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4 01:33:36阿舍仔
馬英九,嘔!(2007/02/14)
馬英九,北市前市長,素有絕對清廉的形象,一輩子的公務生涯以奉公守法為傲,以超高道德標準自許,執行公務恪遵法律程序正義,不會濫用職權,諸如此類的特點,一般會稱馬英九先生有政治乾淨的潔癖,也贏得「不沾鍋」的美譽,當馬總統似乎可期待,一般預料,如果沒有什麼意外的話,在2008將成為台灣社會的新領導者,也是人民所殷殷期盼的領袖。說馬英九會貪污,那簡直是天方夜譚,也就是說不可能的事,絕大多數的人一定不會相信,可能連馬英九先生都不會相信自己會因首長特別費被起訴,當然被起訴並不代表有罪,只是「涉嫌」而已,但對一向標榜清廉的馬英九先生,真的是情何以堪!
現在馬英九先生的心情,大概只能用一個字加以形容,嘔!都已經捐那麼多錢了,為這個社會已經付出這麼多了,竟然還會落得跟那些「為非作歹」的政客一樣的下場,真是天理何在,法律真是無情,完全沒有通融之處。馬英九先生所嘔的,應該還有一件,怎麼會讓身邊的人收集發票幫他報帳?就這麼小的一件事,又為什麼會計部門一直沒反應這個問題?再多的為什麼,也無法掩蓋收集發票報帳這種不合法的事,法律前人人平等,縱使是大善人,善事做一簍筐,最後只做了一件壞事,也不能因此免於法律之責任追究,依法論法,就是這樣。
從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到馬英九先生的首長特別費遭起訴,以陳總統之法律素養,應該也可以輕易躲過,化解無事,馬英九先生應該也會沒事,所以他已經宣佈要角逐2008總統的寶位。筆者要談的是,我們一般談的「民主」一定也會跟著談「法治」,一個真正民主法治的社會,雖然很民主,但做事情也是要按規定來,而且所有的法律規定會相當清楚,不會有模稜兩可之處,所以社會的運行是「公正」的,不會有走後門之事,完全講法有時會讓人覺得不盡情理,太過於僵硬,但一定是「公正」的,一般稱這種社會為「法理情」社會。
可是台灣社會在過去國民黨統治的50年間,所建立的社會應是一個「情理法」,法是擺在最後,很多事情是可以通融的,所謂立法從嚴執法從寬是也,在這種情況之下,行政裁量權就非常的大,事情可大可小,只要有關係有人情一切好談,而沒有關係和人情可談者,就只好乖乖的就法。可是台灣社會現今已經漸漸走向民主法治,幾乎所有的事情漸漸地都要依法辦理,不能再有所通融,若是完全如此,會計室早就會警告馬英九先生,何待於留至今日被檢察官起訴。
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一切都會「透明化」,尤其是政府公家單位,所以制定明確合情合理的法律規定是當務之急,一切寫的很清楚,例如:經充份討論其必要性,首長特別費就取銷,不然就規定實報實銷,或者根本不用報銷可自由運用包括私用,反正一切事先規定清楚,此方為長治久安之計。馬英九先生大概沒有意識到這樣的問題,在陳總統身陷國務機要費以假發票報帳時,亦認為陳總統不合法,當個最大的在野黨領袖,竟然沒有為陳總統講一句公道話,讓紅衫軍一直罵貪腐的總統,真是不應該,這就是所謂的藍綠惡鬥的現象,大家都只問立場而不管是非,反正「逢扁必反」,或者「逢馬必打」,此社會將永無寧日。
政治菁英份子當有真知灼見,方可為領導者,跳脫藍綠之爭,豈可被群眾牽著鼻子走,當有所省思吧!
現在馬英九先生的心情,大概只能用一個字加以形容,嘔!都已經捐那麼多錢了,為這個社會已經付出這麼多了,竟然還會落得跟那些「為非作歹」的政客一樣的下場,真是天理何在,法律真是無情,完全沒有通融之處。馬英九先生所嘔的,應該還有一件,怎麼會讓身邊的人收集發票幫他報帳?就這麼小的一件事,又為什麼會計部門一直沒反應這個問題?再多的為什麼,也無法掩蓋收集發票報帳這種不合法的事,法律前人人平等,縱使是大善人,善事做一簍筐,最後只做了一件壞事,也不能因此免於法律之責任追究,依法論法,就是這樣。
從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到馬英九先生的首長特別費遭起訴,以陳總統之法律素養,應該也可以輕易躲過,化解無事,馬英九先生應該也會沒事,所以他已經宣佈要角逐2008總統的寶位。筆者要談的是,我們一般談的「民主」一定也會跟著談「法治」,一個真正民主法治的社會,雖然很民主,但做事情也是要按規定來,而且所有的法律規定會相當清楚,不會有模稜兩可之處,所以社會的運行是「公正」的,不會有走後門之事,完全講法有時會讓人覺得不盡情理,太過於僵硬,但一定是「公正」的,一般稱這種社會為「法理情」社會。
可是台灣社會在過去國民黨統治的50年間,所建立的社會應是一個「情理法」,法是擺在最後,很多事情是可以通融的,所謂立法從嚴執法從寬是也,在這種情況之下,行政裁量權就非常的大,事情可大可小,只要有關係有人情一切好談,而沒有關係和人情可談者,就只好乖乖的就法。可是台灣社會現今已經漸漸走向民主法治,幾乎所有的事情漸漸地都要依法辦理,不能再有所通融,若是完全如此,會計室早就會警告馬英九先生,何待於留至今日被檢察官起訴。
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一切都會「透明化」,尤其是政府公家單位,所以制定明確合情合理的法律規定是當務之急,一切寫的很清楚,例如:經充份討論其必要性,首長特別費就取銷,不然就規定實報實銷,或者根本不用報銷可自由運用包括私用,反正一切事先規定清楚,此方為長治久安之計。馬英九先生大概沒有意識到這樣的問題,在陳總統身陷國務機要費以假發票報帳時,亦認為陳總統不合法,當個最大的在野黨領袖,竟然沒有為陳總統講一句公道話,讓紅衫軍一直罵貪腐的總統,真是不應該,這就是所謂的藍綠惡鬥的現象,大家都只問立場而不管是非,反正「逢扁必反」,或者「逢馬必打」,此社會將永無寧日。
政治菁英份子當有真知灼見,方可為領導者,跳脫藍綠之爭,豈可被群眾牽著鼻子走,當有所省思吧!
杜蘭熊, 外號杜老爺
2007-02-14 08:09:00
紅衫軍ㄋ ? 該出來反貪腐吧 !
不管是特支費或國務機要費,都是人民的錢,他之前說特支費都作公益,可是連他的化妝師,那個廉能會,都沒辦法化妝......ㄝ......
只能說這是報應!
當年人家K陳水扁,你就說個公道話,不就结了? 還清高 !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bear1002
藍綠惡鬥何時了!
但對台灣社會也要有信心,這些起訴案也代表著台灣已是司法獨立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