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裂裂”居民搬家 公司為雇工摔傷擔責
在出現裂縫的樓房裡心驚肉跳地住了一個月之後,重慶市奉節縣“樓裂裂”事件的112戶居民12月8日起開始在政府部門的組織下集體搬離。記者今天在現場瞭解到,有86戶居民正在搬進政府提供的過渡房,其餘居民選擇投親靠友或自行租房。集中精緻搬家將持續3天時間。
今年11月上旬,重慶市奉節縣永安鎮竹枝路185號的3棟居民樓出現多處裂縫,造成安全隱患,被網友稱為“樓裂裂”事件。12月2日至4日,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重慶市移民局、重慶市建委等部門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對該事件進行了調查。12月7日,重慶市政府新聞辦公佈了對此事的調查結果,稱主要是因為周邊建設單位違法施工和政府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事件當事人重慶運發公司董事長胡厚元、辦公室主任肖發福與奉節縣農業局黨委書記(原永安鎮鎮長)劉祥興已被刑拘,其他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今年50歲的黃永來甯打工,年初好不容易在紅牛專業搬家公司找到了一份搬運工的活計。活雖然又苦又累,但是老黃還是非常高興,畢竟在城裡找到活兒幹實屬不易。但在一次嘉義搬家過程中意外摔傷之後,老黃卻再也高興不起來了,他竟然被自己的雇主告上了法庭。
紅牛公司認為,老黃實際是個體老闆王利明雇用的搬運工,工資由王利明發放,也由他對老黃實行考勤、管理,紅牛公司並沒有使用過老黃的勞動力,因此他並不是公司的員工。因為考慮到今後將會涉及老黃的後續治療和賠償問題,所以只好將老黃告上法庭,請求確認雙方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南京秦淮區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黃永系由自然人王利明雇用,但王利明本人並不具備從事貨運業務的資格,其掛靠在紅牛公司名下,以公司名義從事新竹搬家業務,而該項業務又恰恰是紅牛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因而在王利明作為自然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質的情況下,其聘用被告從事搬運工作的行為應該理解為紅牛公司的行為。最終,法院判決駁回紅牛公司的訴訟主張,確認黃永與紅牛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法官點評】《南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掛靠經營),苗栗搬家使用勞動者的承包人(掛靠經營人)不具備用工單位資格的,由具備用人單位資格的發包人(允許掛靠經營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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