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5 12:08:33阿舍仔

王清峰部長,可惜!(2010/03/15)

〔記者蘇永耀、曾韋禎、王寓中/台北報導〕廢除死刑爭議延燒,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表示,面對這類重大議題,必須社會有共識、相關配套須完整,否則貿然去做,不但社會無法接受,也會傷到處理問題的正當性。
媒體昨詢問出席「李登輝民主協會」成立大會的前總統李登輝,擔任法務部長是否必須簽署死刑?李登輝回應,「當然啦」,那是義務,行政不作為,有法律就變沒法律。至於是否贊成廢除死刑?李登輝表示,那是不一樣的問題,要另外討論。(摘自雅虎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4/78/220d2.html )

我們阿輝伯不愧為很厲害的總統,說到我們的社會是否要廢除死刑的問題,很清楚明白地就這樣指出,要不要廢除死刑這是另外的問題,有可討論的空間,但是,在我們台灣的法律還有死刑的時候,身為法務部長就應該依法行政,不能因任何的理由而不執行國家的法律,否則就是下台,這次我們法務部王清峰部長,這就是很好的典範,身為政務官,就一定要為其位而謀事,不然就是失職,而這也是政府官員的行政倫理,既然一日為政務官,就一定要盡心盡力謀其位之事,不能有個人之好惡選擇,當然也不可隨便亂發言,像我們衛生署楊志良署長在其發表離職的記者會上說什麼台灣的選舉太多禍國殃民,這都是不當的談話,失去一個政務官發言的分寸,嚴格地說,應該是已經沒資格當政務官了,上Call in電視節目當名嘴可也。

而這次我們的王清峰部長,這麼有正義感的法務部長,竟然就為這樣一件小小的事下台,真的很令人感到很惋惜,在普天之下還能找到如王清峰部長如此正義之士,應該也是鳳毛麟角,而在此我們說這是一件「小小的事」,實際上是很大的事,馬總統找王清峰部長當法務部長,恐怕也要很小心,說不定馬總統若違法,王部長的法務部還是會照辦,當然這是開玩笑的說法,在台灣現在的法律,也就是我們現在的國法,對總統的約束法律幾乎是零,總統就如古代之帝王那樣,君臨天下,一切是王土,故前朝扁總統很多胡搞瞎搞的地方,最重要的當然是搞我們的錢,而陳青天為法務部長,也不聽到有何作為,我們當然不可懷疑陳青天之縱容,而是想調查陳總統,於法無據也,這就好比現在的監察院,在王聖人的領導之下,監察院確實讓人耳目一新,但我們王聖人就是不會彈劾糾舉馬總統兼任國民黨黨主席一事,何也?於法無據,依法我們現在的監察院不能彈劾糾舉總統,就不知何時我們的檢察官可依法調查總統,或是監察院可依法彈劾糾舉總統的違法之處?也許我們的監察院王院長為此恨得牙癢癢的,也只好妥協,不然就要如王清峰部長這樣下台。

王清峰部長真的是很可惜,有朝一日可當上法務部長,正可以好好地整頓一下我們的檢調,長年以來我們台灣的檢調單位,在過去威權年代,乃是統治者所養的鷹犬,用以抓人肅清異己,故統治者對其要求無他,就是聽話,只要聽話其他的則放任其為所欲為,包括作奸犯科之事,乃時有耳聞,當然我們的社會在歷經政治民主化之後,這種檢警調執法單位的胡作非為,改善了很多,但威權統治年代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也,很多都已經內化成一種檢警調的文化,乃我們現今社會的最大之不公不義,也許我們的王清峰部長都不知道這些事,這些司法檢警調之不公不義,或許以王清峰部長這麼有正義感,知道這些「行阿內」的代誌,當不會執著於要不要廢死刑之事,當好好地整頓改革一下法務部所管轄的檢調才是,這也才是現在社會最大的正義,可惜,王清峰部長曾手持正義之大刀,卻如此丟著大刀離去,爾後乃一介草民,大概也只能徒手伸張社會的正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