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0 17:39:41阿舍仔

﹝創意指南-02-04﹞12、消費者研究。(2006/01/20)

關於行銷研究的應用,相當兩極化,有人奉之為聖經,有人嗤之以鼻,這些現象都顯示行銷研究受到很深的誤解,就我個人的觀點,水可載舟亦可覆舟,行銷研究本無罪,不可誤用也。談到消費者研究,大家恐怕會自然而然的連想到這是行銷研究部門的工作,很專業而且還要花很多錢和時間,做消費者研究談何容易?行銷研究當然有其價值,但是對創意人而言,這些『化繁於簡』的研究結果,不一定會有助於創意的發想,例如研究結果會告訴你消費者很喜歡這個商品的便利性,但是研究結果不會告訴你便利性帶給消費者的情緒感覺、渴望的心理壯況、使用後對商品會有怎樣的讚美…等。總而言之, 『化簡於繁』的描述對創意的發想才會有用,而『化簡於繁』是不能代勞的,也就是創意人員需自身去感受的。

有人說如果你不知道消費者要什麼,那直接去問消費者,你就會知道答案,你同意嗎?問消費者就會告訴你嗎?如果你曾戀愛過,對方心裡想要什麼還需用問的嗎?那如果不直接問你又如何知道對方心裡想要什麼?縱使直接問答案也不一定是心理的話,既然直接問也問不到,那麼請回味一下,在熱戀中的你是如何知道對方的喜好?另一個例子是送禮,俗語說『送禮要送到心坎裡』,送禮前你也不能先問對方你想要什麼禮,縱使直接問大概也很尷尬,如果不問又如何知道對方要什麼,把禮送到心坎裡。瞭解對方心裡要什麼,應該不是直接用問的,而是旁敲側擊的問,例如大家談談酒經,你就可以知道要送怎樣的酒對方才會喜歡;或者是瞭解其成長背景,例如戀愛失敗數次;或者是觀察,平日生活起居、穿著、結交的朋有…等。

創意人應該是最好的消費者調查員,對消費者最感興趣,對消費者的觀察研究,應該是深入而且是活生生的,而不拘泥於正式的研究形式。請記住凡是與你擦身而過的人事物都是你的創意素材,請明察秋毫勿輕易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