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8 11:43:19大雄 °♫-* 和睦
收費站小姐的怪招,非看不可
收費站小姐的怪招,非看不可
原來她們收到假鈔,然後換給過站的人
下次拿40個一塊錢,讓她數到高興!
有人在通過泰山收費站(由南往北)因為沒有回數票,所以走到小客車最右邊的收費車道,
並且掏出一千元準備購買一本回數票,
剛準備離開收費站…誰知道收費的小姐追出來說:
「先生,你拿的是偽鈔喔!你要不要再拿一張出來?」
當事人不疑有它再拿了一張出來,
並且問她要怎麼處理??
收費小姐說:「我們會先送到銀行確認,如果是真鈔,我們會退你一千元,如果是偽鈔,那你就拿不回
這一千元了!你可以走了!我已經記下你的車號,
有什麼事情我們會通知。」
當事人接著又問:「那麻煩你告訴我,你的姓名、
電話或者是我可以聯絡誰,萬一有什麼事的話,
我也好心裡有個底。」那位收費小姐堅決不肯,
並且用對講機對一位『副座』說明情況,然後又說:「先生,你如果再這樣堅持下去的話,
你要負使用偽鈔的法律責任喔!」
當事人於是又說:「那你的意思是說,
我現在離開就不用負法律責任了是嗎?」
接著收 費 小姐又說:「如果你堅持一定要有人處理,那我們只好找警察」
於是就來了一名警察問當事人發生了什麼事,
他大略對警察說明了一下,警察說那你希望我怎樣
處理,當事人說:「今天就算我在路上掉了一千元
到警察局去報案,警察也會做一份報案證明!
什麼的嘛!」
於是警察向收費小姐說:「你們憑什麼扣住人家的錢?有什麼法律依據?」
這時對講機那頭的『副座』又講話了:
「這些事情我們這裡的小姐都很有經驗了,
我們會處理的。」
當事人愈聽愈覺得奇怪,於是堅持要求告知處理流程,這時警察說:「把錢拿出來還給人家,無憑無據的
不可以扣住人家的錢。」收費小姐才勉強拿出那張偽鈔。
接著警察向當事人要證件看了一下,當事人原以為警察做下記錄,結果沒有,就只是看一下而已就還給當事人了,臨走前還對當事人說:「那張鈔票不要再拿出來用了!」當事人上車將車開動後把錢交給駕駛座旁的老婆,老婆說:「這根本不是我原來拿給你的那一張!」
這時才赫然發現收費小姐給的真是一張假鈔!!
這時要再回去理論,已經是幾百公尺後的事了,
即使真有意要澄清事實至少也要再一個鍾頭,(依據當時交通狀況,只能下五股迴轉再到林口迴轉…)
這件事實在太詭異了!有一些疑點……
疑點一、像我們這種上班族,千元大鈔都是從銀行的
提款機領出來的,怎麼可能是假鈔?
難道銀行裡提款機?放假鈔嗎?
疑點二、如果你在上班場所營業時收到一張假鈔,
應該要找警察吧!可是這位收費 小姐卻「鎮定」的
自己處理了!
疑點三、警察沒有對這件事情做任何的記錄。
對於駕駛人也存有許多弱點………
弱點一、通常對一個守法的小老百姓而言,
當有人告訴你用的是偽鈔且要負法律責任時的反應
可能是一下子會不知所措…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
弱點二、匆忙的過路人,通常只注意找的錢是否正確
即加速離開收費站,萬萬沒想到錢會被調換!
弱點三、一千元對多數人而言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金額,不 值 得冒跟警察或那些人打交道,
省得自找麻煩!
弱點四、高速公路上沒機會倒車…
所以相對為了一千元回去理論的機會減少?
現在這個社會是不知道可以相信誰,奉勸各位老百姓,通過收費站時若沒有回數票,也千萬不要拿出千元大鈔,以免成為下一個真鈔被換成偽鈔的受害者!
那天將這個E-MAIL傳給本部門的同事看,
結果我們的經理私下告訴我,他的情況比這個更慘…
據他說是總統大選的那天,因為他車經過造橋收費站
買回數票,拿一千元結果找了錢後,由於他一個人開車,摸到500元的紙幣感覺有點像是洗衣機洗過,
但是開車無法仔細看,所以想說下一個收費站再買
一本把他用掉,誰知道買了之後收費站小姐立刻通知
警方追緝他!因為這是一張假鈔票!除了搜車子外,
一翻偵訊…耗時近一兩個小時,經理為了讓警察能夠
不要毀了上面的指紋,要求核對上A一定有前一個
收費站的指紋,但是警察認為他妨害辦案,還警告的說如果再XX,就要給他有一個前科等等!嚇阻他!
經理認為警察的辦案精神實在$%$#… 不過…
經理也勉強算是公家機關的,就放過他了…
但是卻耗費他兩個多小時的疲勞轟炸!
所以相信受害者一定不在少數,給各位一個參考,
以後不要在於收費站買回數票,如果不得以也不要用
一千元買,如果真的沒辦法了請仔細看清楚(最好開燈)清點清楚再離開。
如果你覺得懷疑他找的錢是否真鈔,
有覺得不對勁的鈔票,就請他當場換一張…
不要不好意思!找了假鈔票是小事,
被當成偽鈔集團查緝偵訊才真是冤枉!
不知道當這些收費站小姐收到這些偽鈔時候,
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我在銀行工作過兩年,
櫃檯小姐一年有15000元額度,如果收到假鈔,
就從上面扣除,如果超過這個水準就必須自行負擔,
如果沒有收到就可以有獎金,所以他們一捆鈔票都有
蓋章以示負責!
如果收費站小姐收到假鈔也有類似的獎懲,
哪就不難於想像他們如何將偽鈔消耗掉的各種手段了?
請將此伊妹爾用力的傳出去…
台 中 縣 警 察 總 局(大雅分駐 出所)
中華民國交通服務暨緊急救援協會
秘書處 吳志益(信賢)
服務專線:0935–308100 =0926–595208
原來她們收到假鈔,然後換給過站的人
下次拿40個一塊錢,讓她數到高興!
有人在通過泰山收費站(由南往北)因為沒有回數票,所以走到小客車最右邊的收費車道,
並且掏出一千元準備購買一本回數票,
剛準備離開收費站…誰知道收費的小姐追出來說:
「先生,你拿的是偽鈔喔!你要不要再拿一張出來?」
當事人不疑有它再拿了一張出來,
並且問她要怎麼處理??
收費小姐說:「我們會先送到銀行確認,如果是真鈔,我們會退你一千元,如果是偽鈔,那你就拿不回
這一千元了!你可以走了!我已經記下你的車號,
有什麼事情我們會通知。」
當事人接著又問:「那麻煩你告訴我,你的姓名、
電話或者是我可以聯絡誰,萬一有什麼事的話,
我也好心裡有個底。」那位收費小姐堅決不肯,
並且用對講機對一位『副座』說明情況,然後又說:「先生,你如果再這樣堅持下去的話,
你要負使用偽鈔的法律責任喔!」
當事人於是又說:「那你的意思是說,
我現在離開就不用負法律責任了是嗎?」
接著收 費 小姐又說:「如果你堅持一定要有人處理,那我們只好找警察」
於是就來了一名警察問當事人發生了什麼事,
他大略對警察說明了一下,警察說那你希望我怎樣
處理,當事人說:「今天就算我在路上掉了一千元
到警察局去報案,警察也會做一份報案證明!
什麼的嘛!」
於是警察向收費小姐說:「你們憑什麼扣住人家的錢?有什麼法律依據?」
這時對講機那頭的『副座』又講話了:
「這些事情我們這裡的小姐都很有經驗了,
我們會處理的。」
當事人愈聽愈覺得奇怪,於是堅持要求告知處理流程,這時警察說:「把錢拿出來還給人家,無憑無據的
不可以扣住人家的錢。」收費小姐才勉強拿出那張偽鈔。
接著警察向當事人要證件看了一下,當事人原以為警察做下記錄,結果沒有,就只是看一下而已就還給當事人了,臨走前還對當事人說:「那張鈔票不要再拿出來用了!」當事人上車將車開動後把錢交給駕駛座旁的老婆,老婆說:「這根本不是我原來拿給你的那一張!」
這時才赫然發現收費小姐給的真是一張假鈔!!
這時要再回去理論,已經是幾百公尺後的事了,
即使真有意要澄清事實至少也要再一個鍾頭,(依據當時交通狀況,只能下五股迴轉再到林口迴轉…)
這件事實在太詭異了!有一些疑點……
疑點一、像我們這種上班族,千元大鈔都是從銀行的
提款機領出來的,怎麼可能是假鈔?
難道銀行裡提款機?放假鈔嗎?
疑點二、如果你在上班場所營業時收到一張假鈔,
應該要找警察吧!可是這位收費 小姐卻「鎮定」的
自己處理了!
疑點三、警察沒有對這件事情做任何的記錄。
對於駕駛人也存有許多弱點………
弱點一、通常對一個守法的小老百姓而言,
當有人告訴你用的是偽鈔且要負法律責任時的反應
可能是一下子會不知所措…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
弱點二、匆忙的過路人,通常只注意找的錢是否正確
即加速離開收費站,萬萬沒想到錢會被調換!
弱點三、一千元對多數人而言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金額,不 值 得冒跟警察或那些人打交道,
省得自找麻煩!
弱點四、高速公路上沒機會倒車…
所以相對為了一千元回去理論的機會減少?
現在這個社會是不知道可以相信誰,奉勸各位老百姓,通過收費站時若沒有回數票,也千萬不要拿出千元大鈔,以免成為下一個真鈔被換成偽鈔的受害者!
那天將這個E-MAIL傳給本部門的同事看,
結果我們的經理私下告訴我,他的情況比這個更慘…
據他說是總統大選的那天,因為他車經過造橋收費站
買回數票,拿一千元結果找了錢後,由於他一個人開車,摸到500元的紙幣感覺有點像是洗衣機洗過,
但是開車無法仔細看,所以想說下一個收費站再買
一本把他用掉,誰知道買了之後收費站小姐立刻通知
警方追緝他!因為這是一張假鈔票!除了搜車子外,
一翻偵訊…耗時近一兩個小時,經理為了讓警察能夠
不要毀了上面的指紋,要求核對上A一定有前一個
收費站的指紋,但是警察認為他妨害辦案,還警告的說如果再XX,就要給他有一個前科等等!嚇阻他!
經理認為警察的辦案精神實在$%$#… 不過…
經理也勉強算是公家機關的,就放過他了…
但是卻耗費他兩個多小時的疲勞轟炸!
所以相信受害者一定不在少數,給各位一個參考,
以後不要在於收費站買回數票,如果不得以也不要用
一千元買,如果真的沒辦法了請仔細看清楚(最好開燈)清點清楚再離開。
如果你覺得懷疑他找的錢是否真鈔,
有覺得不對勁的鈔票,就請他當場換一張…
不要不好意思!找了假鈔票是小事,
被當成偽鈔集團查緝偵訊才真是冤枉!
不知道當這些收費站小姐收到這些偽鈔時候,
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我在銀行工作過兩年,
櫃檯小姐一年有15000元額度,如果收到假鈔,
就從上面扣除,如果超過這個水準就必須自行負擔,
如果沒有收到就可以有獎金,所以他們一捆鈔票都有
蓋章以示負責!
如果收費站小姐收到假鈔也有類似的獎懲,
哪就不難於想像他們如何將偽鈔消耗掉的各種手段了?
請將此伊妹爾用力的傳出去…
台 中 縣 警 察 總 局(大雅分駐 出所)
中華民國交通服務暨緊急救援協會
秘書處 吳志益(信賢)
服務專線:0935–308100 =0926–59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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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服務暨緊急救援協會 秘書長 李振銘 200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