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4 22:59:38闇蝶

放棄

這次真的決定把你從我的記憶中除去

曾經你佔了我記憶的三分之二

如今我決定把這三分之二用在我的課業上

知道自己從未駐足於你的心中....從頭到尾都是我自己在騙自己

你的溫柔體貼只是對朋友....我卻一度奢求那只會是我自己所有...是我太傻...

現在我把自己這留了頗久的頭髮給剪短

算是對過去的自己告別...也代表不再想你.......
闇蝶 2006-09-11 21:49:15

哈哈....放心啦,我不會告你的,雖然我是法律系的....謝謝你的回應喔....^^

闇蝶 2006-06-27 21:44:45

要放棄一個你愛的人
很難
我也在努力
可是你比我好~至少你還曾經擁有
我是未曾擁有
今天再亂逛~看到你的台長暱稱跟我一樣
顯然~~你創台時間比我早~
不過我要說。。。。我沒有仿冒你
你不可以告我抄襲>"<
ㄜ~~似乎有點偏離主題
我只是想說
轉移注意力或許會是最好的療傷方法
但也有可能讓你更在意
時間~可以帶走一切
就讓我們一起努力
迎接璀璨的未來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