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政務官不可告名嘴。(2011/02/18)
卸下衛生署署長職位後,楊志良才自爆在趕在卸任最後一天時,簽下提告了7位名嘴公文,痛批政論節目主持人鄭弘儀、吳國棟、王定宇、徐永明等人,在節目上言論偏頗,引發民眾不敢打H1N1l疫苗效應,儘管名嘴也反嗆楊志良該上節目說明,但楊志良堅持已經做了該做的事,談防疫任務更一度落淚。(摘自雅虎奇摩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1/8/2m994.html )
最近我們衛生署署長楊志良先生當是社會的風雲人物,也很難得我們的政府官員有如此的誠意,還真的把使用多年的公事包上網拍賣,標得500多萬,自己還倒貼了50萬,捐作我們的健保基金,確實是蠻有心意的,這也顯示我們的楊署長在推動二代健保是多麼地真誠,雖然不能完完全全如願推動以家戶所得計費,但能弄出這樣的1.5代健保,也真的難為了楊署長,如此的忍辱負重,畢竟官場這麼黑暗,能夠有如此一點點的小改革,也算是不容易之事,尤其是在卸任之時,還要自掏出50萬捐出,我們在此真的很受感動,楊署長看來應該是很正派的署長,一身清廉,雖然不至於兩袖清風,但50萬也是跟我們一般人一樣的感覺,不是一筆小數目,還好楊署長有設自己捐款的上限,不然恐怕還要變賣家當才可了事,被郭董拖下水。
總之,也真的難得台灣曾經有過這樣的一位衛生署署長,其他的馬政府官員,當效法楊署長,當然是不一定要比捐款,而是其推動二代健保的精神,當是可學習,尤其是我們那無能的馬總統,口口聲聲喊改革,手握台灣最大的權力,搞了半天,到目前為止也只抓了幾個法官,那公職財產不明的法律,竟然也抓不到半個貪官污吏,笑死人了。不過,在此我們話還是要分兩頭說,我們的楊署長在臨卸任之時提告媒體的名嘴,這是非常不對的作法,在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政府的行政官員,包括政務官,是有幾個本份要守,首先是不能公開發表對時局的批判,手握行政權,不滿時局就是著手改革啊!那能如名嘴那樣講東講西的。然後,就是為自己的政策辯護,遇到批評不是反嗆回去,而是要溝通說明,最糟糕的是像現在楊署長這樣,還真的到法院去告媒體那些名嘴,這是相當地不應該,在此我們還是要予以譴責。政府有很多的施政和政策,不可能面面俱到,在民主自由的國家,一定會有所批評,和質疑,這些媒體的監督有的有道理,有的沒有道理,甚至於別有用心,為有心人士所運用,但不管如何,你為政者要拿出耐心來溝通為自己的政策說明,即使是面對那無理取鬧引用假資料的媒體,也是不能到法院提告,這是NCC管的事。
我們既然已是民主國家,應該相信人民的水準,批評的媒體若是批得沒有道理,也是會自傷。像之前媒體人鄭弘儀先生當眾罵三字經,台下還會拍手叫好,應該也是極少數,若是我們台灣大部份的人民連媒體人當眾罵三字經都會接受,那也只好認了,誰叫我們是民主國家。就說現在那些政論節目都已經成為批鬥大會,而這種水準的政論就是有人看,你為政者也得尊重。所以,我們楊署長告媒體這些名嘴,馬政府應該制止,這不是楊署長個人想怎樣就能怎樣?這不是楊署長卸任後的網拍公事包,純屬個人的事,此事監察院就該說話了吧?看是要彈劾還是糾舉一下馬政府,怎麼會縱容一個政務官如此提告媒體的名嘴呢?
媒體的名嘴批評時政,不論多麼沒有道理,你政府的政務官都不能提告,除非是人身攻擊,口出穢言如三字經之類的,譬如說三立那些名嘴若罵楊署長「俗ㄚ」,還是說「王八烏龜」之類的與公共議題無關的事情,這一定可以提告,以楊署長個人的身份告之,若是如三立這些名嘴現在這樣批評楊署長的衛生署在防疫上的如何如何,還是說美牛如何開放的政策之不是,署長也只能盡政務官的本份,為自己的政策辯護,多多溝通,像這樣怕人家批評,是不是自己心虛,還是說有啥其他的用意,不可知也!如楊署長現在這樣告名嘴,完全侵害媒體的言論自由,也將有寒蟬效應,這樣動不動就被告,以後的媒體那些名嘴亂批評,都有可能會開始歌功頌德,馬政府這下子可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