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9 12:28:20阿舍仔

連勝文遭槍擊險送命,我們譴責政府縱容暴力。(2010/11/29)

在2010年的11月26日的晚上,約在八點二十分左右,也就是我們一般所稱的選前之夜,各候選人都會舉辦最後的造勢晚會,衝人氣衝氣勢,就在這個時候連勝文先生在新北市議員陳鴻源候選人的台上,就正要開口幫忙站台助選之時,竟然有位混中永和的道上兄弟綽號「馬面」衝上台,抓住連勝文近距離開槍,幾近行刑式的方式行兇,也因為連勝文高大,馬面比之稍矮,所以子彈從一方臉頰進入貫穿,從另一方臉頰的稍上方太陽穴之處打出,據報導,這真的是不幸中的大幸,只要子彈的彈道再往上一公分,即射入腦部,不死也成廢人,彈道若往下移一些,也將傷及口腔內的一些重要器官,真的是命大福氣大,不過連勝文再怎樣逃過這個劫,未來復健之路也是相當的漫長,對其身體之傷害再怎樣復原,應該也是不能百分之一百,就這樣平白無故的挨這一槍,為什麼?所以,我們在此對暴力的使用者還是要予以嚴厲地譴責,而且更要譴責我們的政府,尤其是現在執政的馬政府,為何這樣一直縱容暴力呢?

我們的政府,應該從扁政府時代就開始,也不知在想什麼,就為了所謂保障人權,去跟人家簽了那什麼廢除死刑國際公約,從此也就真的「實質」上廢了死刑,不但如此,那些作姦犯科殺人者也是越判越輕,搞了半天殺人者關了沒幾年又假釋出來了,過沒多久我們的社會又多了一個受害者,真的不知道為何我們的政府要屈從那廢死聯盟之抗議,就為那些作姦犯科殺人者的人權,然後就把廣大的大部份人都曝露在生命的危險之下,廢死刑倒底是為誰的人權?誰的人權又受到危害呢?就以這次槍擊連勝文的殺手來說,還知道宣稱自己是殺錯人了,其目的當然是知道如此說,一定是判刑不至於為死刑,搞不好關個幾年又可重出江湖,變成更大尾的黑幫老大,其實殺手也不消這樣宣稱殺錯人,即使是蓄意殺連勝文,不管是為啥的原因,以我們現在馬政府之懦弱無能,大概也不會判死刑,更何況連勝文先生目前也只是槍傷而已,並沒有生命之危險,所以,筆者在此敢預測之,頂多是關個幾年吧!就不知下一位受害者會是誰就是了。

我們的政府應該是頭殼不是很清楚,這好像是一種通病,任誰執政後就會變成大頭症,為政者大概都是花時間在動歪腦筋吧?不然怎麼會這樣,我們的社會曾幾何時怎麼會變成殺人者不用償命來,很不可思議,為政者都不會想想,若殺人不用償命,那我們的社會真的會變成很恐怖,就像這次槍殺連勝文的案子為例,也許背後有唆使者也不一定,還是說有人看不爽連家,還是說為地下賭盤,現在檢警正在偵訊中,也許都不會有真相也不一定,但不管為何,行兇者是當場抓到,那又能怎樣,所以,我們現在執政的馬政府再不拿出具體的作為,讓所有使用暴力殺人者能有所處決,以後類似這樣動不動就殺人的案件,應該不會有所嚇阻之作用,我們社會人人就挫咧等等著吧,就不知誰的運氣不好就會遇到,不然大家恐怕都要自備武器以自衛了。

我們的社會那些廢死主張者,也應該有所瞭解,判重刑處死,其目的並不是在報之以仇,阿人都殺了,再判死取之性命也是無濟於事,就如馬面射殺連勝文,就是把馬面千刀萬剮處五馬分屍之刑也無法實質換回彌補對連勝文的傷害,但若我們的法律很徹底地執行殺人者償命,至少會有事前的嚇阻作用,減少一些無辜的受害者,不是這樣子嗎?據一些報導,這些殺人作奸犯科者在送上死刑最後那一段路,任是英雄好漢,幾乎都是軟腳,還要法警掺扶,有的還會屁滾尿流,就只有一位在入刑場之前可高喊中華民國萬歲,可見死刑還是有其很大的嚇阻犯法殺人之力量,我們的政府不可再漠視此事,死刑不可廢也,蓄意殺人則死,還有什麼可說的呢?現在的政府如此縱容暴力取人性命,發生連勝文這案,我們除了譴責暴力之外,更要譴責我們的政府一直在縱容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