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013﹞還我福爾摩沙之美!
撰文:邱高生 2007/12/11
連橫在臺灣通史序的最後二段寫著:「橫不敏,昭告神明,發誓述作,兢兢業業,莫敢自遑,遂以十稔之間,撰成臺灣通史。為紀四、志二十四、傳六十,凡八十有八篇,表圖附焉。起自隋代,終於割讓,縱橫上下,鉅細靡遺,而臺灣文獻於是乎在。」,「洪惟我祖先,渡大海,入荒陬,以拓殖斯土,為子孫萬年之業者,其功偉矣!追懷先德,眷顧前途,若涉深淵,彌自儆惕。烏乎!念哉!凡我多士,及我友朋,惟仁惟孝,義勇奉公,以發揚種性;此則不佞之幟也。婆娑之洋,美麗之島,我先王先民之景命,實式憑之。」
婆娑之洋,美麗之島。 此莫非人間之仙境,蓬萊之島,荷蘭人至此亦不由自主地讚嘆,FORMOSA,音譯為福爾摩沙,多麼美麗啊!多麼地迷人啊!這些記載,對台灣地理環境之讚嘆,當不虛假,絕不有欺,只嘆吾人生於今日的台灣,似乎一切人為破壞殆盡,就為那經濟發展的理由,無知地追求經濟成長數字,濫墾濫伐,森林已不再是森林,河流之流水變了顏色,都變成濁水溪了,污染再污染,耕作農藥濫用,畜養則用抗生素,一切不再是自然的生息,所為為何?不就因為斯土斯民的無知,如今亦能有多少清醒者,福爾摩沙啊!福爾摩沙啊!真是令人痛惜!何日能再有福爾摩沙之美?
台灣之島,四季如春,又稱寶島,四面迎海,有高聳之深山連連疊疊,北迴歸線從中台灣稍南下通過,一切林相生態生動而活潑豐富,有山有海,可玩山可玩海,從最熱的氣候到最冷的都有,經歷代的勵精圖治,而有今日之榮景,真可謂地靈人傑,人文薈萃之地,但也因此環境變得不自然了,尤其是近一甲子以來,為工業之發展,為農業之耕作,該破壞的已遭破壞,該污染的已全被污染,也是相當無可奈何之事,很難有所責怪,此乃世界之通則,或是無可避免之趨勢,經濟發達了,環境土地卻沒有了生機,亦不適合人的居住,不要再說「福爾摩沙」了,還想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也只是空想吧!沒有了環境土地的生機,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根本不會有價值,筆者就不信在污煙瘴氣的環境之下,辦的任何什麼跟什麼花季與節慶會有任何的消費價值,看完任何精彩的表演之後,當走出表演廳,就是吵雜污穢不堪的空氣與交通噪音,看這樣的表演,即使是世界上最為頂尖的表演,能有多少的價值呢?可見環境的生機,絕對是文化創意產業活動的核心價值之所在。
此乃台灣近年來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所遇到的最大瓶頸,台灣不怕沒有表演人才,藝術文化之創作亦是蓬勃發展,各創作領域大師級人物比比皆是,問題是其市場之價值創造,若台灣的生活環境能美若仙境,全世界的人都想到此一遊,甚至於想在此定居落腳,何愁文化創意產業之不發達,而今生活環境如此,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再如何努力,大概也就是現在這種樣子,要死不活的,還能怎樣?一年辦了那麼多的活動,也只能靠觀光局弄個F4推動推動,聊表心意罷了,根本不知最為根本的問題乃在生活環境的營造,沒有舒適的消費環境感受,文化創意產業的消費價值是不會太高。
福爾摩沙之美,吾人生不逢時,福爾摩沙如何之美,也許只能想像,而今也迫於必需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在都會地區,若能處處是綠色隧道,處處綠意盎然,少點交通噪和空氣污染,在山區則森森之林木,海岸乾乾淨淨的,至少如此,台灣何愁文化創意產業之不發達,台灣將有立國的第二根柱子,環境生態,真的是今日不做,以後會後悔的事,總之,還我福爾摩沙之美吧!
註:本文為2007年12月11日作者寫在「知識終結者」之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