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6 01:09:01十字路口的豬

散論選舉結果與現象

真正的贏家
新面孔入主議會且對議會原有的結構帶來轉變,這是事前完全可以預料的。意料之外的不是博彩業代表的強勢,而是同兼博彩業身份又得‘鄉誼’鼎力相助下的民聯竟意外地奪了兩席,相對於一直深耕於基層工作的傳統社團與時刻對社會保持高度敏感的民主派而言,選後的結果真正的票王其實並不是民主派而是民聯。

別人高樓平地起,你深耕社會指點江山近十年,結果,只贏了個名份,差別不是很容易分辨嗎?

如果說民主派的高票是以工作成果受到肯定為基礎,那麼,我們就要問民聯的基礎在哪裡?相對於民主派與其他組合,他們的優勢基礎在哪裡?是不是暴露了其他組別所缺乏的或無法相比的條件?

是次的選舉,說白了民主派、傳統社團、廉署都是輸家。一個贏了名聲,錯過了擴充議席的機會;一個險象環生,幸保兩席;再一個則一再輪為坊間笑柄,連當配角都讓人覺得不忍卒睹。

選票的支撐點
對新面孔的出現我們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讀,但對於這張新鮮出爐的成績單,其實真正要進入反思的不單是參選的各組人員,而應引起全社會的共同關注。

因為,我們選了甚麼樣的代表,就代表我們是甚麼樣的人,有甚麼樣的需求,同様,也代表我們將要為此付出甚麼樣的代價。但可惜,個人以為在現實的生活中,很多人並不知道議員本身意味著甚麼,選票又是甚麼。

民主意識是否真正提高,請不要把它簡化地等同於投票人數的多寡!也請不要再用神聖來鼓勵人們去投票!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力是人們應得的,不是恩賜的,我們要學會的是要以平常心看待我們自己的權利,善待自己的權利,它並不會在一日間把世界變得更好,但卻可以在一日間為我們以後的社會生活烙下不可磨滅的痕跡!所以,我們要學會的是以平常心去看待它,而不是把它推上神壇,不要忘了,站在神壇上面前一樣對之頂禮膜拜的還有黑金,可它的內核卻是腐朽的。

基本格局不變?
選舉不是你得就是我失,民主派與傳統社團從議席上看同樣是未得亦未失,但一個沒有增加實質的席位,一個出現了明顯下滑,慶祝從何說起?

從選舉結果看,雖說原有的基本格局看似沒變,但氣象卻肯定變了。

博彩業代表入主議會是理所當然的,個人的解讀是在新的經濟發展形勢下,他們已不甘於以往只在暗地裡影響政府政策的層面,而是想以更直接的方式去直接主導或影響政策的走向,同時也是行業內部競爭的具體外化。從台下走上台上,意味一切會更理所當然地發生,也更容易使議會成為利益戰場。

做這樣判斷的基礎,是因為目前博彩業的開放只能算是在初步階段,法規不全不善之處尚存大量的斟酌空間,賭權分放,意味著行業競爭已今非昔比,而議會又是掌握立法權的最高機關,同時又能干預政府政策取向,自然是兵家必爭之地。議席的多寡則直接影響了澳門長遠的發展去向,從經濟層面到政經結合這個過程,個人看到的是民生問題與基層聲音的近一步弱化的可能。

博彩業三位新丁代表入主議會,首先帶來的便是加劇了商人治澳的形象,議會權力分佈可能出現失衡(七位委任議員的人選是目前社會普遍關注的一個可寄盼的槓桿),而失衡的最終效果,我認為便是在許多民生問題和社會問題上,無法真正獲得落實的基礎。

如果我們按慣例來看,這一點並不難做出預測。商界議員向來不好爭辯,若眾讀者有留意,便會發現他們每年發言最多時候一般只限於施政方針的經濟範疇,而且都‘好肉緊’。他們當年的競選政綱也如今日一樣信誓旦旦,一樣‘一匹布咁長’,但結果呢?


同樣的情況會不會在未來四年內延續,現在下判斷似乎會流于武斷,但我們似乎缺乏可以樂觀的理由。

因為,首先要看議會代表的比例是否存在明鮮的失衡,同時也要看傾政府政策的委任議員到時候會擺向那一邊,再者,按個人一直以來的觀察,針對部份涉及工商利益糾葛、勞工權益保障的問題,或諸如交通規劃之類的重要社會政策問題,一般要知道結果,只要按界別算人頭就大概可以知道它是否能通過。因為,一般議員的議政水平有限,要不是喉舌變啞巴,要不就是語不驚人死不休。若不信!眾讀者可重看近年議會在不同辨題或重大社會關注熱點上的表態情況。


警鐘
對傳統社團的這次警鐘敲得讓人為之抹了一把冷汗。選情表明,同心與群力同樣正在走下坡,而且不要忘了現在的成果很大部份可能直接受到了選前告急的直接作用,事實上,早前筆者亦曾在此談及對傳統社團的一些看法。

不必諱言,筆者一直很希望傳統社團可以盡快地進行改革,一是她們似乎都已走到了一個發展的瓶頸階段,而且推行改革的內部阻力看來亦不小;二是現實的社會形勢正在不斷地出現新的變化,如博彩業在經濟上一枝獨秀,如今更直接介入政治層面,從權力制衡的角度出發,民主派根本獨力難支而恰恰傳統社團一直深耕社會基層,本有良好的社會基礎,但偏偏卻出現了裹足不前的情況。(雖說兩者在政治理念上存有不同,但顯然在保障對象或維護的群體對象上,卻常常是一致的。)

所以如果這種頽勢繼續發展下去,不單會對其自身造成嚴重的損失,對於目前已漸失衡的議會權力分佈和社會和諧而言,同樣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這次警鐘敲得響,群力其實應該慶幸還有四年重新調適步伐的機會。有危亦有機,機會把握住了,四年後相信會有另一番氣象也不一定。

順便一提的是,也許有人會問:如果只為了實現權力制衡的作用,為何不能寄望於民主派取得更多的議席,而偏愛傳統社團?

坦白講,個人對兩者並沒有主觀上的刻意偏向。有時在部份議題與理念甚至可以說是相近與相同的。

兩屆的高票足以表明民主派的社會號召力與社會認同,但實踐同樣也了說明這並不代表這樣一種權力有直接轉化為落實具體政策的能力;同時,對於這樣一種權力,我看到的是來自民主派本身的自我克制與自覺,因為,權力越大,危險也越大引火自焚的可能性也越高。

澳門社會有它本身的特點,在這樣一個特殊的環境下,政治權力分佈的調適與平衡實際上是離不開傳統社團的,尤其是在政治人物青黃不接的一個狀況下,它的份量仍然是很重,責任也是很大的。


怨氣與黑金
黑金問題,個人看是嚴重到了讓人髮指的地步。拿不出證據,只能靠我們的良心與眼鏡去感悟去體會,大可不必言談調查取證,只要細心地觀察就不會輕下民主意識高漲,神聖選擇之類的空頭文句。

停不住、止不了的請客吃飯,送禮、旅行,公仔差就差在還沒畫到廉署的門牆上,直接無誤地告訴你我就是不把你放在眼內。

選舉門前老鄉處處可見,端著飯碗等你趕等你查,警察不見了,廉署躲在哪裡呢?

拿著一部漏洞百出的選舉法,法律不限禁不明文規定就是合法的,你又奈我何!四年過去,你不改,今日活該就只能被人當笑柄!責任在誰?好不容易捉了些蝦兵蟹將,卻連根本的知情權也沒有。怨氣只能撒在廉署身上。

不久前,永逸還為此特別撰文寫了有關無罪推定原則為其申辯。立論不錯,可卻很教條。任何一個犯罪嫌疑人未經正式審判都是無罪的,所以廉署捉了嫌疑人就不該公佈他的身份。可是,難道廉署一公佈嫌疑人就立刻罪成了嗎?那要法院來幹甚麼?民智又何在?如果說告佈會對涉及的參選者不公,那不公佈何嘗不是對選民對其他的參選者不公?無罪推定是為了要讓嫌疑人避免受到不公的對待,卻為此造成了對更多的人的不公,符合立法的本意嗎?

社會怨氣很重,不平之聲迭起,廉署還是不能做甚麼來補償,因為這是個法律政策的問題,但不該說反智的話,同樣也不該把責任完全推在立法者身上,執法者在現實中面臨甚麼問題,在筆者看來,本身就應該擔起挑明供立法者參考的責任,雖然,這一切最終還是要看上面要看外部的呼聲是否已經到達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若只是以那種只能如此的心態滿足現況,損耗的只能是社會對公義的信心與自我約束的能力。

選舉法一日不改,執法不嚴,只奢望人們公民意識提高,黑金之途還會持續地以習以為常的形式延續.......。怎能不教人輾轉反側,難以安枕!

下一屆怎麼辦?何特首離任之後,行政還能主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