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8 01:48:01阿舍仔

謝局長您真神勇,但越衛囉!(2007/10/18)

新聞局長謝志偉,真神勇ㄚ,真神勇!叫我台灣「一度」勇,勇ㄚ,勇ㄚ,勇‧勇‧勇…。看倌,莫要想到「猛ㄚ,猛ㄚ,猛‧猛‧猛」,這不是歌頌猛男的順口溜,更何況我們新聞局長謝志偉先生,再怎麼看也不會像猛男,看起來好像是這樣的,我們謝局長雖然喜歡運動打球,但也只是純運動而已,並未練到猛男該練的地方,所以看起來不像猛男這是正常現象,要是看起來真的像猛男那樣,那可就麻煩了,這時倒是要看看我們謝局長那裡最像猛男,請不要想到不對地方去,我們是思無邪的國民。我們謝局長真的是有活力而且有熱情,這種情緒是有感染力的,害筆者一寫到謝局長,竟然也把勇士的歌頌寫成猛男秀,真正是「夭壽死孩阿,膨肚短命(台語)」,「害林祖嬤今年18歲煞來起秋(台語)」。

我們謝局長平日喜歡遊戲人間,嬉笑怒罵,自娛娛人,以上是跟我們謝局長玩玩,希望我們謝局長也能同樂一下,不可太在意。以下言歸正傳,「新聞局長謝志偉,真神勇ㄚ,真神勇!叫我台灣「一度」勇,勇ㄚ,勇ㄚ,勇‧勇‧勇…。」這樣的順口溜,真的是在讚美我們的謝局長,並不是在挖苦或說風涼話。叫我台灣「一度」勇,在此的「一度」就是跟泡麵品牌「一度讚」那個唸法一樣,這是一個不大好說明的台語發音,跟「第一」的意思很接近,表示很強很優秀的意思,我們謝局長身為政務官,儘管只是官拜局長,但可與立院諸立法諸公這樣槓上,當然是勇士,我們要給他掌聲。在三權分立的國會殿堂裡,論國政,行政官員和立法院的立委本來就是平等的,大家論事是要講道理的,並不是立委獨大,想要怎樣就可以怎樣,為所欲為,有的立委根本就是無理取鬧,擺明的就是要給行政官員難看,然後私底下再去要利益,或者兩者一起經營這些利益,所以有的行政官員可能自己行不正,遇到立委一罵,不管如何被羞辱,還是一樣像龜孫子那樣,不敢予以反擊。

這是不對的,立委問政不問政,卻做人身攻擊,當然要反擊了,即使是講道理的論政,政務官也是要為自己的政策辯論,而不是唯唯諾諾,像老鼠遇到貓那樣,所以我們謝局長在立法院的表現,也許你可以說「不喜歡」其方式,但其精神是要予以肯定和鼓勵的。可是關於人家寄的信,你在人家的信封上蓋上「入聯」這就非常的不對,這個道理很簡單,郵件一封信,這是屬於寄信人的私人東西,你因作業需要蓋上郵戳之類的東東,本無可厚非,可是除此之外,給人家的信封亂弄一些有的沒的,這就是侵犯了人家的隱私權,不是這樣子嗎?這也難怪人家老外要抗議了,謝局長您別以為這是小事一樁,這是「自由民主」社會的基本素養問題,而且也是常識,是我們的生活習慣,「尊重」別人的隱私權,這跟不能隨便去開別人的抽屜,或者翻閱別人的東西是一樣的道理,難道謝局長您要進入家人的房間都不用敲門的嗎?若可以在人家的信封上亂蓋東西,那當然可以不用敲門闖入,謝局長您是不是這樣想的?

謝局長下次您的愛車若進廠去保養,保養廠未經您的同意就在黑色的輪胎上噴上一些有的沒的白漆,而跟您說這是保養廠的政策,您不會「幹」才奇怪。謝局長您好像也很喜歡踢足球,關於信封蓋入聯的事,您的辯解確實是「越衛」了,再辯的話,可能要吃上一張「紅牌」。至於老外說的什麼「UN For Taiwan」老外看不懂,這本來就不是給老外看的,謝局長這個您就不消費心辯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