是你中華民國政府這些執行公權力者的懶惰?不得而知也,那麼多逃漏稅,幾乎都在逃漏稅,怎麼也才這幾件被爆出而已呢?是不是這些被爆出者也只是配合演出?等風聲不再那麼緊了,大家也就睜一眼閉一眼相安無事和平過日子呢?
台灣逃漏稅之嚴重,若中華民國政府能將這些逃漏稅都收回來,應該會比現在一年的稅收增加一倍,搞不好是好幾倍也不一定,也就是說台灣政府每年該收的稅有一半以上甚至於高達90%都被逃漏掉了,這真的是有點誇張,怎麼會這樣?沒錯,就是這個樣子,一點兒也不誇張,就看那5%的交易稅好了,請問是不是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交易都沒在開立發票,在台灣的資本利得是不用繳交所得稅的,不是這樣子嗎?在股票市場賺到錢有繳交所得稅嗎?房屋買賣賺了大錢,有人一賺就好幾億?請問有按規定繳稅嗎?還有,有很多的大老闆將公司的股票也不知怎麼轉的轉給兒女,也就把那遺贈稅都給節了避了,也就是稅逃漏掉了,總之,總而言之,在台灣有按規定繳稅的可說是少之又少,大概就只剩下上班族領薪水的那一部份是無法逃漏掉而已,這就是中華民國政府治理的台灣,在正式統治60多年後,在課徵稅收上是如此的極端不公不義,不過,這不公不義至今大家也都習以為常,反正大家或多或少都有A到一些好處,所以,儘管那些政府辦的軍公教年金和勞保年金有天壤那麼大的差別待遇,而相對於軍公教二三十萬那勞工可是相當地龐大,約有九百多萬,為何中華民國政府還是有恃無恐的,也不怕你千萬勞工來抗議,何也?這道理就在此,軍公教根本沒有逃漏稅的問題,全都是領死薪水那來逃漏稅,相反的,除了軍公教之外,和那些受薪的勞工之外,反正大家也都一起來逃漏稅,其所逃漏的金額應該是大於那些軍公教從年金所撈到的好處,所以,在中華民國治理的台灣,就繳稅這一部份論之,反正大家都不公不義,相對而言也算是另一種形式的有公有義,故,一切都會OK的啦!這60多年來大家也都是這樣在過日子,繳稅正義?何苦去弄皺一池骯髒的水,又何苦呢?
所以,現在中華民國政府在這繳稅的公與義,應該說是難有所動作吧!也只能如名嘴所言那樣「配合演出」,在風聲緊的時候就協調一下看誰要被抓到逃漏稅,等這浪頭一過,看怎麼逃或怎麼漏都是可以的啦!不然要怎麼辦呢?大家都已習慣這種逃漏稅的生活文化,這一下要全部都改正過來,恐怕也會有問題,最主要是大家都不願意啊!官方也要很辛苦,那民間也會覺得喪失了逃漏稅的樂趣,當然這是反諷之論,正確地說是這樣,當逃漏稅已是我們台灣社會的一種生活文化,要改就得全面翻修,若只有改一小部份,那會造成台灣社會更大的不公不義,就如之前馬政府取消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之事,不也是不公不義,台灣社會那麼多的不公不義,為何先找退休軍公教開這第一刀,還真的是欺侮人ㄋㄟ!不是這樣子嗎?你馬政府為何不先找那國營事業的肥貓開第一刀,阿不就是柿子挑軟的吃,也是中華民國那些高官為自己下台後考慮出路,斷了國營事業的肥貓缺,以後下台後要怎麼辦?
台灣這逃漏稅之事,也就是這樣子,樂觀一點看,是一種藏富於民,也可以這樣看,與其把稅金繳給政府去「匪類」不如留在自己的口袋?反正大家也都有那默契,大家逃歸逃也是有多少繳一些,大家就這樣相安無事過了60多年,而今這些逃漏稅為何又被炒了,怪就要怪那些名嘴,在這風頭上就是要低調配合演出,講話講甜一點,這不就好了,還有那富豪也是,沒事幹嘛開超跑把妹,最後把其他的富豪也都拖下水?其實,關於此一逃漏稅事件,事主就是要低調,等過幾天媒體不再報導,風頭一過也就OK啦!不是這樣子嗎?前一陣子一品苑被查逃漏稅,不就是這樣子嗎?過幾天後也就沒事了,誰還會在乎有多少逃漏稅呢?Who Care?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就是這樣在縱容逃漏稅的啦!
(以下轉載自雅虎奇摩新聞,TVBS - 2013年04月29日)
國家買單? 超跑、豪宅把妹「合法避稅」
報稅季到了,提醒您幾個節稅新措施,包含5歲以下嬰幼兒享2.5萬扣除額,扶養20-60歲「其他親屬」也能有免稅額8.2萬,不過有些人「避稅」方法讓一般上班族很不是滋味,像是平面媒體報導,部分名嘴年收入外傳好幾百萬,卻自稱「表演人」,屬於「執行業務所得」,可扣抵45%,而富豪買超跑卻可能是租賃車,或拿來當公司交通車,油費、罰單通通公司買單,或是上億元豪宅登記在公司法人名下,名目是招待所或員工宿舍,雖然奢侈浪費,但國稅局也莫可奈何。
葉財記董事長葉茂宏,前不久發生車禍,市價2700萬的超跑全毀,奢侈品昂貴,政府卻課不到稅,因為這車是租來的,有些大老闆很聰明,超跑掛在公司名下,或是列為交通車、代步車,罰單、油錢、停車費通通公司買單,這種情形也出現在豪宅市場。房仲業者張旭嵐:「買豪宅來節稅,甚至成為公司資產情況,有明顯增加趨勢。」
豪宅登記在企業法人名下,比例高得嚇人,帝寶超過2成,仁愛吾疆也將近2成,頂高麗景更超過3成,兩岸往來密切,企業主要有氣派招待所,豪宅成了避稅管道,還有人拿來當員工宿舍,房屋稅、管理費、水電費通通列為公司支出。
有錢人避稅,名嘴也被國稅局盯上,行情價時薪3到9千元,外傳年收入好幾百萬,本來應該列為「薪資所得」,扣除額10.4萬,不過平面媒體報導有名嘴自稱「表演人」,盈虧自負屬於「執行業務所得」,扣除額就有45%,還被虧「如果上節目算是表演,那評論的可信度就降低」,避稅管道不勝枚舉,但可別誤報了。
像是光明燈仍有祈求或提供勞務,不能列為捐贈,坐月子或長期看護也不算醫藥費的一部分,倒是節稅新規定可不能不知道,家中有5歲以下嬰幼兒,每人每年享有2.5萬扣除額,扶養20-60歲「其他親屬」,也能申請8.2萬免稅額,今年開始,夫妻可以自選有利的分開或合併申報,小額200元以下,財政部將主動退稅,小細節得注意,可別跟荷包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