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4 07:16:59大雄 °♫-* 和睦
轉貼 台灣二十萬公頃的廢耕農地可以做什麼?
【環保論壇】開發綠金油田 減廢良方 (原載於Taiwan News323期)
作者: 高成炎 / 台大資訊系教授、環保聯盟成員
在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峇里島協議提出「氣候變遷路線圖」,同意以新的條約取代將在二○一二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後,台灣政府領導人終於有了令人稍可欣慰的反應。十二月廿日中央社報導(行政院二氧化碳減量新目標,二○二五年回歸二千年水準),內容為行政院邱義仁副院長已簽署「行政院能源政策及科技發展指導小組」會議記錄,也就是說二○二五年台灣的二氧化碳總排放量要減少為二億二千一百萬噸,而台灣在二○○五年時已經是二億七千六百萬噸,二○○七年更已接近三億噸了。
說來令所有支持民進黨政府的環保人士汗顏,因為以二千年為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基準年是一九九八年國民黨執政時期舉辦的全國能源會議時,環保署及經濟部達成的共識。當時與會的環保團體代表有主張應以台灣人均年排放量五.五公噸之一九九○年為基準年;另亦有主張以京都議定書生效之一九九七年為基準年。當年台灣之人均年排放量:每人每年八公噸,總量為一億七千五百萬噸。因為京都議定書對OECD國家的減量要求是減成人均年排放量,每人每年九公噸。而一九九八年時台灣之人均排放量已達每人每年八.五公噸。因此,筆者在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七日,於立法院永續會立委與環保團體共同主辦之「永續能源與產業政策研討會」上,以台灣綠黨召集人的身分發言,主張因應國際二氧化碳減量的要求,台灣應該以一九九八年為基準年並立即採取如下策略:一、全數IPP電廠及台電新開發電源使用天然氣,所有燃煤電廠亦限期改成天然氣發電。二、立即開放中油LNG接收站供廠商租用。三、立即依照北歐各國實施碳稅。四、二氧化碳列入環評,台灣總量為每年一億九千萬噸。五、進行綠色GNP計畫。六、綠色建築物之推動及交通系統重新規劃。七、推動太陽能之使用,包括太陽能冷氣、太空電廠(而非核電廠)。八、全面檢討現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廢除以租稅減免方式獎勵高耗能產業之發展。
可惜,環保團體的意見不只國民黨政府不接受,二千年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府在二氧化碳減量問題上亦完全接受國民黨時代經濟部之技術官僚的意見,致使到二○○七年時,台灣的人均排放量近十三公噸,增加速度世界第一名,一九九○年至今增加了一三○%。二○○七年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政府提出二○○五年為基準年的主張,環保團體群起反對。政府卻一直公開宣稱,已達成以二○○五年為基準年之「共識」。
目前台灣面對的實際問題是如何有效的將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由三億公噸減回二億二百公噸,甚至減回兩億公噸以下。當然,因應之道是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的國光石化及台塑鋼鐵兩投資案應予撤銷,並應立即進行產業結構的調整,使得占台灣總能源消費量比重三五%,卻只占GDP四%的能源密集產業:鋼鐵,水泥,石化,造紙等四產業縮小規模。除此之外,政府面對的問題是如何快速減少至少每年五千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我們認為答案是大量使用再生能源,尤其是生質能。
若以種植快速生長的能源作物如狼尾草,巨芒草等,並以其來取代煤炭供給發電作燃料,則要減少五千萬公噸的排放量,需要台灣五分之一大小的土地來種植,除廢耕地種植之外,政府可考慮到東南亞國家租地進行種植這種「綠金油田」的開發工作。另外,在台灣本地及附近海域種植藻類是可行的途徑,例如說已可在網路上找到可快速生產藻類的技術。台灣的學術界亦已有可將含油五○%之藻類養殖密度高達千分之三以上的技術,若適當開發,可成為生質柴油的原料,依照網站取得的資料。一噸藻類生長過程中可吸收三噸的二氧化碳,若以台灣二十萬公頃的廢耕農地生產藻類,則可將二氧化碳每年減量五千萬公噸以上。並產出八百萬公秉的植物油,供生產生質柴油之用。本人在此呼籲政府應加重生質能源的開發工作,並納入到即將啟動的「能源科技國家型計畫」中,「國家實驗研究院」亦應積極投入研究人力,以解決台灣的二氧化碳減量問題。
作者: 高成炎 / 台大資訊系教授、環保聯盟成員
在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峇里島協議提出「氣候變遷路線圖」,同意以新的條約取代將在二○一二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後,台灣政府領導人終於有了令人稍可欣慰的反應。十二月廿日中央社報導(行政院二氧化碳減量新目標,二○二五年回歸二千年水準),內容為行政院邱義仁副院長已簽署「行政院能源政策及科技發展指導小組」會議記錄,也就是說二○二五年台灣的二氧化碳總排放量要減少為二億二千一百萬噸,而台灣在二○○五年時已經是二億七千六百萬噸,二○○七年更已接近三億噸了。
說來令所有支持民進黨政府的環保人士汗顏,因為以二千年為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基準年是一九九八年國民黨執政時期舉辦的全國能源會議時,環保署及經濟部達成的共識。當時與會的環保團體代表有主張應以台灣人均年排放量五.五公噸之一九九○年為基準年;另亦有主張以京都議定書生效之一九九七年為基準年。當年台灣之人均年排放量:每人每年八公噸,總量為一億七千五百萬噸。因為京都議定書對OECD國家的減量要求是減成人均年排放量,每人每年九公噸。而一九九八年時台灣之人均排放量已達每人每年八.五公噸。因此,筆者在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七日,於立法院永續會立委與環保團體共同主辦之「永續能源與產業政策研討會」上,以台灣綠黨召集人的身分發言,主張因應國際二氧化碳減量的要求,台灣應該以一九九八年為基準年並立即採取如下策略:一、全數IPP電廠及台電新開發電源使用天然氣,所有燃煤電廠亦限期改成天然氣發電。二、立即開放中油LNG接收站供廠商租用。三、立即依照北歐各國實施碳稅。四、二氧化碳列入環評,台灣總量為每年一億九千萬噸。五、進行綠色GNP計畫。六、綠色建築物之推動及交通系統重新規劃。七、推動太陽能之使用,包括太陽能冷氣、太空電廠(而非核電廠)。八、全面檢討現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廢除以租稅減免方式獎勵高耗能產業之發展。
可惜,環保團體的意見不只國民黨政府不接受,二千年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府在二氧化碳減量問題上亦完全接受國民黨時代經濟部之技術官僚的意見,致使到二○○七年時,台灣的人均排放量近十三公噸,增加速度世界第一名,一九九○年至今增加了一三○%。二○○七年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政府提出二○○五年為基準年的主張,環保團體群起反對。政府卻一直公開宣稱,已達成以二○○五年為基準年之「共識」。
目前台灣面對的實際問題是如何有效的將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由三億公噸減回二億二百公噸,甚至減回兩億公噸以下。當然,因應之道是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的國光石化及台塑鋼鐵兩投資案應予撤銷,並應立即進行產業結構的調整,使得占台灣總能源消費量比重三五%,卻只占GDP四%的能源密集產業:鋼鐵,水泥,石化,造紙等四產業縮小規模。除此之外,政府面對的問題是如何快速減少至少每年五千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我們認為答案是大量使用再生能源,尤其是生質能。
若以種植快速生長的能源作物如狼尾草,巨芒草等,並以其來取代煤炭供給發電作燃料,則要減少五千萬公噸的排放量,需要台灣五分之一大小的土地來種植,除廢耕地種植之外,政府可考慮到東南亞國家租地進行種植這種「綠金油田」的開發工作。另外,在台灣本地及附近海域種植藻類是可行的途徑,例如說已可在網路上找到可快速生產藻類的技術。台灣的學術界亦已有可將含油五○%之藻類養殖密度高達千分之三以上的技術,若適當開發,可成為生質柴油的原料,依照網站取得的資料。一噸藻類生長過程中可吸收三噸的二氧化碳,若以台灣二十萬公頃的廢耕農地生產藻類,則可將二氧化碳每年減量五千萬公噸以上。並產出八百萬公秉的植物油,供生產生質柴油之用。本人在此呼籲政府應加重生質能源的開發工作,並納入到即將啟動的「能源科技國家型計畫」中,「國家實驗研究院」亦應積極投入研究人力,以解決台灣的二氧化碳減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