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1 21:40:09沁月_〃†
唱歌*
嘿~最近有個歌唱比賽~
我好想去喔!!
希望可以去~要去的人叫我一聲喔!!
一、時間:95年7月22日14時至21時(星期六)。
初賽時間:95年7月22日下午14時-17時。
決賽時間:95年7月22日下午18時-21時。
二、地點:臺北市信義商圈香堤廣場(新光三越百貨A8館至A11館間人行步道)。
三、對象:本市12歲至18歲少年。
四、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詳如下),逕寄本局少年警察隊(110臺北市信義路5段180號)或傳真02-27599987,報名表自行下載,至95年7月17日報名截止。
五、比賽順序:初賽由報到順序決定公佈、決賽由入選者抽籤決定。
六、歌唱比賽主持人:初賽由本局少年警察隊遴選適當人員擔任主持人,決賽商聘知名演藝人員擔任主持人。
七、比賽評分標準: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事項如下(評分表詳如下):臺風30%;音色40%;演唱技巧30%。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指定之初賽歌曲,報名後一律不得變更(初賽結束後入選決賽者,應即提出決賽歌曲),比賽時不提供歌曲螢幕;初賽時,三位評審老師同時亮燈,即響鈴請參賽者下臺。
(二)參賽者請於比賽前30分鐘完成報到,逾時報到,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三)比賽成績結果,請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分決定,不得異議。
九、獎勵:第一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及獎狀乙紙;第二名:新台幣20,000元及獎狀乙紙;第三名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紙;優勝者10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好想去!!!!
我好想去喔!!
希望可以去~要去的人叫我一聲喔!!
一、時間:95年7月22日14時至21時(星期六)。
初賽時間:95年7月22日下午14時-17時。
決賽時間:95年7月22日下午18時-21時。
二、地點:臺北市信義商圈香堤廣場(新光三越百貨A8館至A11館間人行步道)。
三、對象:本市12歲至18歲少年。
四、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詳如下),逕寄本局少年警察隊(110臺北市信義路5段180號)或傳真02-27599987,報名表自行下載,至95年7月17日報名截止。
五、比賽順序:初賽由報到順序決定公佈、決賽由入選者抽籤決定。
六、歌唱比賽主持人:初賽由本局少年警察隊遴選適當人員擔任主持人,決賽商聘知名演藝人員擔任主持人。
七、比賽評分標準: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事項如下(評分表詳如下):臺風30%;音色40%;演唱技巧30%。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指定之初賽歌曲,報名後一律不得變更(初賽結束後入選決賽者,應即提出決賽歌曲),比賽時不提供歌曲螢幕;初賽時,三位評審老師同時亮燈,即響鈴請參賽者下臺。
(二)參賽者請於比賽前30分鐘完成報到,逾時報到,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三)比賽成績結果,請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分決定,不得異議。
九、獎勵:第一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及獎狀乙紙;第二名:新台幣20,000元及獎狀乙紙;第三名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紙;優勝者10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好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