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4 17:11:16阿舍仔

運動行銷的產業發展,政府是最大的絆腳石。(2012/08/14)

筆者是相當反對由政府編列預算來照顧我們這些得獎牌的選手,什麼安插職位或教職,什麼給終生俸的,這樣可能又會造成社會的另一種新的不公不義,為國爭光就可以一輩子不愁吃穿,那為國爭光的可不只是這體育運動賽事,其他各領域的選手若出國比賽拿獎牌,為何就沒有這樣的優渥待遇,更何況歷史慘痛的事實告訴我們,只要接受政府照顧的企業和個人,有那一個企業不是加速滅亡者,有那一個個人不是混吃等死自毀前途,所以,政府若真的要照顧這些體育選手,那就是把運動行銷的環境弄好,讓運動行銷這個產業可以健康地發展,如此一來,這些運動選手很自然而然就可自食其力,當選手的光靠賽事拿獎金就能過活,也可變成社會名人,名利雙收,選手退下來之後,有的很自然成為運動教練,或是自己開道館,去當官也是,百百種出路,就只要運動行銷這個產業能蓬勃發展,這些選手一定非常有前途,不是這樣子嗎?

再說這運動行銷產業為何物也,說穿了其實也就是一種運動場上的競技表演事業,這跟我們看綜藝節目或偶像劇的演出完全是同樣的一回事,只要節目劇情精彩就有觀眾,歌星明星演員就有粉絲團,然後廠商就願意來買這些節目的廣告,電視台就有很多的收入,可以把這些主持人歌星明星等一大堆人養得飽飽的,那需要國家編列預算為此操心,運動行銷也是這樣,若賽事精彩,很自然就有觀眾買票入場來欣賞,賽事轉播權也是錢,週邊商品銷售,球星的代言…等等,這些可說到處都有錢可撈,觀眾也因此有比賽可看,球團及其聯盟大大有錢可撈,而贊助廠商也因此有一好地方可廣告賣商品,對提升品牌形象也有所助益,球星也可當英雄,這運動行銷可說是百益而無一害,那為何台灣搞不出這運動行銷產業,台灣運動人才濟濟,台灣的運動行銷市場也不小,甚至於可說是很大,就看那民視光轉播MLB不也是大撈一筆,這次奧運賽事為何各家電視台爭相轉播,何也?有錢可撈啊!有人才又有市場,那為何台灣還是搞運動行銷搞得亂七八糟,這又要說這老梗了,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的貪污腐敗無能,就拿我們的職棒來說,我們的政府就是不能給職棒一個好好經營的環境,黑白兩道染指其中,偶而就來個簽賭打假球爆出,然後就只會抓幾個球員和小組頭來平息社會之怒,而那些白道參與其中何其多也,官官相護就是不抓,你說這職棒簽賭能斷根嗎?當然不可能,也就是這樣爛的經營環境,企業誰敢進來經營球隊?現在剩下的那四隊也只能苦撐,那天就解散也是有可能的結局。

台灣這運動行銷產業的發展,又讓我們見識到中華民國政府的無能與貪腐,每年手握有那麼多預算,掌控那麼多的體育賽事的運作權,竟然就只會拿錢到處去補助,而很多都嘛在消化預算,其中當然有被歪掉的不可告人之事,政府都不會有整體發展的想法,把這運動行銷導入當作產業發展之,就再舉例說我們那每兩年辦一次的全國運動大會(全運會),還真的把它當作運動大會在辦,並沒有導入運動行銷,不是這樣子嗎?請問全運會有電視轉播嗎?所以,我們台灣想要發展運動產業行銷,政府應該是最大的絆腳石,也許我們的政府就考慮放手,只要把運動行銷的發展環境弄好即可,包括法令規章,黑白兩道該抓的就抓起來,其餘的就放手不要管了,例如那職棒簽賭,就把白道參與簽賭清乾淨,保證一切也就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