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8 18:11:02 花吶 :))

被侵權出專輯卡牟利 棒棒堂籲歌迷罷買

[新聞] 2008.05.08 被侵權出專輯卡牟利 棒棒堂籲歌迷罷買


被侵權出專輯卡牟利
棒棒堂籲歌迷罷買

08/05/2008
文: 音樂組


有雜誌日前推出棒棒堂的專輯卡,卻有討論區揭發該雜誌侵犯肖像權,惹起爭議,負責監管棒棒堂的Channel﹝V﹞總監張世明留言指出,該雜誌在未經同意下發售商品,呼籲歌迷罷買。

有雜誌本月初推出棒棒堂專輯卡,包括80款白卡、30款閃卡、16款夜光卡及16款幻燈卡,每包售價10元,要儲齊一套最少花費320元。商品甫推出,立即吸引不少「棒迷」訂購,甚至有台灣或外地歌迷要託港迷代購。

不過,張世明(Andy)早於商品推出前在討論區留言,呼籲歌迷不要買專輯卡:「別亂花錢也別亂買,這些都未經我們授權同意的,請大家別再亂花錢購買。」此言一出,頓時令討論區議論紛紛,更有棒迷力斥該雜誌欺詐。

拍照宣傳冇收錢

Andy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說:「基本上我們跟對方的合作很愉快,一直以來幫他們拍照宣傳都沒有收錢的,如果專輯卡是跟雜誌一起出版就沒有問題,但現在他們另外推出商品賺錢,又未經我們同意,我覺得這樣有一點點不好。」他又重申與雜誌關係良好,不希望採取法律行動,但會透過公關向對方了解事件。

不排除法律追究

棒棒堂的唱片公司EMI香港區發言人王小姐說:「雜誌之前冇通知會推出專輯卡,依家會同台灣經理人方面商議,會搵埋律師去傾呢個問題。(涉及法律行動?)有可能,因為影相本身係為宣傳,而唔係畀佢疉出商品用。」而雜誌方面則表示老闆不在香港,故未有作出回應。



出處: 太陽報