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1 16:56:22 R 傑 

板橋地方法院。。。

板橋地方法院我已經去了9次了&(今天)!


就因為去年愛玩。


就觸碰到ㄌ法律!


所以從今年年初開始。


我就開始每個月都要到那個地方ㄑ報到了!


而另一個同伴。
人家結束了!
我卻還有27個月要報到!

算了啦!!我說過。
過了。過去了。
事實也已經造成了。


我現在希望。
"她"&"他"能在"他"的照顧下!
能過ㄉ比以前還更好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