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0 07:18:37迷漾

中華民國目前制度

中華民國目前制度
是採總統制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閣揆並不是那黨大就由大黨組閣
泛藍朋友一定說外國都醬阿
我只能說一個國家有一個國家的制度
目前制度並沒有提供最大黨的組閣權

再來行政院是要實行總統的政策
立法院是由人民來選出的民代

立法院中誰要佔大黨由人民決定
總統誰來當亦由人民決定
沒有立法院佔多數來組黨
那總統的政策誰來執行
政策的成敗及責任的政治又應誰來負責

不要為一黨之私而凌駕整個國家
選後也不要不認輸
不要把權力慾看的那麼重
更不要有家天下的觀念
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屬於中國國民黨的
她是台灣人民的
台灣人民會在12/11下証明誰會進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