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0 01:30:34Joanna

以基督心為心

資料來源: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2new_believer/books/read.asp?file=07-936-003-07

讀經:

腓立比書二章一至八節。

這一段聖經,是我們基督徒應當注重的。

第一節:『所以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這一節聖經,有很深的意思,可以說是以下幾節的根基、養料和泉源。沒有這一節,以下幾節在實行上就都發生難處。如果我們讀得出這幾節聖經的意思,那麼這一段以下各節所說的,我們就都作得到了。

『在基督裡若有…』這幾個字是極其重要的。保羅的意思是:如果在基督裡有甚麼勸勉,那麼底下所說的意念就自然能相同了;如果在基督裡愛心有甚麼安慰,那麼底下所說的愛心相同就也自然作得到了;如果在基督裡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那麼有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念,就也自然作得到了。反過來說,如果在基督裡沒有甚麼勸勉,意念相同就作不來;如果在基督裡愛心沒有甚麼安慰,愛心相同就也作不來;如果在基督裡沒有甚麼交通,沒有甚麼慈悲憐憫,就也不能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念了。總而言之,在基督裡若有這些,就能這樣;在基督裡若沒有這些,就不能這樣。

保羅把第一節當作源頭,當作根基,當作養料。如果沒有這一節,而保羅卻勸腓立比的弟兄姊妹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不結黨,不貪虛榮,存心謙卑,顧別人的事等等,那腓立比的弟兄姊妹要怎樣回答他呢?他們也許要說:這些雖然好,我們卻作不來。基督作得到,但我們沒有基督的力量,我們怎能作得到呢?我有我的意念,別人有別人的意念;我有我的思想,別人有別人的思想,怎樣同得來呢?所以保羅把他們作難的地方豫先解決,先告訴他們說,『在基督裡若有…,』這些就都容易作了。要你飽,總得先有東西給你喫;要你有力,總得先把力量供給你。保羅在這一節聖經中給我們看,有一個力量在基督裡。因著在基督裡,所以我纔能。在基督外,我是罪人;在基督裡,我是得救的。在基督外,我是失敗的;在基督裡,我是得勝的。『在基督裡』這幾個字是何等緊要呢!
第二節:『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這樣的同心,能不能呢?兩位弟兄在一起,他們如何能同心呢?是把甲的心換了來同乙,還是把乙的心換了來同甲呢?兩個人還可說,若有五個人,或者五百個人,或者一千個人,就更難了,這麼多的心,怎能同得起來呢?當我們要作一件事時,你有你的主張,我有我的方法,是你當順服我呢,是我當順服你呢?有的人想,你當順服我;有的人想,我順服人罷。但這都不是神的辦法。神的辦法就是第五節所說的:『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不是說,甲放下了自己來同乙;也不是說,乙放下了自己來同甲;乃是把基督的心放在中間,甲也去與祂同心,乙也去與祂同心。每一個心都與基督的心相同,那就人數雖多,也很容易同心。

如果我們能同心,就不只叫神喜樂,並且叫神有滿足的喜樂。保羅在此是代表主說話。神的心,主的心,惟有因信徒有這樣的光景纔能喜樂滿足。許多事可以使主喜樂,可是,基督徒的同心,不只叫主喜樂,乃是叫主的喜樂可以滿足。救人,能叫主喜樂;得勝,能叫主喜樂;可是,同心,能叫主有滿足的喜樂。

這一節都是關乎心的問題。同心,是在裡頭的,不是在外頭的。口裡怎樣說,心裡也是怎樣想,要這樣的同心。有的人不過口裡說同心,實在心裡並沒有同;心裡已經極不同,態度上也有不同的光景,旁人也能證實他不同心的地方,但是,這個人在口裡仍可以說同心。這不是神所要的同心。神要作到一個地步,叫我們的同心不只在口裡,乃是在心裡。這樣的同心,是根據於第一節的『在基督裡…』。如果在基督裡,有這樣的同心也就能了。
第三節:『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甚麼是結黨呢?結黨,意即有所偏好,意即在主之外有一個小團體。虛浮的榮耀是甚麼榮耀呢?聖經上說到有一種『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這一種榮耀是有重量的,是持久的,是不會浮起來的,是不會消失的。這一種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惟獨神有。不彀重的,不能持久的榮耀,都是虛浮的榮耀。虛浮的榮耀,人還不一定能得著,不過心裡貪圖而已。

在弟兄姊妹中間,有時發生了不幸的爭執,不是因為結黨,就是因為貪圖虛浮的榮耀,你也想大,我也想大,以致互不相讓。實在說來,想大也不能大,因為還有更大的呢!

我們在消極方面,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在積極方面,『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甚麼是謙卑呢?謙卑就是不為自己留地位。凡為自己留地位的,永遠不會謙卑。凡說我有甚麼權柄,我應當得著甚麼的,永遠不會謙卑。謙卑也是心的問題。口裡說謙卑的話的,不一定有謙卑的存心。多少事可以經過口,卻不一定經過了心。存心謙卑,就是要從心裡謙卑。
存心謙卑,從甚麼態度上表明出來呢?惟有從『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的態度上表明出來。看別人比自己強,是謙卑的記號。看別人比自己強是何等的難呢!有一位老年基督徒,他事奉主有幾十年。有一位弟兄問他,在基督徒的美德中,那一樣是最難呢?他說,腓立比二章三節的『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這一件事最難。真的,存心謙卑是最難的!是甚麼罪叫魔鬼成為魔鬼呢?驕傲。因他想與至上者同等,就墮落了。(賽十四14。)魔鬼是用甚麼罪引誘人墮落呢?也是驕傲。魔鬼告訴人,喫了那果子就能如神分別善惡,結果人一喫了就墮落了。(創三5。)所以,謙卑是所有美德中一件最難的。

怎樣能看別人比自己強呢?有一個基督徒說得好,他說,『看我自己是看我的舊人,看別人是看他的新人。』真的,如果我們看到自己的天性,自己的敗壞,看到神在別人身上的恩典,在別人身上的改變,就不能不看別人比自己強了。按人看,在羅馬的基督徒是應當得保羅的幫助的,但是,保羅還能看見他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從神在他們中間所作的工作上得幫助。(羅一8。)
許多時候,我們總覺得別人不行,我們對於別人的要求,好像比主對他的要求還要多。這是因為我們所看見的,是人明顯的失敗;主所看見的,是人暗中的得勝。我們看見的是某人明顯的失敗了一次,失敗了兩次,失敗了幾十次;主卻是看他暗中得勝了一次,兩次,甚至十次百次。你也許受五次的試探,就失敗了五次;他也許受三次的試探,只失敗了一次。也許他在暗中許多的得勝是你所沒有的,也是你所未曾看見的。你也許有十次的交戰,而失敗了一次;他也許有百次的交戰,纔失敗一次。我們懂得這個,就不能不看別人比自己強了。
第四節:『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這是不容易的事。多少時候,我們好像自己的事都顧不到,怎能顧到別人的事呢?顧別人的事,乃是一個捨己的生活。有一位弟兄有一個特點,就是無論甚麼時候你去見他,他好像甚麼事都沒有,惟獨你的事要緊。實在他一天不知要寫多少封信,要見多少次人,要作多少工作,但他卻是這樣若無其事的顧到別人的事。這就是捨己。主所顧的,完全是別人的事。祂死,是因你我犯了罪。如果主像我們這樣的冷淡,這樣的不顧別人,那麼,你今天在那裡?我今天在那裡?我們真當受教作一個顧念別人的人。

第五節:『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這一節是第一至四節的總結。如果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就甚麼都作得到了。甚麼叫作基督耶穌的心呢?保羅就在底下答覆我們。

第六至七節:『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基督所當得的,所配得的,在律法上合法的權利,就是『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但是祂『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基督的心,是甚麼心呢?祂情願捨棄當得的權利,這是基督的心。也許你想某人應當如何待你。但是,基督應當得的,祂並沒有得著。祂與神同等並不是強奪,祂卻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這是基督的心。

奴僕的形像,是主的卑微;人的樣式,是主受人的限制。奴僕的形像是和神的形像相對,人是和神相對。神的形像是榮耀的,奴僕的形像是卑微的;神是不受限制的,人卻要受空間、時間、飲食、眠息的限制。基督的心,是願意自己卑微,自己受限制。主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但是主也說,『父是比我大的。』(十四28。)三而一的神有大小之分麼?沒有。這裡所謂的大小,並非從生而來,乃是從願而來。

第八節:『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主的順服,是順服與祂同等的。主的順服,乃是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第六至八節的道路,真是十字架的道路!如果我們還沒有學習捨己,還不肯放下當得的權利,還不知道在與我們同等的人中間謙卑,那我們就從來沒有走過十字架的道路。許多時候,就是要你在日常所遇見的事情中捨己|死,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


有一位姊妹遇見一位很活潑的弟兄,這位弟兄有學問,有聖經的知識,講道也很動聽,但是這位姊妹對他說,『弟兄,你講的道理不錯,你走的路錯了。』他說,『我是傳十字架的道,我們是應當捨己背十字架。』姊妹說,『不錯,但是我看你從來沒有死過。』他倒虛心求教,這位姊妹就本著聖經向他直說了。後來,他寫一封信給這位姊妹說,『你走後,我就對神說,「我並不知道甚麼叫作十字架,甚麼叫作十字架的道路,甚麼叫作捨己。神阿,我就是在這樣的不知中把我奉獻給你,求你使我能捨己。」就是這樣,我的難處就來了─我的妻子反對我。在我不能忍耐的時候,就有一個聲音說,就是在這些事上捨己─死。我從前都是講十字架,講捨己,但是,我還不知到底是到那裡去死,是怎樣死法。現在,我知道了,是在生活中間活出來。我這樣講,就引起許多人反對我。我纔知道,死,就是在同人中間需要死。』弟兄姊妹們,許多人知道捨己是應當的,但問題就在到那裡去死呢。就是在你同人中間,就是在你看得見摸得著的人中間去死。

但願神賜福給我們,使我們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活出和睦相愛的生活,使主的喜樂可以滿足。
資料來源:http://www.chinesebible.org.hk/index.asp

保羅說基督徒該這樣這樣,我做了,有時我也會問自己,是為了好形像?是為了人的喜悅?是 ……
2:1-5 包括基督徒在內,許多人為取悅別人和保持好形象而生活,但是“結黨”、“貪圖虛浮的榮耀”會帶來紛爭。因此保羅強調靈裡合一,要求腓立比信徒彼此相愛,有同一的心思和目標。當我們一起努力,關心別人的問題如同關心自己的問題,以基督為榜樣,將別人的事放在自己的事之上,就能體現合一的生命。不要太計較自己的形像或迎合自己的需要,以致損害了神家裡彼此的感情。

現今世代講求自信,凡事謙卑,豈不輕看了自己?
2:3 滿足個人野心的結黨可以摧毀教會;但真誠的謙卑可以建立教會。謙卑表示我們對自己有真正的認識(參羅12:3)。這不表示我們要輕看自己,而是知道我們在神面前是罪人,只有靠神的恩典才得救贖;既得拯救,在神的國裡我們就變得極其貴重。讓我們放下自私的心態,尊重別人,殷勤待人。先考慮別人的益處,令我們與謙卑的真正典範基督相連。

要欣賞別人,又要謙卑,又要看顧別人多於自己——我們為何要這樣做?
2:4 腓立比是個多元化的大城市,教會的成員來自不同階層,有不同的生活方式。聖經的記載讓我們看到腓立比教會的多元化:有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信徒,有富有的商人呂底亞(參徒16:14),有大概是土生的希臘女奴(參徒16:16-17),有來到腓立比這個羅馬殖民地工作的羅馬獄卒(參徒16:25-36)。教會有這眾多不同背景的信徒,要合一必定不容易。雖然教會沒有分裂的跡象,也需要積極地保持合一(3:2;4:2)。保羅鼓勵我們,要除去自私、偏執、嫉妒的思想,以免招來糾紛。真誠地欣賞其他信徒,是促成合一的積極方法。
主耶穌祂謙卑服事人不知道是否被迫的呢?我有時候也不太願意去服事人,你是這樣的嗎?
2:5 謙卑的耶穌基督,為了順服神和服事人而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我們也應像基督一樣,不是因為罪或懼怕,而是為了愛神愛人的緣故,服事神和服事他人。你可以選擇事奉的態度:被動地接觸期待得服事的人,或主動尋找服事人的機會。(有關耶穌作僕人的態度,請參可10:45。)

耶穌謙卑服事人,我總為自己打算,怎麼我手所抓住的竟是……
2:5-11 許多時人以“人權”為自己的自私、驕傲或種種邪惡辯解。他們認為:“我可以在考試中作弊,我理應考試合格。”或“這錢是我賺回來的,我要怎樣花就怎樣花。”或“我有權掌管自己的身體。”但作為信徒,我們的態度應相反,為了能夠服事別人,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我們要跟隨基督,就須要像祂那樣生活。我們要學效祂謙卑地服事人,我們的努力即使沒有人讚賞,也在所不惜。你是否仍自私地緊抓住自己的權利呢?你願意服事別人嗎?

耶穌以神身分換成人?那祂是和我們一樣的嗎?
2:6-7 “道成肉身”,是創世以前就已存在的“神子”自願成為人,擁有人的身體和本性的行動。祂成為人,被稱為耶穌,但祂仍然是神。祂成為人卻沒有失去其神性,只是祂放下了自己的榮耀和權能。為了順服父的旨意,祂限制了自己的能力和知識。拿撒勒人耶穌受時空限制,也受人的其他種種限制,惟一與人不同的是祂沒有犯罪。作為一個完全的人,耶穌向我們顯示了,作為人是可以傳達神的性格的。(有關道成肉身的真理,請參約1:1-14;羅1:2-5;林後8:9;提前3:16;來2:14;約壹1:1-3。)
這詩歌已講出了基督的本性?
2:6-11 這段大概是早期教會的詩歌,內容與受苦僕人的預言相似(參賽53章)。這首詩歌並不是要全面地說明基督的本性和工作,而是要歌頌基督的特性:(1)祂常與神同在;(2) 祂與神同等,因為祂就是神(參約1:1-14;西1:15-19);(3) 雖然祂是神,卻甘願成為人,成就神拯救全人類的計劃;(4) 祂並非假裝披戴人身,而是真正成為人,與人的罪認同;(5)為了愛父神的緣故,祂自願放棄神的權利;(6) 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毋須面對永遠的死亡;(7)神因著祂的順服而榮耀祂;(8)神把祂高升,回到從前在父右邊的位置,統治萬有,祂是永恆的主、永恆的審判者。

耶穌真為我死了?耶穌真死在十字架上?令人難以置信……
2:8 釘十字架是羅馬政府為懲治死囚而設、非常痛苦和具侮辱性的刑罰。犯人被釘或綁在十字架上,因身體虛弱,無法支撐體重,以致呼吸困難窒息而死。耶穌的死法,好像被咒的囚犯的死法一般(參加3:13)。這個完美的人如此恥辱地死去,使我們無須面對永刑,這真是令人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