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大為不愛國之判,跆拳武道之精神也!(2009/12/16)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1日召開紀律委員會,秘書長何豐彥(左)宣布,對東亞運跆拳道比賽中發表不當言論引發風波的台籍副審鄭大為(中),處以停權3年處分。(摘自雅虎奇摩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1/5/1wr8f.html )
這件事,相信所有的人看了電視上所播放的畫面,一定會這樣一口咬定,韓國的選手犯規把我們的選手打倒在地,裁判竟然沒有判韓國選手犯規,也難怪我們的政務委員曾志朗先生會當場在觀眾席抗議裁判不公正(unfair),再加上國內新聞平面的報導,稍為助興一下,什麼韓國素有裁判不公之惡名,韓國的選手最喜歡耍陰的,諸如此類的,也就更加深我們對韓國的壞印象,而讓人更為意外的,竟然在場的副裁判是我們的鄭大為先生,也沒有說為我們的選手被犯規擊倒說什麼,阿人都已經被擊倒在地被用擔架抬出去了,我們的鄭大為先生怎麼會這樣呢?都不會當一下愛國裁判,難道要有意成為全民公敵嗎?據報導我們的鄭大為先生好像還當場反嗆曾志朗先生,後來還上談話節目之類的,發表不適當的言論等等,而後來我們的跆協也是就這部份將鄭大為先生停權三年,不僅不能當裁判,連開班授徒都不行,這部份的懲罰,並不是針對副裁判有沒有誤判而論罰責。
其實這案,是不是有誤判,經鄭大為先生的解釋,我們就懂了,一個比賽(Game)有沒有公正,應該可以這樣看,如果任何一方對裁判的判決有異議而提出抗議,尤其是具爭議性的判決,若裁判連理都不理,完全都不聽抗議的道理有重新在檢視或說明,那這種裁判當然就是不公正的裁判,顯然此案並非如此,我們的副裁判鄭先生的解釋是說,有清楚聽到打到護具的聲音,故判定攻擊有效得分,而且每位裁判的背後都跟隨著一部攝影機,那個攝影機的拍攝角度與一般新聞拍攝的不一樣,就專業而論,應該還是以裁判背後的拍攝為準,而這是東亞運金牌之戰的爭議性判決,裁判之間當場也有討論,結果就是維持原判。整個事件經這樣的瞭解之後,其實這是一件很值得贊賞的事情,更可以顯示我們台灣不會有愛國裁判,而我們的社會應該感到很慶幸,在現今民粹當道,很多事是不論道理只論立場,還是說你是那裡人,在這種社會之氛圍之下,鄭大為先生還敢如此堅持,確實是跆拳道界的勇者,那像我們那個跆協,都判了停權三年了,還不敢說是因為鄭大為先生是誤判,東閃西躲的說什麼鄭大為先生只因發言不當,還是說在害怕什麼的。後來鄭大為先生也為此公開道歉,還要罰停權三年,這不是我們的社會集體暴力嗎?像這樣的一個事件,是有爭議之處,就好像雙方口角那樣,一方道歉了,另一方是不是也要為不尊重裁判道歉呢?
筆者竊以為,我們跆拳道在國際體壇上,常常都可以得金牌,甚至於是奧運金牌,就是有鄭大為先生這種公正不循私的精神,而今只因體委會說話了,可能也因我們的政務委員的現場抗議,也因我們的愛國情操吧!就這樣不講道理將鄭大為先生停權三年,這些道理若跆協還是無轉還餘地,跆權道界將是一個沒有是非公義的地方,恐怕我們台灣未來的跆拳道界也都要努力跟當權者靠攏,對我們跆拳道的發展應該是傷害很深,其後遺症會漸漸地出現。這也是我的體委會要注意的地方,不要說只想被抱大腿了就忘了道理,應該是更為公正處理此事,對我們受傷的曾敬翔選手好好慰問之,也要對我們的鄭大為先生公正不阿的精神嘉許之,鄭大為先生,就為了堅持裁判的專業,敢為全民公敵,真跆拳武道之精神也!
韓國人體壇上的紀錄
http://szmanda.pixnet.net/blog/post/25497465
非常值得參考
韓國的選手裁判在體壇上的惡行惡狀
乃時有所聞
但我們不能以此說這次就是韓國選手故意下毒手
這次的擊中
若先擊中護具再滑到脖子
也是有可能
若只擊中脖子
有可能是惡意也有可能是無意
我們不能主觀地說一定是那一種 2009-12-18 19:03:14
這個判決是針對他對曾志朗的不禮貌判決的,和公不公正沒什麼關係,
他在那個地方,對一個國家的領遂罵不要臉,那才真是丟臉,國家把他裁培的這樣,面對另一個隊伍的抗議,沒有悍禦自已裁判的尊嚴,反而用這麼粗俗的語言辱罵,附罰真的是活該
但為一個爭議性口角就判停3年
未免太重了吧
也許警告之OK啦 2009-12-27 21:47:46
曾志朗有權抗議,裁判也有權判定,但大會總要給個清楚的交代吧,否則選手喉嚨上的傷是從哪來的?自己踢自己的,跆拳武道之精神...我看是蘇麗文吧。沒看到的人是瞎了嗎?
不論是蓄意或是無意
當然是犯規
但若是攻擊到護具然後再滑落至喉嚨
喉嚨當然有傷
關於這一點之判定
就是看裁判怎麼判了
MLB的主審不也是這樣子
好球帶的寬窄也不一
最後還是裁判說了算 2009-12-27 21: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