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0 01:14:06詩
當蠟燭說:我愛妳
我非常的怕黑,所以搬家的那天,硬是去買了滿室燭臺,男人看到我拎著一大手袋的蠟燭回家時,立刻不給面子的說:「怕黑幹嘛不買手電筒?」他的答案讓我一愣,怪哉,我還真沒想到手電筒這玩意,個性不服輸的我,強辯著:「手電筒一點都不浪漫,當屋子黑漆漆時,突然拿著手電筒照臉,會讓我以為有『好兄弟』來訪,恐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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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聽了嗤之以鼻,開始大力宣揚手電筒的優點,省錢、不會引起火災,又攜帶方便,然後又用他那宛如先知的語氣說,女人總是喜歡無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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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個屁!」我白了他一眼,搶走他手中的打火機,將房裡點滿蠟燭,並振振有詞的說:「蠟燭啊,不但可以給予光亮、還可以取暖並且製造浪漫氣氛,這就跟男人口中的『我喜歡妳』,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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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跟我喜歡妳這話一樣沒營養吧!」他打開電視,揶揄著:「這跟今天新聞上那個癡漢殺死已婚女友,然後切腹說:『我們終於永遠在一起』有什麼差別?所以你們女人不要老怪癡漢愛找上門,因為妳們總要聽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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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的是你吧!」我狠狠地踹他一腳,搶過遙控器,繼續放著我看到一半的日劇《大和敗金女》,別過頭去不跟他說話。
>男人是個極其無聊的人,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工作、罵老闆、工作、打球、喝酒,他喝醉的時候會像嬰兒講一堆鬼才聽的懂的話,回家時襪子總是亂丟,假日有一半時間在打電動,其他時候在看新聞跟NBA以及抱怨女人是個難懂的生物,或是故作天真的說:「寶貝我們來睡覺吧!」「寶貝我好餓。」以及「寶貝幫我拿一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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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男人從來沒跟我說過我喜歡妳,想想跟他戀愛也是陰錯陽差,起初在喝酒場合認識發現彼此都很能喝,之後三不五時出來拼酒,然後某天兩人喝醉不小心上床,我心想歐買尬這怎麼會跟酒友搞上一夜情,結果他若無其事的在隔天打給我約我出去吃飯、看電影、喝酒,只是開始會牽我的手、打電話跟我報備行蹤、逢年過節不會忘了找我,偶而還送我一點小禮物,接下來每個週末都會住到我家,此後某天開始過著同居生活,可是,他就是不說我愛妳或我喜歡妳,每次我問他總答:「時間可以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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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陰似箭三百六十五天過去,時間只證明了他是個有腳臭、腿長的不錯、胸膛好躺工作認真的男人。
>那他愛不愛我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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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會騙我自己這是心電感應我自己可以知道,有時候我會覺得搞不好他搬來跟我住只是為了想省一半房租。別人其實不知道,我買蠟燭的理由,還沒跟他住在一起時,我獨自住在山上的小屋裡,那天大雨,屋裡突然停電,我手邊一時什麼都找不著,家裡的手電筒太久沒使用鏽掉,他因為在加班無法接電話,我一個人在黑茫茫的屋裡大哭,過了好久,才想起家裡還有一支他之前買生日蛋糕給我時,剩下的蠟燭。我把蠟燭點燃,靠著那尾燭光,與好友講了許久的電話,直到電來時,蠟燭才慢慢的燒盡,那天我覺得蠟燭好有安全感,雖然沒有人在我身邊,但是蠟燭一直陪著我。
>
>單薄的蠟燭,看似老實不可靠,但在危急時,卻毅然決然的挺身而出,比起那看起來金剛不壞,號稱永遠會陪在我身邊,卻臨時烙跑的手電筒,牢靠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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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我想起昨夜跟姊妹們喝酒時,正處於曖昧期的好友嬌羞地打來抗議說:「都是妳們愛敲邊鼓啦,他剛突然在我家門口對我說:『我喜歡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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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拿著電話的我和姊妹們,忍不住興奮地尖叫,我喜歡妳,彷彿像失傳的寶藏般,現今社會上,已經沒有什麼男人願意這樣坦率的講,人們總是自然而然地相處、相戀、相擁、相愛、分手,我們不給言語承諾,不坦率地表達感情,因為沒人知道明天在哪裡,更不想去細想未來,也不願因為一時衝動背負上說大話的包袱,這四個字,在別人耳裡是這麼的無聊,這麼的不牢靠,這麼的會引起危險(就像蠟燭會引起火災),一個不小心扛上好大的責任一樣,可在女人心中,這比你給她再多的禮物、再多的物質享受,再多的所謂安全感,都來的重要,因為那瞬間,就好像黑夜中的蠟燭,點燃了星光,就算稍縱即逝,也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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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聽了嗤之以鼻,開始大力宣揚手電筒的優點,省錢、不會引起火災,又攜帶方便,然後又用他那宛如先知的語氣說,女人總是喜歡無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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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個屁!」我白了他一眼,搶走他手中的打火機,將房裡點滿蠟燭,並振振有詞的說:「蠟燭啊,不但可以給予光亮、還可以取暖並且製造浪漫氣氛,這就跟男人口中的『我喜歡妳』,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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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跟我喜歡妳這話一樣沒營養吧!」他打開電視,揶揄著:「這跟今天新聞上那個癡漢殺死已婚女友,然後切腹說:『我們終於永遠在一起』有什麼差別?所以你們女人不要老怪癡漢愛找上門,因為妳們總要聽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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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的是你吧!」我狠狠地踹他一腳,搶過遙控器,繼續放著我看到一半的日劇《大和敗金女》,別過頭去不跟他說話。
>男人是個極其無聊的人,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工作、罵老闆、工作、打球、喝酒,他喝醉的時候會像嬰兒講一堆鬼才聽的懂的話,回家時襪子總是亂丟,假日有一半時間在打電動,其他時候在看新聞跟NBA以及抱怨女人是個難懂的生物,或是故作天真的說:「寶貝我們來睡覺吧!」「寶貝我好餓。」以及「寶貝幫我拿一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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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男人從來沒跟我說過我喜歡妳,想想跟他戀愛也是陰錯陽差,起初在喝酒場合認識發現彼此都很能喝,之後三不五時出來拼酒,然後某天兩人喝醉不小心上床,我心想歐買尬這怎麼會跟酒友搞上一夜情,結果他若無其事的在隔天打給我約我出去吃飯、看電影、喝酒,只是開始會牽我的手、打電話跟我報備行蹤、逢年過節不會忘了找我,偶而還送我一點小禮物,接下來每個週末都會住到我家,此後某天開始過著同居生活,可是,他就是不說我愛妳或我喜歡妳,每次我問他總答:「時間可以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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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陰似箭三百六十五天過去,時間只證明了他是個有腳臭、腿長的不錯、胸膛好躺工作認真的男人。
>那他愛不愛我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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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會騙我自己這是心電感應我自己可以知道,有時候我會覺得搞不好他搬來跟我住只是為了想省一半房租。別人其實不知道,我買蠟燭的理由,還沒跟他住在一起時,我獨自住在山上的小屋裡,那天大雨,屋裡突然停電,我手邊一時什麼都找不著,家裡的手電筒太久沒使用鏽掉,他因為在加班無法接電話,我一個人在黑茫茫的屋裡大哭,過了好久,才想起家裡還有一支他之前買生日蛋糕給我時,剩下的蠟燭。我把蠟燭點燃,靠著那尾燭光,與好友講了許久的電話,直到電來時,蠟燭才慢慢的燒盡,那天我覺得蠟燭好有安全感,雖然沒有人在我身邊,但是蠟燭一直陪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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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薄的蠟燭,看似老實不可靠,但在危急時,卻毅然決然的挺身而出,比起那看起來金剛不壞,號稱永遠會陪在我身邊,卻臨時烙跑的手電筒,牢靠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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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我想起昨夜跟姊妹們喝酒時,正處於曖昧期的好友嬌羞地打來抗議說:「都是妳們愛敲邊鼓啦,他剛突然在我家門口對我說:『我喜歡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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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拿著電話的我和姊妹們,忍不住興奮地尖叫,我喜歡妳,彷彿像失傳的寶藏般,現今社會上,已經沒有什麼男人願意這樣坦率的講,人們總是自然而然地相處、相戀、相擁、相愛、分手,我們不給言語承諾,不坦率地表達感情,因為沒人知道明天在哪裡,更不想去細想未來,也不願因為一時衝動背負上說大話的包袱,這四個字,在別人耳裡是這麼的無聊,這麼的不牢靠,這麼的會引起危險(就像蠟燭會引起火災),一個不小心扛上好大的責任一樣,可在女人心中,這比你給她再多的禮物、再多的物質享受,再多的所謂安全感,都來的重要,因為那瞬間,就好像黑夜中的蠟燭,點燃了星光,就算稍縱即逝,也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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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暗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