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這樣課徵最公義。(2012/10/29)
公與義,在基督教的教義中最為強調者,就是這「公義」,所謂「行公義好憐憫」是也,這公與義之意義,也是筆者研究台灣社會之感想,為何美國這個國家現在乃世界之超強,全世界各國與之相較就如螻蟻一般,何也?何也?最為關鍵之處就是其社會之運作,美國國政之治理可說完全遵行這公與義的道理,而這公與義的道理,公就是公正,不要誤以為公就是公平,那就大錯特錯了,就譬如說那美國職棒大聯盟MLB的洋基隊,素有邪惡帝國之稱,就是因為其經營球隊的哲學往往是幾千萬年薪養球星,打造那什麼鑽石打線,那為何MLB聯盟不規定限制給薪的上線,這就是公正與公平不一樣的思考,這天下不可能有所謂公平之事,只能追求公正而已,這就是建立「遊戲規則」最為困難之處,是不是公正,那就是「義」,有沒有道理的問題,洋基隊若因為重金養球星而年年拿世界大賽冠軍,那整個MLB的賽事就會變成不公不義,這邪惡帝國洋基隊「重金養球星」的經營手法一定會受限制,這個就是公與義的道理,美國這個國家的治理制度大概就都是這樣,追求公正,講道理,那像我們台灣社會,管理制度完全無公正可言,完全沒有道理可論,也就是不公不義之社會也,這證所稅之課徵,就是很典型的一個範例。
有交易就要繳交交易稅,有所得就得繳交所得稅,這是我們社會賦稅當追求的公與義,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如果說有人每年在股票證券期貨市場海撈,大賺特賺,卻只繳交交易稅,而不用繳交所得稅,這就大大地說不過去,那為何開公司的要繳交營所稅,上班領薪水的要繳交薪資所得稅,這些上班的開公司的都是笨蛋嗎?所以,馬政府恢復課征證所稅,乃天經地義,大概也只有馬總統有這樣的湖南驢子脾氣,這一點當給予肯定,但,問題卻出在如何課征的手法,搞到原本是有公有義的政策,現在這樣課征不但造成買賣證券個體戶的困擾,同時也造成更嚴重的不公不義,簡單地說,在證券市場上明明就是虧了一屁股,怎麼還要繳交證所稅,這就是大家會群起而反抗的理由,今若是每個個體戶每年都能在股市證券期貨大賺特賺,就不要說課徵12%的證所稅,就是40%也給你扣,能賺1000萬,扣個400萬,也還有600萬,皆大歡喜,OK的啦!所以,馬政府應該要這樣課征證所稅才合理,基本道理也是在股匯市證券市場有賺到錢才課征證所稅,就這麼簡單,一切不追溯既往,就說從102年起,以每個個體戶為單位,盈虧的計算虧錢那一部份終身有效可扣抵,例如有個體戶在102年虧了1000萬,在103年賺了300萬,那當然103年就不用繳交證所稅,到了110年每年所賺的總共為1100萬,那這110年就得繳交這100萬的證所稅12%為12萬,只有在股票證券市場真正賺到錢那一部份才扣證所稅,若此個體戶又在111年虧了500萬,是不能抵扣110年賺的那100萬,只能由之後的每年扣抵,在此就讓政府佔點便宜也是理所當然,就是這麼簡單的「遊戲規則」,完全符合「有所得就得繳交所得稅」的道理,也不會說阿明明在股票市場都已經虧了一屁股卻又要繳交證所稅,馬政府不能如此霸道,又不是土匪,搶錢也得道理說得通啊!
馬政府這復徵證所稅之制度,若是能課徵得有公有義,就如筆者在此所提議之課徵方式,相信絕對不會有人會反對無理取鬧,不公不義眾所不服也!就譬如說那油電雙漲也是,馬總統說回歸市場機制,此乃是長治久安之計,只是在台電中油很多醜規陋習偷雞摸狗之能事還未解決導正之前,就冒然油電雙漲,讓中油台電之揮霍無度全民買單,就是這樣地不公不義,也才會有那麼多的反對聲音,這馬總統大概都不知其中的道理吧?只知要帶著鋼盔往前衝,自我感覺良好,真的是自找死路,總之,總而言之,台灣社會之不公不義,這課征證所稅也只是其中之一,其他的不公不義,可說到處都是,很難舉出有那一件是有公有義,這似乎也是台灣社會進步的最大障礙,難為一流的國家,當不公不義變成一種台灣文化,也是我們每日生活中習以為常的習慣,這課徵證所稅,這些個體大戶還能怎樣?想開一點啦!台灣的不公不義也不是只有證所稅這一件,若想不開的話,那就不要買賣股票證券不就得了!還是說到國外去買賣也是OK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