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行銷,產業也!(2010/07/07)
最近的運動行銷,可說是「多事之秋」,仔細靜下心來看一下,有那四年一度的世足賽,就這樣搞了快一個月了,而其魅力之強大,就連我們台灣這種區域會外賽都踢不進去的國度也要為之瘋狂,相信再來的四強之爭,至最高潮的冠軍之戰,一定很多人會徹夜觀賞之,相形之下,現在那美國MLB每天轉播的賽事,就變得不是那麼重要了,至於說我們那中華職棒聯盟CPBL的賽事,就不知道打到那裡去了,而這些運動行銷的熱鬧事,也因我們的網球好手盧彥勳打入溫布頓前八強,引起國內的一波波口水之爭,更顯得熱鬧無比,在此時此刻就是有這麼多關於運動行銷的事情都搞在一起,故稱之為「多事之秋」,但觀之我們的社會,即使是在運動行銷這樣「多事之秋」的衝擊之下,社會之公論?卻難有社會真正的公論,甚至於演變成政治藍綠之爭辯和栽贓,而在台灣社會通常都是這樣,只因盧彥勳打入溫布頓前八強,還請出中研院前院長李遠哲,可以向台北市「乞討」了一個國際級的網球場,然而我們應該可以這樣預期,大概就是這樣吵吵鬧鬧一下子,等新聞熱度一過,有誰還會關心那高爾夫的LPGA,還是說台灣足球能不能踢入會內賽,台北市會不會真的蓋個國際級水準的網球場,何也?我們的政府好像都不太懂,這些什麼什麼運動賽事,都是搞賺錢的運動行銷之產業也,就好像搞竹科那樣的科技產業啦!
所以,搞運動行銷,還說什麼台灣之光,就是搞賺錢的事情,而我們台灣現在搞運動行銷,還是停留在創造台灣之光的迷失,我們政府那體委會就只會到處去補助,而更嚴重的就是搞了一大堆什麼什麼協會什麼總的,「安排安插」人事酬庸,根本就沒有市場機制可言,也就因為這樣,我們的政府這麼多年來,在這方面也不能說都沒有在推動,但投入在此的社會資源乃嚴重地被扭曲,這就是我們台灣現在搞運動行銷的最大問題,看看那國際上現在搞運動行銷的機構,搞得很成功的,那一個不是口袋裡錢多多,就看現在那個國際足總FIFA好了,連這次北韓只踢了三場小組賽,據報導就可以帶走996萬美元回家,大約3點多億台幣,拿冠軍的其獎金應該會有幾億美元吧!阿國際足總為何可發給參賽球隊這麼多錢,當然自己也有賺,何也?道理很簡單,就是搞運動行銷大家一起分享賺錢,國際足總,參賽球隊球員,大家都有錢賺,甚至於主辦國這次南非因此GDP增加0.5%,而這些錢誰來付呢?就是我們這些看球賽的消費者球迷,就這麼簡單,我們這次年代取得轉播權,就不知競標付給國際足總FIFA多少錢,看來應該不少的一筆才對,但年代也是可因此賺到錢,就像民視轉播MLB一樣,一年付給MLB據說好幾千萬台幣,但民視也因此賺了一筆,我們消費者也因此可看到Live的MLB賽事,贊助廠商也可因此廣告賣其商品,這就是運動行銷,這樣搞運動行銷,那需要政府補助全民買單,就是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市場的商業經濟活動也。
在本站知識終結者有關於運動行銷的論述約有34篇,只要在本站的右邊站內搜尋鍵入「運動行銷」就可搜尋得到,這是PCHOME新聞台部落格相當好用的功能,而這麼簡單的運動行銷道理,就是讓人想不通為何我們的政府搞了半天,就是不知道搞運動行銷,只會搞補助,只會想安排安插人事想「控制」這些什麼什麼協會什麼總的,當然這是過去的政府所作所為之事,現今的政府已民主化當不致於有意如此,但也不知道改革此事,譬如說我們每次政府花那麼多錢各縣市輪流辦區運,現在好像改名為全國運動大會,就不要再以為這是什麼推廣全民運動,當導入運動行銷的想法,提高獎金,也開放世界各國的好手來參加,讓賽事變得好看有話題性,很自然就會有轉播權利金可收入,一些周邊商品可賣,不是這樣子嗎?那裡還要政府出錢全民買單呢?像現在安麗杯的女子撞球賽,不就是辦得很成功,安麗除了賺到美好的企業形象之外,搞不好多少也賺一些,選手也有獎金可拿,運動行銷不就是這樣子嗎?請問安麗有向政府要補助嗎?若安麗杯向政府要補助,大概就玩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