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母變豬,永不吃肉----轉自網路
吾秦當洪楊未亂之先,興安某縣一鄉民與其母,居家貧,傭工養母。
後其母死,止己一人,便不認真傭工。一日晝寢,夢其母痛哭而來,言:「我死變做豬,今在某處,某人殺我,汝快去救我。」
其人驚醒,即往其處,見其殺豬之人與夢合,而豬已殺矣。因痛不能支,倒地而滾,大哭失聲。人有問者,以無錢贖此死豬,言我心痛,不便直說,從此發心吃素。
鄉愚不知修行法門,遂募化燈油,滿一擔則挑送武當山金殿供燈。募人一燈頭油,三個銅錢,錢作買香燭供果用,已送過幾次。
後有一外道頭子欲造反,事泄而逃,官府畫圖到處捉拿。其人與化油者,同名姓相貌,因將化油者捉住。彼以母變豬化油對,不信。又得其帳簿人名數千,係出油錢的名,遂以為造反之名。在湖北邊界竹溪縣署,苦刑拷打,因誣服定死罪。
又解鄖陽府重審,彼到府稱冤,因說娘變豬化油事。知府甚有高見,以其人面甚慈善,決非造反之人。聞彼說娘變豬之話,謂汝說之話,本府不相信。本府今日要教汝開齋,端碗肉來令吃。
其人一手端碗,一手捉筷,知府拍省木逼著吃。其人拈一塊肉,未至口,即吐一口血。知府方知是誣,遂行文竹溪縣釋其罪,令在竹溪邊界蓮花寺出家。
以蓮花寺,系興安鎮台,鄖陽鎮台,每年十月,兩省在此寺會哨,故有名。
其人出家後,一心念佛,頗有感應。後回陝西故鄉,地方人稱為周老禪師,建二小廟。洪楊亂,徒弟徒孫均逃去。將示寂,與鄉人說:「我死以缸裝之,修一塔,過三年啟塔看,若壞則燒之,不壞則供於大殿一邊。」
後啟塔未壞,供大殿內。現身為鄰縣縣少爺看病,病癒不受謝。云:「汝若念我,當往某處某寺來訪。」
後來訪,言係大殿所供之僧名,閱之即是,因此香火成年不斷。
此人,印光之戒和尚之師公也。經五十八九年,其人名廟名,均忘之矣。此人若非娘變豬,亦不過一守分良民而已。若非鄖陽府逼令吃肉,肉未入口,血即吐出,則其案決無翻理。
以彼視此肉,即同娘肉。以官威強逼,不敢不吃。未吃而心肝痛裂,故吐血。故官知其誣,而為設法行文釋罪,令其出家也。
(三編上.複郁連昌昆季書 民廿九 二月初二)
文章來源:印光大師講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