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7 21:03:59旅者

要恨就恨這個遊戲,不要恨玩家!

「要恨就恨這個遊戲,不要恨玩家!」大慨這是某場電影的對白,或者某位負心者拋下的一句無情話。聽見之後雖然令人咬牙切齒,卻無言以對。

「但我這麼愛你,你怎可以…」這是沒有用的,因為如果他在意你的話,就不會這樣說了。這個世界也沒有規矩說愛一定要有回報。

但說真的,愛真的不是遊戲,至少我這樣想。

但人類的社會是用理性建立的,法律倫理道德的最基本也是理性的。所以,現在就讓我們來討論這句話是否合理。

先設好命題。愛恨是隨人的,我們可以去愛和憎恨世界上所有人和事,無人有資格去管。所以,這句話隱含的意思是:「大家既然參與了愛情這個遊戲,贏輸也不能抱怨別人,只能說自己不濟,不適合玩這個遊戲吧!」
我們都喜歡用得著甚麼,失去甚麼來決定一件事的成敗。不過表面看來,這句話還是蠻有理的。

但是,這個「遊戲」如其他遊戲一樣,是有規則的。而也正如很多遊戲,每個人所學習到和喜歡的玩法也不盡相同。所以每次和不同的人開始這個「遊戲」的時候,是有必要商量好大家也公認的「遊戲規則」,免去了「遊戲」途中不必要的爭論和是否有興趣開始玩這次「遊戲」。「遊戲」途中如果需要臨時更改規則,也定必要提來,並得到參加者的同意。

如果一開始便知道這次「遊戲」的規則,便不能懷著僥倖的心理。若不然,這場「遊戲」一開始便是錯的。

反而是有些「玩家」故意使詐,明明商量好是一生的「遊戲」,互不相欺的「遊戲」,到最後卻違反了這個協議的「遊戲」規則,用自己所相信的「遊戲」規則來玩,這就是不對,這就是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