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4 01:52:52阿舍仔
─ 品牌核心價值論述,續。(2007/05/14)
從前一篇的論說,品牌的核心價值論述,若能和企業經營理念有如此的「契合」,或者與企業經營理念合而為一,如此則更能顯示品牌經營的重要要性,甚至於說企業經營就是在經營品牌,當然這樣的論說是在強調品牌經營在企業經營的地位,可不是如此嗎?企業若沒有擁有賺錢的品牌,那遲早還是要關門。
關於品牌經營,若與企業經營不如此的釐清與探討,至少如此把其關係說清楚,那我們就會發現很多品牌經營的事情怪怪的,譬如說,有些品牌為何沒有品牌的核心價值論述,只有看到其品牌的定位,最多也只聽到其品牌的主張,或者對消費者的承諾,跟本看不出有提出什麼品牌的願景之類的,原來這是一個品牌傘之下的子品牌,甚至於是孫品牌,在品牌的大家族中,那有什麼能耐去提出品牌的願景,除非已足夠強大,足以自立門戶,不然當然是乖乖的做自己本份的事,若自不量力,寫了也沒用,因為沒有能力做到。
品牌核心價值論述,寫是可以寫,寫完之後呢?不能只是寫爽的,而是要付諸執行的,其貴與難也在此,貴在能執行,難也在執行,一個子品牌絕不會握有如此的資源可運用,縱使是一個母品牌,若自己本身不夠強大,可能要生出幾個子品牌都有問題了,還能談什麼品牌經營的願景之類的,所以筆者也因此認為母品牌與企業合而為一,應該是最好的品牌經營模式,當然這並不是說企業經營就等於品牌經營,或者說品牌經營就等於企業經營,應該說在品牌核心價值上的論述是相通的,或者創個新名詞,「企業品牌」,以表示企業本身也是品牌。
若以如此的論點,我們就可以瞭解,華碩這個堅若磐石的品牌,若以「華碩」為母品牌而言,應該就是與華碩企業合而為一,是世界上製造筆記型電腦的大廠,曾是台灣股市的股王,而今「華碩」這個母品牌又生了一個叫ASUS的子品牌,賣電腦和賣手機,消費者當然知道ASUS和華碩的關係,就好像喝茶裏王,大家也知道茶裏王和統一的關係,這樣看,在邏輯思考上才會順暢,不然就會覺得怪怪的,大家(消費者)明明知道是華碩,怎麼不會把華碩和ASUS想在一起,甚至於只認ASUS而不認華碩,當然有一天也許會只認ASUS不認華碩,應該不是現在的台灣市場。在此可探討的是,為何華碩還要生出ASUS,直接賣華碩筆記型電腦,華碩手機,又有何不可?當然是可以,不過生出ASUS,這是台灣的消費者會認為ASUS是子品牌,畢竟大家都對華碩很認識,在其他市場可就不一定,可能就只認識ASUS,更有可能認為ASUS是一個「企業品牌」,若是如此,那ASUS應該會有品牌的核心價值論述,而且可能會有別於華碩。以上是我們局外人對華碩經營品牌的一種推測,其實際上是如何想的,我們不得而知,純就研究的興趣探討一下。
在研究品牌的時候,應該常常會有這樣的困擾,除了企業經營理念和品牌經營理念搞不清楚外,另外的一種困擾就是,茶裏王是商品名稱還是品牌名稱,若採用品牌傘的系統這一套,當然是子品牌,可是茶理王不會有品牌的核心價值論述,硬逼寫出來也沒用,若採另一套,只有在品牌可以談核心價值論述時,才算是品牌,也就是放棄品牌傘的觀念,或品牌家族的看法,這時就不會品牌滿天飛,就只有商品定位,例如:7-11御飯團,就是7-11賣的一種商品,就是談商品定位就可以了。
關於品牌經營,若與企業經營不如此的釐清與探討,至少如此把其關係說清楚,那我們就會發現很多品牌經營的事情怪怪的,譬如說,有些品牌為何沒有品牌的核心價值論述,只有看到其品牌的定位,最多也只聽到其品牌的主張,或者對消費者的承諾,跟本看不出有提出什麼品牌的願景之類的,原來這是一個品牌傘之下的子品牌,甚至於是孫品牌,在品牌的大家族中,那有什麼能耐去提出品牌的願景,除非已足夠強大,足以自立門戶,不然當然是乖乖的做自己本份的事,若自不量力,寫了也沒用,因為沒有能力做到。
品牌核心價值論述,寫是可以寫,寫完之後呢?不能只是寫爽的,而是要付諸執行的,其貴與難也在此,貴在能執行,難也在執行,一個子品牌絕不會握有如此的資源可運用,縱使是一個母品牌,若自己本身不夠強大,可能要生出幾個子品牌都有問題了,還能談什麼品牌經營的願景之類的,所以筆者也因此認為母品牌與企業合而為一,應該是最好的品牌經營模式,當然這並不是說企業經營就等於品牌經營,或者說品牌經營就等於企業經營,應該說在品牌核心價值上的論述是相通的,或者創個新名詞,「企業品牌」,以表示企業本身也是品牌。
若以如此的論點,我們就可以瞭解,華碩這個堅若磐石的品牌,若以「華碩」為母品牌而言,應該就是與華碩企業合而為一,是世界上製造筆記型電腦的大廠,曾是台灣股市的股王,而今「華碩」這個母品牌又生了一個叫ASUS的子品牌,賣電腦和賣手機,消費者當然知道ASUS和華碩的關係,就好像喝茶裏王,大家也知道茶裏王和統一的關係,這樣看,在邏輯思考上才會順暢,不然就會覺得怪怪的,大家(消費者)明明知道是華碩,怎麼不會把華碩和ASUS想在一起,甚至於只認ASUS而不認華碩,當然有一天也許會只認ASUS不認華碩,應該不是現在的台灣市場。在此可探討的是,為何華碩還要生出ASUS,直接賣華碩筆記型電腦,華碩手機,又有何不可?當然是可以,不過生出ASUS,這是台灣的消費者會認為ASUS是子品牌,畢竟大家都對華碩很認識,在其他市場可就不一定,可能就只認識ASUS,更有可能認為ASUS是一個「企業品牌」,若是如此,那ASUS應該會有品牌的核心價值論述,而且可能會有別於華碩。以上是我們局外人對華碩經營品牌的一種推測,其實際上是如何想的,我們不得而知,純就研究的興趣探討一下。
在研究品牌的時候,應該常常會有這樣的困擾,除了企業經營理念和品牌經營理念搞不清楚外,另外的一種困擾就是,茶裏王是商品名稱還是品牌名稱,若採用品牌傘的系統這一套,當然是子品牌,可是茶理王不會有品牌的核心價值論述,硬逼寫出來也沒用,若採另一套,只有在品牌可以談核心價值論述時,才算是品牌,也就是放棄品牌傘的觀念,或品牌家族的看法,這時就不會品牌滿天飛,就只有商品定位,例如:7-11御飯團,就是7-11賣的一種商品,就是談商品定位就可以了。
hiro
2007-05-15 16:27:44
對於台長我可能要提出一個我認為是重要的問題?
什麼樣的東西可稱為品牌?不管是企業品牌.子品牌與商品牌.好像命了名.作成商品販售就可以稱之.但品牌欠缺知名度與影響力去衡量.似乎這東西只是有名字的早產兒一樣.隨時會掛一樣的東西.可以稱為品牌嗎?
就好像生小孩.14天之後才能報戶口一樣.新生兒有許多不確定性.這樣欠缺影響力.還來不急記著名子的商品或企業也可以以品牌稱之嗎?
這個問題有界定其定義的學說嗎?
品牌本來只是一個無意義的名稱,若能在消費者心中具有一種「意義」,則稱為品牌,所以依此定義,就會有大品牌小品牌之分,甚至於是默默無聞的品牌,有B2B和B2C的品牌之分。
另一個觀點,若一個所謂的「品牌」擁有品牌的核心價值與品牌精神,則可視之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